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25004332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姚安县水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水行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县实际情况,起草全县水利工作的地方性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后监督实施。
2、组织编制全县水利工作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以及年度计划;组织编制县内主要河流流域综合规划和指导、协调流域的有关专业规划,并按批准的方案监督实施。
3、统一管理全县水资源(地表水和地下水以及水能资源);组织拟定全县和跨乡(镇)水的中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全县有关国民经济计划、乡(镇)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和防洪规划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工作;
4、拟定计划用水、安全用水、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组织监督安全用水和节约用水工作;按照国家资源与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拟定全县水资源保护规划方案,实施监督管理。
5、协调处理县内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调处县内部门间和乡(镇)间的水事纠纷。
6、规划建设、管理或指导全县各乡(镇)的小型水利工程、乡(镇)供水、农村人畜饮水和农村小水电工作,并组织或指导、监督经批准工程的实施和技术质量监督检查。
7、对水利工作建设进行行业管理,并按规定程序转报有关工程计划、规划;负责组织建设和管理具有控制性的县属重要水利工程;负责重要河道的综合治理。
8、负责监督检查全县水利资金的管理使用;对水利综合经营实行行业管理,确保固定资产保值增值。
9、承担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县防汛抗旱工作,对县内主要河流和重要水利工程的防汛抗旱实施统一调度。
10、组织协调小水电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农村水电电气化和小水电代柴建设工作;组织协调实施水利行业的农网改造,城乡用电同网同价和电力扶贫工作。
11、统一管理县内的水产资源;
12、归口管理县级水利系统党、群工作和指导行业学会工作。
13、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14、承办县人大、县政协交办的其它事项;负责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议案的回复工作。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中央水利投资项目执行情况
2018年,我县2018年度中央水利投资在建项目共9件,总投资10600.4万元,其中:中央资金共3594.34万元,地方配套资金7006.06万元,中央配套资金已全部到位 ,已完成投资1950万元,占总投资的19%。2018年截至目前共下达我局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项目4个批次,共计下达资金3594.34万元。其中:2018年第一批财政涉农资金项目2251万元、第四批财政涉农资金项目99万元、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资金314万元、2018年中央移民补助资金共计930.34万元。资金已全部到位。目前共完成投资1950万元,共拨付项目建设资金1066万元,未拨付资金2528.34万元。
2、重点项目实施进展情况
续建项目:一是总投资1.37亿元的洋派水库河库连通工程龙鼻子引水项目,已完成960m暗涵施工及3200m明渠渠台开挖,2900m明渠砼浇筑;渡槽排架基础开挖及排架浇筑20个,渡槽基础灌注桩施工全部完成,槽身预制120m,槽身现浇15跨;取水闸重力式挡墙浇筑完成,消力池地板已浇筑,闸墩砼浇筑基本完成;隧洞开挖2045m,其中进口段已完成洞挖、钢支撑及一衬1600m,出口段已完成洞挖、钢支撑及一衬900m。完成投资6200万元,工程进展顺利。
新开工项目:一是姚安县2017年新增10件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批复总投资1749.34万元,累计完成投资626万元,其中:海丰、腊梅厂2件已全部完工。二是姚安县2018年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已完成管道架设250公里,完成投资760万元,计划年内全面完工;三是姚安县万亩农田高效节水灌溉项目,该项目为PPP项目,总投资静态1.96亿元,动态2.13亿元,2018年计划完成2.13万亩,完成投资6000万元。该项目自2018年3月开工建设以来,目前已完成主管道埋设660米,土方开挖0.6万方,完成了项目太平镇、栋川镇涉及区域共12个村委会种植品种调查,完成了19.7公里主管道设计复核工作。PPP合同及施工总承包合同已经签订,截至目前,完成9.5公里管道安装架设,完成投资700万元。四是姚安县大麦地水库水源地保护生态清洁小流域项目。项目总投资520万元,于2018年3月22日开工建设,目前已完成投资520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姚安县水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姚安县水务局灌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差额补助事业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姚安县水务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9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9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7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9人。
实有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姚安县水务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60107201.9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0107201.91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收入60103541.81元对比收入基本持平。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姚安县水务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62006941.91元。其中:基本支出13164041.91元,占总支出的21.23%;项目支出48842900.00元,占总支出的78.7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总支出40783541.81元对比支出增加52.04%,主要原因分析:基本支出增加4213870.10元,项目支出增加1400953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姚安县水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164041.9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213870.10元,主要原因分析从2018年度起姚安县灌区管理委员会调整为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2018年度追加人员经费3300000.00元,再加之2018年工资改革后工资整体上调,人员经费支出增大。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749007.91元,占基本支出的96.85%,较上年支出增加4217381.6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415034.00元,占基本支出的3.15%,较上年支出减少3511.54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姚安县水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88429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2.04%,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水利工程建设投入力度加大。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项目支出合计3900500.00元。其中县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费补贴1989300.00元;爱心水窖补贴469400.00元,贫困户清河432000.00元,县级水土保持治理项目对企业补贴761900.00元,蜻蛉河大型灌区建设县级配套资金247900.00元。
2.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支出9363400.00元,其中:移民补助4883400.00元;水库移民基础设施及经济发展项目支出4480000.00元,移民维稳经费支出100000.00元。
3.水污染防治支出600000.00元。具体为污水处理产雨污分流改造项目。
4.水利工程建设支出245000.00元。具体为蜻蛉河大型灌区建设项目。
5.农田水利建设支出14940000.00元。其中:2017年小农水重点县续建项目支出8000000.00元,2017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续建项目支出3370000.00元,2017年三件小二型水库出现加固工程续建项目支出3570000.00元。
6.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12720000.00元。其中:左门仰拉引水沟建设项目支出800000.00元;河长制经费支出250000.00元;大麦地小流域水土保持治理项目支出3660000.00元;高效节水灌溉项目支出3480000.00元;2018年七件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支出2500000.00元;2018年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支出340000.00元;2018年维修养护项目支出630000.00元;爱心水窖建设补助1060000.00元。
7.农村人畜饮水建设支出7074000.00元。其中:2017年人饮巩固提升续建项目支出1320000.00元;2018年人饮巩固提升项目支出5754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姚安县水务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643541.9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4.9%。与上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648541.81元对比,增加14995000.10元,,主要原因分析2018年度财政水利专项投入加大,特别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增大,所以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较多,增加52.04%,加之工资改革等因素,基本经费支出也较上年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9005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1%。主要用于:县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费补贴1989300.00元,爱心水窖补贴469400.00元,贫困户清河432000.00元,县级水土保持治理项目对企业补贴761900.00元,蜻蛉河大型灌区建设县级配套资金247900.00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32109.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
款总支出的3.23%。主要用于:退休费支出956229.76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56005.60元,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19873.80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66313.8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
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7%。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397518.84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38794.99元。
4.节能环保支出6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4%。主要用于:污水处理产雨污分流改造。
5.农林水支出45258899.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97%。主要用于:基本经费支出10279899.92元,项目支出34979000.00元。
6.住房保障支出51571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8%。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姚安县水务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9163.26元,支出决算为39163.26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5044.26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119.00元,完成预算的100%。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22099.83元,下降36.0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为0,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2513.83元,下降33.3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9586.00元,下降40.44%。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无因公出国(境)人数,公务接待严格控制陪同人员,提倡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044.26元,占63.95%;公务接待费支出14119.00元,占36.0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044.26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5044.26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部门管理,水工程监管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4119.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411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8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日常水务工作管理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姚安县水务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5034.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511.54元,主要原因分析三公经费支出及办公费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局机关日常活动开支,如水电费,车旅费,办公费,三公经费支出等及供排水公司污水管网运行维护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姚安县水务局部门资产总额42044214.58元,其中,流动资产29879523.58元,固定资产12164691.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589787.6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916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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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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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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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合计 |
1 |
4204.421 |
2987.952 |
1216.469 |
825.07 |
113.202 |
0 |
278.197 |
0 |
0 |
0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75255.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365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016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收入;刊物发行收入;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 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 (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 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 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 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 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32500433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