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经审查,张朝进、黄人祺、陈春永住宅建设项目符合规划审批条件,本机关已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现予以公告如下:
序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个人) | 建设位置 | 建设规模 | 证件类型 | 证件有效期 | 备注 |
1 | 张朝进私人住宅建设项目 | 张朝进 | 姚安县栋川镇马草地村委会马九组 | 拆除重建3层,用地性质为农村宅基地,用地面积15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77平方米,建筑高度12米,建筑层数3层,地上建筑面积477平方米。 |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 2026年3月12日至2028年3月12日 | |
2 | 黄人祺农村村民住宅项目 | 黄人祺 | 姚安县栋川镇姚安县栋川镇蜻蛉居委会 | 拆除重建3层;用地性质为农村宅基地,用地面积175.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27.4㎡,地上建筑面积527.4㎡,建筑高度12m。 |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 2026年3月16日至2028年3月16日 | |
3 | 陈春永私人住宅建设项目 | 陈春永 | 姚安县栋川镇海埂屯社区陶四组 | 用地面积302.84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农村宅基地,总建筑面积600平方米,建筑高度11米,建筑层数3层,地上建筑面积600平方米。 |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 2026年3月16日至2028年3月16日 |
栋川镇人民政府
202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