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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阶段地区生产总值(GDP)初步推算结果简析
来源: 姚安县统计局 | 访问量:6577 | 发布时间: 2023/11/29 18:17:09

目前,全州五经普单位清查阶段工作基本结束,为初步摸清全州各县县GDP普查数据,按照州统计局统一安排,州统计局核算科分赴各县县对五经普GDP普查数据进行了指导推算,现将我县推算结果及有关情况简析如下:

一、全县五经普GDP普查数据推算情况

参照前四次经济普查年度GDP总量,按照收入法“四项”构成加总(本年固定资产折旧、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营业盈余)并以“四上”企业财务报表数据为主进行推算,按照以上原则,结合前三季度全县指标完成情况,经初步推算,我县五经普九大行业门类增加值总数预计为110.2亿元(即五经普地区生产总值GDP推算结果)。

二、普查数据推算结果与常规核算的差距情况

根据前三季度全县GDP常规核算及10月报数情况,初步预计姚安县全年GDP较上年增长6%,全年快报GDP总量预计为110.2亿元。从推算结果来看,预计全县五经普GDP总量(97.3亿元)比常规年度增速推算法(110.2亿元)少12.9亿元。分行业看:工业少18.6亿元,建筑业少0.3亿元,批发和零售业少3.8亿元,住宿和餐饮少0.5亿元,房地产多0.4亿元,非营利性服务业多10亿元(州级根据单位清查情况,预计五经普会直接反馈姚安县“四下”非营利性服务业10亿元),农林牧渔业、交通运输仓储邮政业和金融业差距为0(快报数和经普数取的是同一数据)。(详见附表)

三、五经普GDP普查数据推算依据及方法

2023年为经济普查年度,按照普查核算方案规定,经济普查年度GDP核算以收入法为主(非经普年度GDP核算采用增速推算法)即: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本年折旧+营业盈余。本次普查数据推算,主要是按照收入法分别对全县9大行业门类进行推算,推算依据及方法如下:

(一)农林牧渔业。由于一产不属于经济普查范畴,在测算时不以收入法推算,直接取年度农林牧渔业推算数据(以2023年农业牧渔业可比价产值增长6.5%推算)。

(二)工业。从一套表平台导出全县27户规上企业2023年1~10月财务状况表中的营业利润、税金及附加、应交增值税数据除以10算出每月平均数,乘以12推算出全年营业盈余和生产税净额。从一套表平台导出25户2022年度规上企业财务年报数据,取应付职工薪酬总额除以平均用工人数总额,算出职工年平均薪酬,乘以2023年1~10月平均从业人员总额,除以10算出每月平均数,乘以12得到劳动者报酬。从一套表平台导出25户2022年度规上企业财务年报数据,直接取固定资产折旧本年折旧合计额,得到固定资产本年折旧。把以上四项加总合计得到规上工业增加值,除以规上工业占比93.54%,得到全部工业的增加值8.6亿元。

(三)建筑业。从一套表平台导出16户资质建筑企业2022年度财务状况表中营业利润、营业税金及附加、应交增值税、本年折旧和应付职工薪酬计算合计总额,乘以建筑业增加值增速(以建筑业总产值增速和建安工程增速推算,按照四季度建筑业总产值增长15%和建安工程投资增长10%推算),除以换算系数(2022年度建筑业现价增加值/可比价增加值),得到资质建筑企业增加值。以季度监测建安工程投资增速(四季度10%)推算得出资质外建筑业增加值,将建筑业资质内和资质外增加值两项加总,从而得到建筑业增加值。

(四)批发和零售业。从一套表平台导出52户限上批发零售企业2022年度财务年报数据,取本年折旧、营业利润、营业税金及附加、应交增值税和应付职工薪酬的合计额,除以限上批发业和零售业占比36.5%(2022年度数据计算得出),得到批发和零售业增加值。

(五)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此项数据没有直接调查对象,除航空、水上运输等无行业业态的指标外其余为州返指标,推算以全年GDP增长6%的增速,带入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指标增速计算得出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加值。

(六)住宿餐饮业。从一套表平台导出27户限上住宿和餐饮企业2022年度财务年报数据,取本年折旧、营业利润、营业税金及附加、应交增值税和应付职工薪酬的合计额,除以限上住宿餐饮业占比17.4%(2022年数据计算得出),得到住宿餐饮业增加值。

(七)金融业。此项数据属于州返指标,推算以全年GDP增长6%的增速,带入证券、保费、本外币存贷款、本外币贷款指标增速计算得出的。

(八)房地产业。房地产业包含两个门类,一是房地产K门类即常规统计监测的所有房地产企业,从一套表平台导出23户房地产企业2022年度财务状况表中营业利润、营业税金及附加、应交增值税、本年折旧和应付职工薪酬计算合计总额,除以占比62.1%,得到房地产K门类增加值; 二是居民自有住房,按照三季度州返居民自有住房增长4.3%推算居民自有住房增加值。将房地产K门类和居民自有住房增加值合计计算,得到房地产业增加值。

(九)服务业。盈利性服务业和非营利性服务业数据,取自四季度GDP预测表,以全年GDP增长6%的增速推算出服务业增加值。表中对应指标为常规统计监测的劳动工资和重点服务业企业联网直报指标增速(劳动工资为错季指标,带入三季度为全年增速,错月指标为预测数据)。

(四)下步工作建议

(一)盯紧四项指标,精准发力。经济普查使用收入法核算,即: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本年折旧和营业盈余四项相加得到全县地区生产总值(GDP)。四项构成涉及的财务指标数据是经普年度GDP核算的重中之重,财务指标也是企业单位最容易出错、最容易瞒报的项目。在填报2023年年报前和经济普查表前,要分行业梳理指导企业认真梳理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本年折旧和营业盈余中容易漏报项目,在上报时做到应统尽统。一是劳动者报酬指标在四个指标中占比较高,要应统尽统,不漏报瞒报,特别注意职工食堂、临时性用工人员的工资、各项福利等都计入劳动者报酬指标中。二是营业利润和生产税净额指标,建议税务部门加大对重点企业(特别是亏损企业)成本费用列支、摊销及利润构成的稽查、稽核,确保利润、税收计算真实、准确,应报尽报。三是对于固定资产折旧,要分类指导压实责任,县国资委要指导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做好2023年度各项固定资产、国有资产的确认、登记及折旧计提;县农业农村局要指导好各村(社区)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登记填报及折旧计提工作;各乡镇要指导好辖区内法产单位做好2023年度固定资产登记及折旧有关工作(固定资产折旧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加速折旧);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指导好,行业固定资产折旧相关工作(房租计入固定资产折旧)。四是对于“四下”法人单位和抽中个体户考虑其对营业收入、营业利润等指标较为敏感且未开展财务核算,各乡镇要压实属地责任,加强督促指导,通过获取相对不敏感的从业人数、产品产量、用电量、成本费用等相关指标,根据产品产量估算法、成本费用推算法等验证营业收入和利润等指标,匡算固定资产折旧等指标,避免普查对象漏报和瞒报。

(二)抓实四上企业财务指标,重点突破。普查年度全县GDP总量的75%左右都是“四上”企业贡献的,按照五经普普查方案规定,“四上”企业以年报代普查,所以全县要以“四上”企业月报、季报和年报财务指标数据为重点,加强督促指导,确保应报尽报。一是加强培训指导,在报表上报前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县统计局专业人员要加大对规上企业财务人员、统计人员的培训指导,吃透制度方法,讲清指标填报口径、提醒易漏报错报事项,做到应统尽统、应统必统。二是压实工作责任,针对全县155户“四上”企业,建立责任领导、行业主管部门和乡镇包保责任制,明确包保责任人,督促、指导企业抓紧最后时机,填报好11月月报、12月月报、四季度季报和全年年报4次报表,确保无一遗漏、万无一失。

(三)紧盯行业短板,压实责任。一是从初步推算结果来看,差距集中在工业、建筑业、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行业,尤其是工业18.6亿元。对缺口较大的工业、建筑业、批发零售业和房地产业,行业主管部门要成立工作专班,深入企业、项目,加强指导督促,围绕财务四项重点指标,盘清算准,应统尽统,不缺不漏,认真负责填报最后4次统计报表数据。二是高度重视五经普投入产出调查工作。我县投入产出调查共抽中5户企业,其中:规上工业3户,限额以上重点服务业2户,本次调查不排除作为五经普地区生产总值推算依据,要根据前三季度试填报情况,分企业落实包保责任,算好“四项”指标总账,对于缺项漏项尽快补上。三是。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各部门之间要建立精准及时、务实高效的经济运行会商、数据资源共享、指标问题反馈机制,齐抓共管推动实现“应统尽统”。

(四)长抓升规纳统,优化经济结构。在2023年普查年度,既要保证总量高于快报数,又要保证结构优,要继续在升规纳统上发力,不断提高各行业限上占比。一是长抓批零、住餐行业升规纳统不松懈。我县批发、零售限上占比36.5%,住宿、餐饮限上占比仅17.4%,在很大程度上不利于批零住餐指标增速增长。因此,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在最后冲刺阶段,继续抓实升规纳统,不断提升限上占比,补齐短板。二是不断优化结构。2022年,我县经济结构实现“三、二、一”的历史性突破,在普查中要继续保证最优结构,需要全县各行业主管部门认真履促进经济发展的职责,加强对本地区、本行业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找准目标,瞄准重点,深入分析短板弱项,对标对表,查缺补漏、推动普查工作落地落实。


特别说明:1、2023年11月财务月报,上报时间:12月1日至18日,由“四上”企业联网直报,涉及行业:服务业、工业(12月12日至18日)。

2、2023年12月财务月报,上报时间:2024年1月1日至18日,由“四上”企业联网直报,涉及行业:服务业、工业(2024年1月12日至18日)。

3、2023年四季度财务季报,上报时间:2024年1月1日至18日,由“四上”企业联网直报,涉及行业:建筑业、工业、批零住餐业。

4、2023年财务年报,上报时间:2024年1月20日至3月10日,由“四上”企业联网直报,涉及行业:建筑业、房地产业、工业、服务业、批零住餐业。

附件:姚安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阶段地区生产总值(GDP)推算表/upload/20231129/姚安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阶段地区生产总值2023112918170378.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