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中央、省、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教育帮扶工作,围绕“精准资助、资助育人”的目标,根据省州相关文件精神,现将我县2025年普通高校新生及在校生以户籍地来申请和发放的奖学金、学费奖励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楚雄州贫困学子奖励
根据《楚雄州教育体育局等四部门关于调整优化学生资助政策助推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通知》(楚教通〔2022〕24号)的精神实施本项目。
(一)资助对象
2025年参加高考并考取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院校的姚安籍“三类”农村低收入家庭(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学生,以下简称“三类”农村低收入家庭学生(以县农业农村局认定为准)。
(二)资助标准
4000元/生,一次性奖励。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6.当年考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同意成立的高校就读的姚安籍“三类”农村低收入家庭学生;2025年参加高考并考取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院校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三类”农村低收入家庭学生纳入申报范围,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五年制大专班、开放教育、函授、试行免费教育的军事院校、师范院校免费专业和免费医学类院校的学生不纳入该项目的申报范围。
(四)所需材料
1.《楚雄州贫困学子奖励计划申请表》需加盖相关部门公章(样表详见附件1);
2.学生身份证和本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身份证正面和社会保障卡正面印在同一张A4纸上(原件查验)。(提交之前请去银行激活社保卡的金融功能,确保社保卡金融功能正常使用);
3.学生父母及本人的户口册复印件(原件查验);
4.高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原件查验);
5.《入学报到证明》(样表详见附件1)(备注:2025年9月20日前将《入学报到证明》交姚安县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不按时提交一律按自动放弃申报,将取消奖励资格。)
备注:所需提交的表及复印件都是一式一份,原件进行查验。
(五)材料提交时限
2025年9月15日以前,不按照时限提交材料视为自动放弃申报。
(六)提交材料地点
姚安县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备注:“国家及省级学费奖励”“楚雄州贫困学子奖励计划”,一个学生只可以申报其中一项,不可以同时申报和享受。
二、国家助学贷款奖励补助资金资助项目
根据《楚雄州2021年国家助学贷款奖励补助资金资助项目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精神实施本项目。
(一)资助对象
我县户籍2025年考取本专科院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重点资助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脱贫户、城乡低保家庭、特困供养、孤儿、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重大突发事故学生。
备注:“国家及省级奖励”“楚雄州贫困学子奖励计划”,一个学生只可以申报其中一项,不可以同时申报和享受。
(二)资助标准
本科每生2000元,专科每生1000元,一次性奖励。
(三)资助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高中学习期间未受过处分;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5.2025年考取本专科院校。
(四)资助名额
姚安县教育体育局根据评审领导小组评审情况,结合上级下达资助资金总额确定资助名额。
(五)所需材料
1.《2025年国家助学贷款奖励补助资金资助项目申请表》(样表详见附件2-1,申请表请双面打印。);
2.身份证和本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身份证正面和社会保障卡正面印在同一张A4纸上(原件查验)。(提交之前请去银行激活社保卡的金融功能,确保社保卡金融功能正常使用);
3.学生父母及本人的户口本(原件查验);
4.高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原件查验);
5.其他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残疾人证明、低保证明、脱贫不稳定户证明等);
6.《入学报到证明》(样表详见附件2-2)(备注:2025年9月20日前将《入学报到证明》交姚安县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不按时提交将取消补助资格)。
备注:所需提交的表、证明材料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原件进行查验。
(五)材料提交时限
2025年9月15日以前,不按照时限提交材料视为自动放弃申报。
(六)提交材料地点
姚安县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特别提醒:其他大学生资助项目请到姚安县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或拨打电话0878-6015211咨询。
附件:1.楚雄州贫困学子奖励计划申请表及入学报到证明.docx
2-1.2025年国家助学贷款奖励补助资金资助项目申请表.xls
2-2.入学报到证明.docx
姚安县教育体育局
2025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