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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兴镇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 姚安县弥兴镇人民政府 | 访问量:3804 | 发布时间: 2019/10/24 15:09:43

监督索引号53232500657801000


姚安县弥兴镇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弥兴镇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乡(镇)政府是国家行政管理的基层机关,属于国家行政管理的最低节。主要职能是在上级党委、政府和本级党委的领导下,同时受本级人大的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各项行政工作,负责制定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并认真组织实施;编制本地区的部门预算,报县人大代表会议审议通过,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地区的产业结构调整,落实当地群众增收致富的措施;负责本地区小集镇建设,培育和发展市场体系;负责本地区产业结构调整,负责本地区社会保障和各项社会事务工作;维护本地区社会稳定,带领本地区人民群众勤劳致富;负责全镇的基层组织建设,领导全镇各站所和村委会工作。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度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业务开展情况:1、继续正常开展各项财政业务,认真及时编制及公开预决算;2、严格票据管理,按票据用途依法依规开具使用;3、继续做好惠农补贴工作,及时发放农补资金;4、认真开展日常工作和账务处理及管理工作;5、认真开展资产清查工作;6、认真完成党委政府安排的各项工作。

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1、保证我镇经济、社会各方面事业稳步发展;2、财政收支平衡,财务管理更加规范;3、2018年惠农资金及时足额的发放到农户手中;4、完成资产清查工作,进一步提高了资产管理工作效率。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弥兴镇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3个。其中:行政单位4个,事业单位9个。分别是:

1、弥兴镇党委;2、弥兴镇人大;3、弥兴镇政府;4、社会团体;5、弥兴镇财政所;6、弥兴镇城建规划所;7、弥兴镇文化站;8、弥兴镇农经站;9、弥兴镇农技中心;10、弥兴镇畜牧兽医站;11、弥兴镇林业站;12、弥兴镇水管站;13、弥兴镇社保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弥兴镇2018年度末实有人员编制67人。其中:行政编制3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3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53人。

离退休人员2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3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弥兴镇2018年度收入合计46915115.2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617051.27元,占总收入的73.79%;年初结转和结余12298064元,占总收入的26.21%。财政拨款收入减少8000777.22元,减少18.77%。主要原因分析:2018年我镇扶贫项目减少,财政扶贫项目资金较上年大幅度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弥兴镇2018年度支出合计46915115.27元。其中:基本支出12856743.07元,占总支出的27.40%;项目支出26914599元,占总支出的57.37%;年末结转和结余7143773.2元,占总支出的15.23%。与上年对比, 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53487.78元,增加0.33%。主要原因分析:2018年工资上调,基本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弥兴镇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856743.07元。与上年对比,日常支出增加2474160.58元,增长23.83%。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894843.07元,占基本支出的92.5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961900元,占基本支出的7.48%。

主要原因分析:主要是因为2018年工资上调,基本支出大幅度增加,人员经费增加2446693元,占基本支出的19.0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增加27467.58元,占基本支出的0.2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弥兴镇政府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6914599元。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增加2833618元,增长11.77%。主要原因分析:主要是因为2018年滇中引水项目资金支出增加。

项目支出中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140187.84元,较上年增加6851901.84元,增长531.86%;科学技术支出36144元,较上年增加36144元,增加10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30318元,较上年增加218318元,增加1819.3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55965.19元,较上年增加1538400.1元,增加47.8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25212.66元,较上年增加605212.66元,增长3026.06%;农林水支出15061530.88元,较上年增加2336000.88元,增长18.36%;住房保障支出9865653元,较上年增加4128053元,增长71.95%;其他支出210000元,较上年减少870000元,减少80.5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兴镇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856743.0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7.4%。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2474160.58元,主要因为2018年工资上调,基本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140187.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47%。主要用于人大事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财政事务、纪检监察事务、民宗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的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和专项资金的支出;

2.科学技术支出361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9%。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经费及其他科学技术上的支出;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3031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8%。主要用于文化站的人员工资和日常公用经费及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项目上的支出;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55965.1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96%。主要用于社保所人员工资和日常公用经费及社会福利、临时救助、残疾人事业抚恤等项目上的补助救助资金的支出;

5.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25212.6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7%。主要用于全镇干部职工的单位医疗保险和个人医疗补助的支出;

6.节能环保支出540012.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6%。主要用于环境提升和其他费用的支出;

7.城乡社区支出30631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7%。主要用于城建规划所的人员工资和日常公用经费的支出;

8.农林水支出15061530.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87%。主要用于农科站、农经站、畜牧站、林业站、水管站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的支出和全镇在农林水项目上的各项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986565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8%。主要用于全镇干部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10.其他支出21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3%。主要用于其他事物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兴镇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为140000元,支出决算为85800元,完成预算的61.2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数为0元,支出决算数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数为90000元,支出决算数为35800元,完成预算数的39.78%;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数为50000元,支出决算数为50000元,完成预算数的10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加强了对公务用车、会议费及出国境经费的管理。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2017年度持平。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不变;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不变;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不变。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5800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50000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58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58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50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4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15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弥兴镇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619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9470元,增加2.07%。主要原因分析:主要是因为2018年日常办用品购买支出较上年增加,办公经费支出较上年略微上升。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弥兴镇资产总额17165232.72元,其中:流动资产7143773.2元、固定资产10021459.52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546876.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07414元、流动资产减少5154290.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7165232.72

7143773.2

10021459.52

7094205

833600

 

2093654.52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4037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24037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2403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收入;刊物发行收入;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 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 (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 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 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 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32500657801111


弥兴镇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