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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环境保护税顺利实现征收开票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姚安县税务局 | 访问量:11267 | 发布时间: 2018/4/1 16:13:37

姚安县地税局自2017年以来,早筹划、早准备,采取五项措施确保环境保护税顺利开征。2018年4月1日,环境保护税开征首日,姚安县首批纳入环境保护税征税范围的12户企业除1户因采矿许可证到期未进行申报外,均顺利实现了征收开票,共征收税款23209.75元。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制度保障。县局主要领导多次组织召开专会议研究部署环保税开征工作,于2017年5月成立由分管副局长任组长的环境保护税开征工作领导小组,9月与姚安县财政局、姚安县环境保护局、姚安县发展和改革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全面做好环境保护税法施实准备工作的通知》,12月印发了《姚安县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环境保护税舆情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等相关文件,为姚安县环境保护税征管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和制度保障。

二是加强业务培训,掌握申报方法。组织干部职工多次参加总局、省局以及州局组织的环保税政策业务培训,使全体干部职工对开征环境保护税的重要意义、政策难点、开征时间节点、省州部署安排有所了解,并对数据采集录入、数据来源、计税依据、税额计算等具体操作初步掌握。3月28日,组织全县12家排污企业代表对环保税如何申报等具体操作进行了集中培训,为首个征期顺利实现征收开票做好充分准备。

三是开展税法宣传,营造浓厚氛围。以宣传突出环保税绿色税种定位,传播环保税“多排多征、少排少征、不排不征”的正向减排激励机制,强化正向宣传引导,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环境保护厅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云南省实施环境保护税法宣传提纲的通知》(云财税〔2017〕67号)、《致全省环境保护税纳税人的公开信》、“姚安县地税局环境保护税政策宣传”等通过纳税人微信、QQ群、国地税联合办税服务厅LED屏、姚安县政务公开门户网站等进行了政策宣传;2018年3月1日起,在姚安县梅葛广场LED大屏幕进行为期15天的宣传,各分局在环保税基础数据采集时,到纳税人实际经营地上门进行宣传并发放《环境保护税知识问答》15册。印制“姚安县地税局环境保护税政策宣传”纸质资料200余份,摆放在办税服务厅供纳税人免费领取学习。通过各种形式宣传、提前对纳税人进行辅导,确保纳税人做到能申报、会申报。

四是加强协调沟通,摸清税源底数。积极与姚安县环保局沟通、协调,得到县环保局的大力支持、配合,于2017年9月成功接收全县17户排污企业纸质资料和电子档案,并接收排污费缴纳单位基本信息资料、污染物排放数据、排污量核算方法、排污许可证发放信息、排污费征收数据及《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统计表》12户。姚安县地方税务局接收资料后,对纳税人信息进行了比对、核实,初步识别环境保护税纳税人,摸清了税源底数。

五是及时进行测试,确保业务正常开展。为确保环保税顺利征收开票,12月25日全县测试了5户企业环境保护税基础数据采集录入、申报、征收工作,并通过“金三”系统测试成功,开出税票,12月28日全县又对11户企业环境保护税申报通过“电子办税服务平台系统”进行测试,并取得成功,为4月1日环保税征收开票提供了通畅的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