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市场监管所、行政执法大队、机关各股(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州关于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治理,保障春节期间农村食品消费安全,结合市场监管职责职能,县局制定了《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遇典型案例请及时上报县局食品生产流通监督管理股。
联 系 人:段丽苹、郑梅 联系电话:5722815
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月16日
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州关于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强我县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治理,严厉打击农村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违规等行为,净化和规范农村食品市场,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促进乡村振兴战略有效实施,履行好市场监管部门在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中的工作职责,特制定《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一、整治目标
全面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收缴一批假冒伪劣食品,整治一批突出问题,办理一批违法案件,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形成有效震慑,净化农村食品市场,确保2019年春节前,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得到有效改善。以专项整治为契机,进一步发动和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全面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秩序,夯实农村地区食品监管基础,提升农村食品安全水平和保障能力。
二、整治重点
(一)重点对象:小作坊、小商店、小摊点、小餐馆、小商贩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和农村集市、食品批发市场。
(二)重点品类:方便食品、休闲食品、酒水饮料、调味品、奶及奶制品、肉及肉制品等农村消费量大的食品品类。
(三)重点违法违规情形:食品假冒(使用不真实的厂名、厂址、商标、产品名称、产品标识等信息);侵权“山寨”(食品包装标识、文字图案等模仿其他品牌食品,误导消费者);食品假货(假羊肉、假狗肉、假驴肉等涉及食品欺诈的行为);“三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生产许可);劣质(以次充好、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等);超过保质期等。
三、整治措施
(一)迅速全面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执法大检查,依法集中收缴一批农村假冒伪劣食品。
各监管所要围绕整治重点,结合春节食品药品等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迅速全面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执法大检查,风险隐患大排查,按照食品生产经营相关规定和要求,针对重点品类加大现场检查和监督抽查,坚决依法收缴并及时销毁一批假冒伪劣食品,形成有效震慑;进一步核查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资格是否合法有效、食品生产经营法定责任是否落实到位、生产经营行为是否存在风险隐患,是否经营假冒伪劣食品等,不断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守法意识,规范经营行为,切实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秩序,全面净化农村食品市场。
(二)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线索大追查,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
对检查中发现的假冒伪劣食品线索要顺藤摸瓜、迫根溯源、一追到底,一查到底,依法严厉查处农村伪劣食品的生产经营者;坚决查处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食品行为,端掉一批违法“黑工厂”、“黑窝点”、“黑作坊”,对违法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信用档案,实施禁业限制,涉嫌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三)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社会共治大行动,规范农村食品秩序。
各监管所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依托村“两委”实施网格化管理,并充分发挥村级食品安全信息员的作用,把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作为农村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全面公开、畅通12331投诉举报电话,积极受理、及时处置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落实好举报有奖相关规定,调动广大农村居民举报违法违规行为的积极性;将食品生产经营主体信用记录纳入社会信用平台管理,实施联合惩戒,强化自律、激励作用,引导和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主体依法依规生产经营。
(四)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增强守法生产经营和安全消费意识。
各监管所要结合市场主体年报工作,加大对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的培训,教育引导、督促落实、从严自律、依法依规从事食品生产经营,严把食品生产关、进货关、销售关;教育引导消费者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理性消费,不断增强消费者依法参与监督食品安全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四、组织机构
为加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领导,县局成立“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张家云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王少辉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成 员:鲁常仙 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股股长
段丽苹 食品生产流通监督管理股股长
刘从发 餐保化安全监督管理股股长
黄正钱 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许爱红 栋川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周映刚 光禄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邱晓秦 弥兴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张 航 前场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胡本泽 太平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赵永芹 官屯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刘艳梅 大河口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周学亮 左门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贾 鹏 适中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局食品生产流通监管股,负责全县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组织、落实、情况收集、反馈、上报工作。
五、工作步骤
(一)部署动员阶段(即日起至2019年1月15日)
根据专项整治行动要求,制定符合我县实际情况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周密部署、精心安排、突出重点、 迅速行动。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9年2月底以前)
结合2019年春节食品药品等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力量,围绕重点对象、重点品类、重点违法违规行为开展大检查、大排查、大追查、大行动、大培训,集中力量开展农村假冒伪劣专项治理行动,严打重惩、打出声威、形成震慑、营造氛围, 规范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和市场经营秩序。
(三)总结提升阶段(2019年3月底)
对专项整治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相关的意见和建议,研究下一步工作,构建长效监管机制,巩固专项整治行动成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
食品安全工作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各监管所要进一步增强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要求,切实把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作为当前工作重点,对整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解决,不留隐患,抓紧抓好,切实抓出成效。
(二)强化责任落实。
各监管所要认真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突出重点,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对责任不落实、监管不作为、情况不报告、问题不解决的单位和工作人员,要严肃追究责任。
(三)务求工作实效。
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对发现的风险隐患和不规范行为,整改率要达到100%;对发现的违法行为,打击和查处率要达到100%;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对涉嫌食品犯罪的案件,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率要达到100%。对大要案件要一案一报、挂牌督办、限期办结。对发现涉及其他地区的问题食品,要及时通报相关地区监管部门彻底追查。
(四)加大宣传引导。
以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公布专项整治行动部署和成效,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着重宣传专项整治行动成果,曝光典型案例,营造整治行动的强大声势,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 不断强化社会共治。
(五)按时报送信息。
各监管所要按时报送整治信息,2019年1月22日前向县局食品生产流通股报送阶段性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和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包括整体情况、主要措施、成效和经验、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工作安排等)。重大情况请及时报告。
附件:姚安县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