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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2024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公告
来源: 姚安县教育体育局 | 访问量:5159 | 发布时间: 2024/7/5 17:00:48

为贯彻落实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按照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指引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姚安县2024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贷须知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含预科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监护人等)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下简称助学贷款)

(二)还款时间:在校就读期间的利息由国家财政全额贴息。自学生毕业当年的9月1日起开始自付利息,毕业当年开始按照合同进行还款。

毕业后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学生,应在毕业当年的7月31日前向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书面证明,审核通过后,可继续享受贴息;不再继续攻读学位的,自毕业当年起自付利息,可享受最长不超过5年的还本宽限期,期间只需偿还利息,暂缓偿还本金,如毕业后剩余贷款期限小于5年,则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

(三)贷款对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和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四)贷款额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0000元,不低于1000元。

(五)贷款用途:学生申请的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学生应根据家庭经济状况确定申贷额度。

(六)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Y-60个基点(即LPR5Y-0.6%)。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LPR5Y调整一次。

(七)贷款期限:最长贷款期限为全日制学制加15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2年。其中,在校生最长贷款期限按剩余在校学习年限加15年确定。

二、申贷条件

(一)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应同时符合以下1—6项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攻读第二学士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原则上均在本县;

5.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国家助学贷款;

6.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持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三类”农村低收入家庭(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学生;(2)脱贫家庭学生;(3)农村低保户学生;(4)孤儿或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学生及家庭;(5)两个孩子同时在读大学的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家庭;(6)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患有重大疾病,或家庭遭受重大变故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7)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共同借款人条件

共同借款人和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共同借款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共同借款人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的父母;

2.如果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3.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应为其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在本县;

5.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或其监护人时,应为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6.未结清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7.如借款学生申请助学贷款时未满16周岁,共同借款人应为其监护人。此种情况下,办理助学贷款需要提供相关监护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借款学生与其监护人户籍不在同一县(市、区),原则上应在学生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

三、贷款办理时间、联系方式、现场办理签订合同的地点及预约方式

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根据办理助学贷款学生情况,将申请学生分为两大类:(一)首次申请贷款:新生新贷(高三毕业生)、在校大学生首次贷款;(二)再次贷款:在校大学生续贷。

为确保今年的助学贷款受理工作平稳有序,进一步方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家长高效办理助学贷款,按照“续贷线上远程办理,首贷线下现场办理和线下办理提前预约”方式开展2024年助学贷款办理工作。

(一)办理时间

1.续贷线上远程办理:7月20日—9月8日;

2.首贷线下办理时间:7月25日—9月8日(注:周末、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联系方式

姚安县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878-6015211;国家开发银行服务热线:95593。

(三)现场办理签订合同地点

姚安县教育体育局一楼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地址:姚安县栋川镇宝城路29号,宝城路美天农贸市场对面)。

(四)首贷现场办理的预约方式及签订合同的时间

1.首贷现场办理的预约方式

为确保信息准确,请通过QQ邮箱预约为主,电话预约为辅。

(1)QQ邮箱预约。请学生填写附件4《姚安县2024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约申请书》,发送至邮箱yaxzzzx@163.com。

(2)电话预约。电话:0878—6015211(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2.首贷现场办理签订合同时间

(1)在校大学生首贷:现场签订合同时间详见姚安县2023年助学贷款QQ群中信息。

(2)新生新贷(高三毕业生):现场签订合同时间详见2024年姚安县助学贷款QQ群中信息。

四、申贷流程

(一)预申请

就读于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的学生,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其大学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的均可预申请,包括但不限于:高中阶段(含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任一学年曾获得过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含应届毕业生和复读生)、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救助学生、孤儿、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特殊困难群体以及高中(含中职)、县级(或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申请贷款地点

首次贷款时,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需要一起前往双方户籍所在地的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办理。续贷时,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何一方持相关材料到原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办理。开办远程续贷的地区,借款学生可通过学生在线系统办理(我县已开办远程续贷)。

(三)首次申请贷款的流程

1.在“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行注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https://sls.cdb.com.cn,贷款类型选择生源地助学贷款。(温馨提示:建议用360浏览器。一个学生只能在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中注册一次,在填写信息时,应如实、详细、准确进行填写。联系电话、QQ号要真实地进行填写,保证能联系,如果没有QQ号的同学,要注册QQ后进行填写。)

2.注册成功后,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填写相应信息。点击“申请贷款”,填写本年度贷款申请信息。申请时需注意: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6000元,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000元,不低于1000元。(备注:学生应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助学贷款额度。)贷款年限按全日制学制加15年进行确定,最长不超过22年。其中,在校生按剩余学习年限加15年确定。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

3.确定贷款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选中本年度的贷款申请,导出申请表,另存为word文档后,并打印贷款申请表1份,学生本人签字确认。

未通过预申请的同学,还需要根据系统提示导出并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4.选择办理模式。首次贷款的学生,办理模式请选择“资助中心现场签订合同”。

5.提交预约申请书。为避免人员拥挤,需要学生进行提前预约到现场签订合同的时间,并按照预约时间来现场签订合同。预约申请书模板请参看附件4。

6.现场签订合同。个人现场签订合同的时间请按照县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公布的时间来现场签订合同。携带申请材料及相关证件,学生本人和共同借款人一同到姚安县教育体育局一楼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办理及签订合同。

7.高校报到后,把贷款受理证明交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校将回执信息录入助学贷款管理系统。(学生到校报到后,应及时把贷款受理证明交高校。如果高校截至当年10月10日未在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录入回执的,视借款学生撤销当年助学贷款申请。)

8.贷款到账后,登录助学贷款账号查询到账情况。(来贷款时,就以借款人身份证号自动生成了一个助学贷款指定账号。格式如下:CMB930532325200********,贷款发放、还款都通过助学贷款指定账号进行,助学贷款指定账号不能进行更改。请同学们牢记住助学贷款指定账号、密码和支付密码。)

(备注:高三毕业生在“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注册,请拿到高校录取通知书后再进行注册和提交预约申请书,系统中一个学生只能注册一次。)

(二)再次贷款(在校大学生续贷)申请办理的流程

1.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https://sls.cdb.com.cn,学生通过电脑浏览器登录在线服务系统。贷款类型选择生源地助学贷款,通常选择“使用身份证登录”。如果登录密码忘记的,可以通过“密码找回”或拨打国家开发银行服务热线95593或联系县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老师重置密码。

2.更新个人信息。学生应在提交续贷申请之前,在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个人资料维护”模块更新个人信息。学生主动更新联系方式、家庭住址等信息,更新手机号码时需要通过短信验证。(备注:学生应确保本人手机号码与系统所留手机号码保持一致,后续贷款申请成功短信和回执验证码短信均发送到该手机号码。)

3.提交续贷申请。学生点击申请贷款,系统将首先进行手机验证。验证通过后系统进入申请页面,并自动关联出学生相关信息。学生核实个人信息后,填写贷款金额、贷款期限以及续贷声明,提交申请信息。贷款金额按本专科最高不超过16000元,研究生最高不超过20000元。(备注:学生应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助学贷款额度。)贷款年限按在校生剩余学习年限加15年进行确定;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续贷声明可简要报告个人学习、生活状况,简述对国家助学贷款、个人诚信的认识等,并声明按期偿还助学贷款,篇幅在100字至200字之间。

4.选择办理模式。提交申请信息后,系统将提示学生选择“线上签订合同”或“资助中心现场签订合同”。为方便同学们办理,我县续贷开通了远程受理,贷款签订方式请选择“线上签订合同”。

5.合同信息确认。系统将自动生成合同预览信息,学生检查合同信息,如需修改,可以返回填写申请表界面;如无需修改,可点击确定。

6.身份认证。学生确认合同信息后,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将弹出身份认证二维码,学生通过支付宝或招行APP扫码,根据提示进行身份认证操作。国开行已委托支付宝或招行APP对续贷学生身份证信息进行核对,并通过人脸识别采集生物信息进行身份认证。身份认证成功后,支付宝或招行将认证结果回传至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身份认证结果仅当次有效。如身份认证失败,可再次认证或选择资助中心现场办理。(备注:2024年首次贷款的学生用招行APP认证,其余的学生都是用支付宝认证。)

7.确认提交。身份认证成功后,学生返回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确认认证结果,完成在线申请办理。系统提示在线申请办理完成,并将相关信息提交至县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审核。

8.接收回执验证短信。续贷远程受理的合同经县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查通过后,将向学生手机发送回执验证短信,短信内容包括借款人信息、合同信息以及六位数字的合同回执验证码;同时,学生可以在收到短信后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下载并打印合同和受理证明。

9.高校报到后,把贷款受理证明交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校将回执信息录入助学贷款管理系统。(学生到校报到后,应及时把贷款受理证明交高校。如果高校截至当年10月10日未在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录入回执的,视借款学生撤销当年助学贷款申请。)

10.贷款到账后,登录助学贷款支付宝或招行指定账户查询到账情况。(账户可以在借款合同中查询,助学贷款账号不能进行更改,贷款发放、还款都通过助学贷款账号进行。)

五、申贷所需材料

(一)新生新贷(高三毕业生)申贷材料

1.申请表(原件1份,本人签字确认);

2.学生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身份证正反面复印至一张A4纸);

3.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身份证正反面复印至一张A4纸);

4.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户口簿(原件);

5.录取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6.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原件1份,高三毕业生未通过预申请的学生需据实填写,本人和共同借款人签字确认;通过预申请的学生无需填写)。

(二)在校大学生首次贷款

1.申请表(原件1份,本人签字确认);

2.学生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身份证正反面复印至一张A4纸);

3.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身份证正反面复印至一张A4纸);

4.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户口簿(原件);

5.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或学信网学籍证明材料(温馨提示:学生证应有学校或院系的公章并注册过);

6.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原件1份,据实填写认定申请表,本人和共同借款人签字确认。)。

六、还贷须知

(一)还款时间与还本宽限期

还款时间: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由国家财政全额贴息。自学生毕业当年的9月1日起开始自付利息,毕业当年开始就由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开始按照合同进行还款。

还本宽限期:自毕业当年的9月1日起开始自付利息,在5年还本宽限期内只需偿还利息,如毕业后剩余贷款期限小于5年,则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学生,应及时向县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交书面证明,审核通过后,可继续享受贴息和5年还本宽限期,但贷款期限不延长。

(二)利息与本金

1.利息计算:根据积数计息法,以实际天数进行计算。起息日为国家开发银行发放贷款日,结息日为每年的12月20日(贷款最后一年为9月20日)。未按约定期限归还贷款的,根据实际逾期金额和逾期天数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正常贷款利率的130%。

2.借款学生正常还本付息:自学生毕业当年9月1日起,就由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按合同足额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未按合同归还贷款的,根据实际逾期金额和逾期天数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正常贷款利率的130%;并将违约信息计入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一旦不良信用记录被计入个人征信系统,将会影响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今后的信用行为(如就业、消费、申请房贷、车贷、担保、信用卡申请、乘坐飞机、高铁等)。

每年11月1日—12月20日(还款期最后一年为9月20日)为固定还款日,包括利息和分期偿还的本金。毕业第一(毕业当年)、二、三、四、五年为还本宽限期,宽限期可以只付利息,不还本金;毕业第六年开始偿还本金和利息,并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直到贷款到期年,利随本清。具体还款计划按《借款合同》执行。

3.提前还款:每年除11月外的任何时间都可以在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中提交提前还款申请,并将还款金额存入其助学贷款支付宝账户中,系统会自行扣款。

还款时你可以选择用助学贷款专用POS机刷卡还款(刷卡地址:姚安县教育体育局一楼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用云闪付APP或用支付宝APP进行还款。

(三)2024年度阶段性延期免息政策:国家开发银行将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最新要求,自动免除2024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借款学生2024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并按照学生意愿协助其办理延期一年偿还2024年内的贷款本金。相关公告可在国家开发银行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上查看。

七、注意事项及相关要求

(一)所有申请助学贷款学生须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申请提交本年度的贷款,若未在系统中注册、提交贷款申请的,系统中将查不到学生信息。首次贷款学生还需进行预约现场办理签订合同的时间。

(二)从2018年起,助学贷款采用合同电子化受理,贷款学生、共同贷款人需持有正式身份证且在有效期内(有效期最好为2024年12月及以后),否则无法申请办理。

(三)贷款学生务必备齐并一次性提交贷款所需全部材料,并按附件1《姚安县2024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料清单》顺序整理材料。贷款资格审核、贷款合同签订和贷款受理证明将一次性完成。

(四)合同签订需注意的事项:首次贷款的借款人和共同贷款人必须同时到场签字、扫描相关证件及现场拍照,严禁他人代替。

温馨提示:

1.为避免人员拥挤,请现场办理签订贷款合同的同学和家长按预约日程按时到姚安县教育体育局一楼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签订合同。如确实不能按时来签订的,请提前联系县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老师。

2.请各位贷款学生选择相应的QQ群加群,适时关注QQ群发布的信息,按相关政策办理助学贷款。


附件:1.姚安县2024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料清单

    2.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样表)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样表)

    4.姚安县2024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约申请书


姚安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7月5日

请点击下载:附件1:姚安县2024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料清单

       附件2: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样表)

       附件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样表)

       附件4:姚安县2024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约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