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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屯镇人民政府机构职能
来源: 姚安县官屯镇人民政府 | 访问量:82189 | 发布时间: 2024/4/7 16:00:00

一、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姚安县官屯镇人民政府

负责人:龚化金 姚安县官屯镇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姚安县官屯镇官屯街14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8:00—11:30,14:30—17:30

联系电话:0878-5863001  

电子邮件:gtxdzb001@126.com

通信地址:姚安县官屯镇官屯街14号

邮政编码: 675300


监督投诉

受理部门:县纪委监委驻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

监督举报电话:0878-5711820

通信地址:姚安县栋川镇府前街18号

邮政编码:675300

二、职能职责

官屯镇党委、镇政府主要承担贯彻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做好监管,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镇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点履行以下职能: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三)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四)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五)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六)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班子成员




刘海  镇党委书记: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负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





龚化金  镇党委副书记、镇人民政府镇长:主持镇人民政府全面工作,负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职责。





陈晓波  镇人大主席:负责镇人大主席团工作,负责乡村振兴、烟叶生产工作。分管乡村振兴办,联系烟叶站。对全镇各项工作的落实和依法行政等工作的监督检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职责,负责对分管联系的(站)所、挂点联系村(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指导、检查、督促工作,负责抓好分管行业、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完成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夏源  镇党委副书记:协助党委书记抓好党的建设工作,统筹农业农村各项工作,负责大比拼、人事、机构编制、政协、统战、工会、关工委、驻村工作队管理工作,分管组织、宣传、共青团、妇联、精神文明建设、老干部、科协工作。分管党建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职责,负责对分管联系的(站)所、挂点联系村(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指导、检查、督促工作,负责抓好分管行业、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张怡帆 镇党委副书记(挂职):协助镇党委专职副书记抓好驻村工作队日常管理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职责,负责对挂点联系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指导、检查、督促工作,负责抓好分管行业、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王彦  镇纪委书记:负责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督察督办工作,对全镇各项工作落实推进及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职责,负责对挂点联系村(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指导、检查、督促工作,负责抓好分管行业、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王从武 镇党委政法委员、副镇长:负责政法、农业农村、国土资源、林业和草原、信访、法治政府、依法行政、检验检测。分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国土资源所,联系派出所、司法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职责,负责对分管联系的(站)所、挂点联系村(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指导、检查、督促工作,负责抓好分管行业、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包洛君 镇党委组织委员:负责组织、干部教育、人才工作,党政办(保密、史志、档案、机要、政策研究、国家安全)、财税、金融、审计工作。分管党政办、财政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职责,负责对分管联系的(站)所、挂点联系村(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指导、检查、督促工作,负责抓好分管行业、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谷中富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镇人民武装部部长:负责武装、教育、水务服务、城镇规划建设、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检验检测、应急管理、防灾减灾、地震工作。分管水务服务中心、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安监办,联系中心小学、天文台、观测站、市管所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职责,负责对分管联系的(站)所、挂点联系村(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指导、检查、督促工作,负责抓好分管行业、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丁丽梅 镇党委宣传委员:负责宣传、意识形态、文化旅游、卫生健康、计生工作。分管文化和旅游和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计生办,联系卫生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职责,负责对分管联系的(站)所、挂点联系村(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指导、检查、督促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周丽英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负责交通运输、妇联、团委、民族宗教、外事侨务、民政、残联、退役军人事务政务服务、负责社会保障保险(含城乡医疗保险)。分管社保所、民政所、交通运输管理站、退役军人服务站、妇儿工委。联系镇人大、工商联工作。负责镇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职责,负责对分管联系的(站)所、挂点联系村(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指导、检查、督促工作,负责抓好分管行业、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孙元珅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负责项目、发展改革、投资促进、高速公路征地拆迁、通讯、邮政、统计、供电工作、供销工作、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工作。分管项目办、企业办、统计站、高速公路指挥部办公室,联系供销社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职责,负责对分管联系的(站)所、挂点联系村(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指导、检查、督促工作,负责抓好分管行业、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罗兆锋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挂职):协助镇人大主席抓实乡村振兴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职责,负责对分管联系的(站)所、挂点联系村(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指导、检查、督促工作,负责抓好分管行业、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杨晓金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派出所所长:主持派出所全面工作。协助政法委员抓好政法综治工作。负责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职责,负责对分管联系的(站)所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指导、检查、督促工作,负责抓好分管行业、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机构设置

(一)党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

主要承担机关日常工作的运转协调,具体履行机关日常党务政务、纪检监察、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宣传、统战、民族宗教、文秘、督办、电子政务、保密、财务、国有资产监管、后勤保障等职责,统筹应急管理工作,负责镇人大、政协、人民武装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的日常工作。

(二)经济发展办公室。

主要承担经济发展规划、自然资源管理、村镇规划建设、镇(村)农村公路管理、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林权管理、水利建设与管理、农村经济发展与管理、工业和信息化、科技、商务、招商引资、统计、搬迁安置、农民负担监督、安全生产监管、消防、审计等职责。

(三)社会事务办公室。

主要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退役军人、残联、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教育、体育、文化、旅游管理等职责。

(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主要承担法治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护稳定、人民调解、行政 调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突发事件和群体事件的预防处置等职责。

(五)乡村振兴办公室。

主要承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

(六)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主要承办农业、农业机械、畜牧兽医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产品质量检测、农机安全、农业产业发展等服务性工作。

(七)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

主要承办林业、草原 、湿地等基层科学技术推广,林草防火、林草和湿地保护、林草病虫害防治、林草产业发展等服务性工作。

(八)水务服务中心。

主要承办基层水利科学技术推广、水利设施建设与保护、防汛抗旱等服务性工作。

(九)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

主要承办文化宣传、旅游、广播电影电视、文物保护、群众性体育活动及相关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十)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主要承办农村土地开发和利用、村镇规划、村容镇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城镇公用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十一)社会保障和为民服务中心 。

主要承办人力资源开发、劳动技能培训与劳动力转移、就业、城乡居民养老和医疗等社会保险,优抚安置、社会救助、最低生活保障等服务性工作,负责镇为民服务事项和平台的日常管理。

(十二)财政所 。

主要承办镇财政预决算编制、惠农政策资金兑付管理、财政资金监管、国有资产管理和组织财政收入入库等职责。


2024年4月7日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