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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检验检测中心关于成立创建全州全省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 姚安县检验检测中心 | 访问量:9832 | 发布时间: 2021/9/27 16:44:55
县检验检测中心各股室:

为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确保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有序开展,按照《中共姚安县委办公室 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姚安县创建全省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实施方案>的通知》(姚办发〔2021〕13号)、《中共姚安县委办公室 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姚安县创建全省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要求,经中心研究,决定成立姚安县检验检测中心创建全州全省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徐  军  县检验检测中心主任        

副组长:李育寿  县检验检测中心副主任          

成   员:王华兰  县检验检测中心办公室主任

肖国虎  县检验检测中心食品药品检测室主任

张秀芝  县检验检测中心农畜产品检测室主任            

吴文君  县检验检测中心质量计量检测室主任

杨志伟  县检验检测中心工程质量检测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检验检测中心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李育寿同志担任,副主任由王华兰同志担任,负责处理日常工作事务。年度内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有工作变动,由接任者自行递补,不再发文明确。

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领导小组会议决定事项;按照领导小组的安排,统筹协调创建全州全省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工作有序开展,负责统筹创建办日常工作;综合协调创建工作相关事宜;统筹安排创建工作阶段性工作;负责创建工作相关会议、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采取形式多样的方式,广泛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宣传,积极营造浓厚的创建工作氛围;搜集、提供影像图片资料;负责创建工作档案的收集整理;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宜。



姚安县检验检测中心    

2021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