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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姚安县税务局 姚安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涉税中介服务行为 促进涉税中介行业健康发展的通知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姚安县税务局 | 访问量:11459 | 发布时间: 2022/6/24 17:14:57

姚安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市场监督管理局,姚安县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促进姚安县涉税中介行业规范、有序、健康发展,推动其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积极发挥正能量,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云南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涉税中介服务行为 促进涉税中介行业健康发展的通知》(云税发〔2022〕32号)、《国家税务总局楚雄州税务局 楚雄州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涉税中介服务行为 促进涉税中介行业健康发展的通知》(楚税发〔2022〕49号)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姚安县税务局、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联合开展规范涉税中介服务行为工作,加强涉税中介组织规范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工作理念和“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进一步规范涉税中介服务行为,促进行业自律,着力解决涉税中介违规提供税收策划服务、以协助纳税人注册“空壳”企业、伪造相关资质等方式帮助纳税人逃避税,以及在各类自媒体、互联网平台发布违法违规信息招揽业务、歪曲解读税收政策、扰乱正常税收秩序、妨碍营商环境优化等新情况、新问题,压实行业监管责任,促进涉税中介行业高质量发展,为市场主体发展营造公平法治的环境,保障国家税收利益和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维护国家经济秩序和税收安全。

二、规范内容

(一)涉税中介通过各类自媒体、互联网平台以对避税效果作出保证性承诺为噱头招揽业务,以利用注册“空壳”企业、伪造享受税收优惠资质等方式,帮助纳税人偷逃税款或骗取享受税收优惠为目的,违规提供税收策划服务的问题。

(二)涉税中介通过各类自媒体、互联网平台发布涉税服务虚假宣传及广告信息、泄露委托人及关联方基础数据信息,妨碍市场公平竞争、损害委托人利益的问题。

(三)涉税中介通过各类自媒体、互联网平台发布不实信息,歪曲解读税收政策和管理服务措施,扰乱正常税收秩序的问题。

三、时间安排

2022年4月—2022年9月

四、工作职责

(一)税务部门牵头负责、协调各有关部门联合开展工作。税务部门监测涉税中介发布的违法违规信息,并对相关信息进行甄别,对涉嫌虚假宣传的,要将发布主体和发布平台的信息推送给网信和市场监管部门处理;对涉嫌虚假广告的,要将广告主、广告发布者及发布内容推送给市场监管部门确认处理;对涉嫌歪曲解读税收政策以及违规提供税收策划服务的,要依法依规进行调查处理,并将涉税中介发布虚假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纳入信用管理。

(二)网信部门依法依规对经税务部门认定的网站平台中涉税中介发布的违法违规等信息进行清理,对严重违反法律的网站平台和账号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三)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涉税中介从事虚假宣传、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等违法行为,对商业宣传或广告内容中涉及的涉税中介机构以及涉税服务的真实性、合法性等问题,通报同级税务部门研提甄别意见。

五、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此次开展规范涉税中介服务行为工作的组织领导,国家税务总局姚安县税务局、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成立姚安县规范涉税中介服务行为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组成及职责

组  长:李培峰  国家税务总局姚安县税务局副局长

           饶  迪  姚安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主任

           黄正钱  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副组长:王  兰  国家税务总局姚安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分局长

            马  忠  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规范管理股股长

成  员:鲁家荣  国家税务总局姚安县税务局办公室主任

           段憬轩  国家税务总局楚雄州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副分局长

           杨力维  国家税务总局姚安县税务局征收管理股股长

           严玲君  国家税务总局姚安县税务局法制股股长

           阮映伟  姚安县互联网舆情信息中心主任

           沈云华  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规范管理股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云南省税务局、云南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楚雄州税务局、楚雄州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规范涉税中介服务行为相关工作的决策部署,负责工作的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向楚雄州税务局、州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上级机关汇报工作进展,做好各单位间协调工作,研究决定规范涉税中介服务行为工作的其他重大事项。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国家税务总局姚安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公室主任由王兰兼任。办公室主要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组织落实领导小组各项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有关要求;组织召开相关会议,沟通工作进展情况和动向,研究有关问题,落实相关部署,协调开展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梳理总结存在问题,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工作机制

县税务局、网信办、市场监管局要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强化重要问题的协调会商,建立沟通协调、信息推送、调查处理、协同管理的闭环运行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1.会议制度

根据领导小组安排,研究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明确任务分工安排,研究推进合作事项,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研究讨论其他事项。原则上每月召开1次,也可根据需要临时召开。

2.工作报告制度

办公室定期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重要工作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负责汇总、梳理相关案例,总结工作成效按时上报州领导小组和省局。

六、工作步骤

2022年4月开始,至2022年9月结束,分5个阶段压茬推进、有序开展。

(一)宣传动员阶段:2022年4月28日-5月15日

县税务局牵头负责、协调联系各有关部门联合开展工作,制定本地实施方案,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微信、电话沟通交流,入户走访等形式,将此次规范涉税中介服务行为工作有关要求和精神传达到涉税中介机构,确保本辖区内涉税中介机构全覆盖。同时,县税务部门要设立投诉电话、举报信箱和邮箱等,畅通涉税专业服务举报投诉渠道,通过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办税服务厅张贴公告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公众积极宣传工作背景和目的,努力营造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的强大声势和浓厚社会氛围。

(二)自查整改阶段:2022年5月16日-5月25日

县税务部门要引导和督促涉税中介机构聚焦违规开展税收策划、虚假宣传及广告和歪曲解读税收政策等问题,全面开展自查,对自查存在问题的,于2022年5月25日前完成整改。(县税务局负责,5月26日前统计报送自查整改情况)

(三)监测研判阶段:2022年5月26日-8月26日

县税务局、市场监管局每月定期交换涉税中介机构清册,梳理核实统一的涉税中介名单。县税务局对涉嫌虚假宣传的发布主体和发布平台的信息及时推送给网信办和市场监管局处理;对涉嫌虚假广告的广告主、广告发布者及发布内容等及时推送给市场监管部门确认处理。网信办和市场监管局对于宣传或广告内容中涉及的涉税中介机构以及涉税服务的真实性、合法性等问题,及时推送至县税务局甄别,税务局要及时进行甄别研判,书面回复明确性意见。

(四)调查处理阶段。2022年6月1日-8月31日

县税务局、网信办、市场监管局要加强部门协作,对于自查整改完成后,仍存在违规开展税收策划、虚假宣传及广告和歪曲解读税收政策等违规问题的涉税机构及人员,按照各自职能,依法依规从严从速处理。其中:市场监管局应依法查处涉税中介从事虚假宣传、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等违法行为;网信办应依法依规对网站平台中涉税中介发布的违法违规等信息进行清理,对严重违反法律的网站平台和账号依法依规予以处理;税务局对于涉嫌歪曲解读税收政策扰乱正常税收秩序的,应依法依规对涉税中介进行查处;税务局对于涉嫌违规提供税收策划服务,帮助纳税人偷逃税款或骗取享受税收优惠的涉税中介及相关委托人进行立案查处;并将涉税中介发布虚假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纳入信用管理,对机构及相关从业人员纳入失信名录。网信办和市场监管局将相关违法违规处理结果于处理完成3个工作日内反馈县税务局汇总,税务局汇总完善相关违法违规案例于2个工作日内报送楚雄州规范涉税中介服务行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税务局、网信办、市场监管局按职责负责)

(五)总结阶段:2022年9月1日-9月5日

县税务局要会同有关部门针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和监管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联合提出工作建议,制定改进措施,建立完善责任落实机制和动态监管机制,及时总结工作成效,上报本辖区工作开展情况(包括工作开展情况、取得的实效、经验做法、困难和问题,意见建议)。对于查处的违规开展税收策划、虚假宣传、虚假广告和歪曲解读税收政策的具体案例形成4类清单,于2022年9月5日前一并上报州局(国家税务总局楚雄州税务局纳税服务科)。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县税务局、网信办、市场监管局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将其作为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作为营造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良好社会环境的重要举措。针对涉税中介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加强规范涉税中介服务行为工作的部门协作,持续促进姚安县涉税中介行业健康发展,深化拓展税收共治格局。

(二)加强组织领导。县税务局、网信办、市场监管局要压实工作责任,明确责任分工,按照各自职责积极与同级相关部门沟通对接,细化具体落实计划,把抓落实作为第一要务,一级抓一级,按照既定的工作机制、步骤、时限和有关要求,加强部门协同配合,统筹协调推进,加大数据共享力度,形成工作合力。

(三)加大查处力度。县税务局要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公布投诉举报方式,鼓励纳税人缴费人和涉税中介机构从业人员举报涉税中介机构违规问题线索。要强化涉税中介机构的日常监管、行政约谈、抽查检查、督促指导力度,联合网信办、市场监管局集中打击处理一批涉税中介违规提供税收策划、发布虚假宣传及广告信息、歪曲解读税收政策等违法违规行为,公开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联合惩戒,依法依规纳入失信主体名单。

(四)推动长效治理。县税务局、网信办、市场监管局要在总结工作成效与经验的基础上,持续建立完善部门间沟通协调、信息推送、调查处理、协同管理的长效管理机制,切实形成监管合力,常态化开展涉税中介税收策划和发布涉税信息的监管工作,持续规范涉税中介行业秩序。

(五)营造良好环境。县税务局、网信办、市场监管局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渠道,加大对开展规范涉税中介服务行为工作的宣传动员,提升规范工作的社会参与度、知晓度,努力营造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的正向舆论环境。税务部门要提升纳税服务效能,积极征集涉税中介机构的建议和诉求,强化宣传辅导,及时解答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提出的涉税热点、风险点、关注点问题,促进涉税中介机构依法依规执业,提升税法遵从度。加大对涉税中介机构及其信用信息公告力度,为纳税人自主选择涉税服务提供便利。根据涉税中介信用情况提供绿色通道、专区办税、专场辅导、专项走访、专栏公告等激励措施,发挥信用结果激励导向作用,促进姚安县涉税中介行业诚信经营、健康发展。

请县税务局、网信办、市场监督管理局协调确定一名工作联络员,并于6月30日前反馈联络人信息(单位、姓名、职务、联系电话、手机号),县税务局统计每月监测信息于每月5日前将进展情况统计表(见附件)报送至州局(国家税务总局楚雄州税务局纳税服务科),同时发送电子版至内网电子邮箱(qinxiaojuan.cxsw.ynsw@sat.tax)。

联系人:国家税务总局姚安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段憬轩;联系电话:0878-5725800。


附件:XX县(市、区)联合开展规范涉税中介服务行为进展情况统计表



 国家税务总局姚安县税务局     姚安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