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25003761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姚安县红十字会是党领导下的群团组织,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是党和政府在人道领域的助手和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姚安县红十字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国红十字会章程》《云南省红十字会条例》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1.开展救援、救灾的相关工作,负责建立红十字应急救援体系。开展款物募捐,进行人道救助物资储备及提供紧急救援和人道救助工作。
2.负责开展应急救护培训工作,普及应急救护、防灾避险和卫生健康知识。
3.参与、推动无偿献血、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指导基层红十字会参与开展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造血干细胞捐献的相关工作。
4.指导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红十字青少年工作。
5.接受上级红十字会派遣,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
6.宣传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和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
7.依照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完成县人民政府委托事宜。
8.协助县人民政府开展与其职责相关的其他人道主义服务活动。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推进应急救护培训,打造红十字“救在身边”品牌,联合县地震局、县搬迁安置办等部门开展应急救护培训,拓宽了应急救护培训范围,全面完成国家卫生县考核指标任务,助力健康姚安建设。
2.保障群众健康,“三献”工作深化拓展。协调省州专家开展“三献”知识宣传骨干培训班,开展“世界献血者日”无偿献血宣传活动。
3.认真做好志愿服务项目建设,《让爱照亮生命之光—姚安县红十字会“三献”志愿服务项目》获得楚雄州第二届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项目大赛铜奖。
4.积极搭建红十字会人道救助平台,充分发挥党和政府保障改善民生的得力助手作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赈济救护股、宣传筹资股。
所属单位1个,分别是:
1.姚安县红十字会备灾救灾中心(不独立核算、未单独批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姚安县红十字会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姚安县红十字会。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姚安县红十字会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6人,事业人员(管理岗)1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姚安县红十字会2023年度收入合计1325038.2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87603.72元,占总收入的97.17%;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7434.57元,占总收入的2.83%。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55708.54元,下降10.5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93143.11元,下降13.04%,主要原因是:调出1名参公事业人员,调入1名事业人员(管理岗9级职员),职工工资福利费收入减少;上级补助收入为0.00元,无变化;事业收入0.00元,无变化;经营收入0.00元,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无变化;其他收入增加37434.57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级红十字会下拨我县红十字“三献”宣传工作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姚安县红十字会2023年度支出合计1294124.59元。其中:基本支出1219957.23元,占总支出的94.27%;项目支出74167.36元,占总支出的5.73%;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44591.51元,下降15.90%。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60417.84元,下降17.59%,主要原因是:调出1名参公事业人员,调入1名事业人员(管理岗9级职员),职工工资福利费收入减少。项目支出增加15826.33元,增长27.13%,主要原因是:县红十字会“三救”“三献”等核心业务项目经费增加;上缴上级支出0.00元,无变化;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无变化。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姚安县红十字会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19957.2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22036.97元,占基本支出的91.9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公用经费97920.26元,占基本支出的8.0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姚安县红十字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4167.3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73167.36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00.00元,主要用于应急救护培训支出50000.00元,红十字事业支出23167.36元,招商引资支出1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姚安县红十字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87603.7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50%。与上年相比减少251112.38元,下降16.32%,主要原因是调出1名参公事业人员,调入1名事业人员(管理岗9级职员),导致工资福利费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8%。主要用于本单位招商引资工作。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34381.9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10%。主要用于缴纳在职机关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支出117424.32元,红十字事业支出1016444.75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2.91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66517.7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7%。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38651.7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2736.28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129.76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570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6%。主要用于缴纳单位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元,决算为15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元,决算为15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5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姚安县红十字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元,支出决算为15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元,决算为15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4053.00元,下降72.9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无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053.00元,下降72.99%。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州内、省外红十字会到我县交流学习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内部分州、县红十字会到我县交流红十字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姚安县红十字会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7920.26元,比上年减少60964.20元,下降38.37%,主要原因是我会积极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减少机关运行经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6310.00元,水费2000.00元,电费8000.00元,邮电费2200.00元,差旅费3000.00元,公务接待费1500.00元,会议费1300.00元,工会经费11310.00元,其他交通费用603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姚安县红十字会资产总额65338.47元,其中,流动资产40047.78元,固定资产25290.69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3590.0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2977.4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是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三、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收入;刊物发行收入;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十七、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姚安县红十字会
2024年9月27日
监督索引号53232500376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