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安县人民政府欢迎您!
首页> 部门文件   > >  县市场监管监督管理局
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县级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 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访问量:17123 | 发布时间: 2021/4/21 15:08:15

各乡镇市场监管所、行政执法大队、县局各股(室):

为做好2021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楚雄州2021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楚市监办发〔2021〕16号)要求及抽检监测任务安排,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食品安全战略和国家十四五食品安全规划,落实“四个最严”要求,认真执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的各项规定。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抽检监测制度体系建设为基础,以规范抽检监测工作程序及实施过程为抓手,以建设完善抽检监测数据管理系统为支撑,努力提升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水平。

二、抽检目的

通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及时发现各种风险隐患和等级食品安全问题,严防问题食品流入餐桌。实现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及时核查处置各种风险问题,倒逼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通过提升问题产品核查处置力,切实加强对重点食品、重点场所的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大力提升食品质量水平,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三、抽检原则

(一)坚持靶向性抽检原则。以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环节为核心目标,一是对超市、农贸市场销售的蔬菜、水果的农药残留以及畜禽肉、水产品的兽药残留等进行重点抽检;二是对加工高风险食品餐饮单位进行重点抽检;三是对重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小作坊的主要食品品种进行抽检;四是对风险较高、隐患较多的食品品种进行重点抽检,组织开展对学校周边、城乡结合部等场所的抽检;五是加大对去年各类抽检中出现过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抽检频次,对问题产品进行追踪抽检。

(二)坚持覆盖性抽检原则。要实现区域、企业、品种、项目、环节及业态的6个全覆盖。从区域方面,要覆盖县城、农村、景区景点、城乡结合部等不同区域;从企业方面,要覆盖获证食品生产企业;从项目方面,要覆盖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规定的主要安全性项目;从食品品种方面,要覆盖粮食加工品、糕点、酒类、豆制品、方便食品、餐饮食品等主要食品大类;从环节上,要覆盖生产加工、销售、餐饮所有环节;从生产经营业态上,要覆盖食品生产、小作坊、商场超市、食杂店、小摊贩、小餐饮、农贸市场等所有经营业态。

(三)坚持计划性抽检与专项抽检相结合原则。在计划性抽检的基础上,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结合日常检查情况和既往抽检情况,及时有效组织开展专项抽检工作。重点突出以下内容:一是社会反映问题较为突出的食品及项目;二是节令性食品及可能存在季节性食品安全问题的食品;三是突发性食品安全问题等需要开展专项抽检的食品。

(四)坚持问题导向,加大监督执法的原则。根据抽检结果,以问题为导向,加大执法力度,对问题突出的区域、场所和薄弱环节及时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对连续多批次产品抽检均为不合格企业,要及时跟进约谈、整改,及时依法查处、信息公开。

(五)坚持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的原则。重点对日常监管工作中发现有安全隐患的食品进行抽样检验,将监督抽检、隐患排查、风险监测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及早发现各种隐患苗头,及时介入,主动防范。

四、抽检任务

姚安县2021年县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为180批次(楚市监办发〔2021〕16号下达任务)。

五、抽样品种及对象

县抽作为国抽、省抽、州抽的有力补充,结合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情况,主要以全县食品生产获证企业及其主要产品、市场占有率高的小作坊生产的食品、地方特色食品、餐饮食品、季节性热销食品以及对去年各级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的企业及其产品进行追踪抽检,以食品批发部、农村、城郊结合部、乡村乡镇集市、学校周边等为重点环节,重点关注“米袋子”“菜篮子”等重点品种。结合我县实际,以“五毛”食品、小作坊白酒、米线、豆腐、糕点、月饼、酱腌菜、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等为重点品种,开展不少于180批次的县级食品安全抽检工作任务。抽检品种及检验项目详见附件1《姚安县2021年县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品种和项目表》。县局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股应及时向地方政府汇报抽检计划情况,争取当地政府给予专项经费保障抽检工作的顺利实施,确实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

六、抽样时间和频次

县局食品生产流通股、餐保化股应按照县局抽检监测工作计划,结合本县实际情况和具体产品的生产季节,合理安排抽样工作,并按照县局制定的抽样、送样时间、品种、数量等按时完成县级食品安全抽检任务。季节性生产销售的食品或存在季节性质量安全风险的食品在相应季节增加采样量。节令性食品应在每个节日前开展抽检工作。一个季度内,同一经营场所样品抽取不能超过10批次、同一生产许可证同一食品大类样品抽取不能超过3批次、同一批样品抽取不能超过1批次,否则数据将无法录入系统。要增加对以往检出不合格食品企业的抽检频次,对于上一年度检出不合格食品2批次及以上的企业,抽检频次至少增加2次;检出不合格食品2批次以下的企业,抽检频次至少增加1次。县级食品安全抽检工作于 2021年10月30日前完成,并将工作总结及分析报告上报州局。

七、数据上报

2021年县级食品安全抽检数据上报和信息公示工作由县局食品生产流通股、餐保化股负责并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和规范要求及时、准确、完整的通过“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网址为∶ http/spcj.gsxt.gov.cn)进行报送。相关时限要求按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5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食品安全抽检附件和异议工作的通知》(市监食检〔2018〕48号)、《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和核查处置规定》(国市监食检〔2020〕184 号)、《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核查处置工作的指导意见》等严格执行。

八、核查处置要求

县级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工作由县局行政执法大队和各监管所负责。县局在收到“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推送的不合格食品、问题产品信息后,要严格按照核查处置的相关规定,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检验报告的送达和送达回执的上传,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不合格产品控制、产品溯源工作并填报系统,在90个自然日内完成所有核查处置程序并进行系统填报。

不合格报告表明可能对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危害的,核查处置工作应当在24小时内启动。核查处置过程中发现涉嫌犯罪或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及时移送移交。

九、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抽检工作。县级食品安全抽检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州政府对县政府的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和综合绩效考核重要指标,县局各职能股室、各监管所要高度重视抽检工作,加强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按照抽检计划,狠抓任务落实,推进抽检工作有序开展。

(二)充分发挥抽检的效能。注重抽检工作对日常监管工作的引导作用,对抽检过程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要依法依规认真查处。

(三)参与抽检的县局各职能股室、各监管所及其工作人员不得随意更改抽样地点和样品信息,不得瞒报、谎报、漏报检验数据,不得擅自发布有关抽检的信息,不得在开展抽样工作前事先通知被抽检单位和接受被抽检单位的馈赠,不得利用抽检结果开展有偿活动、牟取不正当利益。

十、编号规则

(一)食品

抽样单编号由英文字母XC加11位阿拉伯数字组成,XC为县级抽样检验缩写“县抽”的拼音首字母,编号前2位为年份,第3至5位为机构编号(姚安县为:195),第6至7位为样品大类编号(见附件2),最后4位为流水号,按照采样顺序进行编写,流水号为全年所有县级抽检样品顺序号。

示例:

XC  21  195  15  0001

县抽    2021年  楚雄州姚安县  酒类    流水号

该抽样编号表示:此样品为2021年县抽任务,由姚安县抽取的第0001号白酒样品。此样品编号的标准写法为:XC21195150001(数字与字母间,字母与字母间,均无空格)

(二)食用农产品

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抽样单编号由英文字母NCP加14位阿拉伯数字组成。NCP为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缩写“农产品”的拼音首字母,数字编号前6位为我国行政区划代码(姚安县为532325),数字编号第7至10位为日期编号,最后4位为流水号。

示例:


此抽样编号表示:该样品为云南省楚雄州姚安县2021年06月抽取的流水号为0001 的食用农产品抽检任务。






附件1:姚安县县级食品安全抽检任务、品种和项目表

附件2:2021年食品安全抽检样品分类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