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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至12月全县安全事故情况
来源: 姚安县应急管理局 | 访问量:11606 | 发布时间: 2023/1/5 8:31:40

2022年1月至12月,全县安全生产事故情况如下:

一、各类统计事故总体情况

全县共发生各类统计事故39起,死亡3人,无人员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3.1341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减少7起,下降15.22%;死亡人数减少5人,下降62.5%;受伤人数减少12人,下降100%;直接经济损失减少2.7909万元,下降26.98%。“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3项指标下降,“直接经济损失”1项指标上升。未发生较大以上事故,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工矿商贸领域未发生事故。

(二)道路交通安全领域发生事故2起,死亡3人,无人员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01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减少11起,下降84.62%,死亡人数减少4人,下降57.14%,受伤人数持平,直接经济损失减少3.52万元,下降77.7%。占事故总量的5.13%。

(三)消防安全领域发生事故37起,无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12.124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增加5起,上升15.63%,无死亡和受伤人员,直接经济损失增加7.1109万元,上升141.84%。占事故总量的94.87%

二、生产安全事故总体情况

全县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起、死亡3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减少1起、死亡人数减少1人,分别下降33.3%、25%。

(一)工矿商贸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二)道路运输事故2起、死亡3人,与去年同期相比持平。铁路运输、农业机械等行业未接报事故。

三、地区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1月至12月,栋川镇、太平镇2个乡镇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分别为:2022年01月05日姚安县太平镇白土坡路段“1·05”道路运输事故,事故导致2人死亡;2022年02月18日姚安县栋川镇马草地村委会高四组道路运输事故,事故导致1人死亡。

光禄镇、前场镇、弥兴镇、官屯镇、大河口乡、适中乡、左门乡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四、1—12月份事故主要特点和问题分析

1—12月份,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事故呈下降趋势,但道路运输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多发,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主要表现为:

(一)道路运输事故高发多发。事故暴露出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对道路交通现场安全风险辨识不到位,违章操作。道路交通安全监管部门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深不实不细,安全监管工作仍有盲区和漏洞。

(二)消防、建设施工等领域生产安全事故防控难度大。消防、建筑施工等行业领域虽然未发生生产经营事故,但是火情不断,工伤事故时有发生。充分暴露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行业监管部门“三管三必须”的安全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五、下步工作重点

(一)要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等工作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按照中央、省、州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应急管理相关安排部署,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责任,按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强化对部门监管责任的督导,采取有效措施,推进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责任,引导企业压实主体责任。把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15条措施、省安委会安全生产69条、州安委会安全生产100条、县安委会安全生产100条细化措施作为当前和今后重点工作任务,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织密织牢党政领导和部门监管责任体系,压紧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精准发现和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要巩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成果。姚安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已通过州委州人民政府验收,2022年要继续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巩固提升年”行动,要深入分析安全生产方面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深层次矛盾和原因,从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建立完善工作制度,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套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同时要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基础工作,适时动态更新“两个清单”,加大风险隐患治理工作力度,全力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要抓好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根据《姚安县深入开展安全风险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排除和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督查检查工作方案》通知,紧盯重点行业、重要领域、重点时段、隐患排查治理,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重点突出道路交通、消防安全、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在建工程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认真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治理,防范较大以上事故发生。认真抓好岁末年初和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开展好安全生产大检查。继续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要认真分析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突出安全风险,抓住关键环节,层层压实责任,完善制度机制,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实现关口前移、源头防范、分级管控、系统治理、科学预防,努力形成点、线、面有机结合,县、乡镇协同推进,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常态化的双重预防控制体系,全面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安全风险管控和事故防范能力。

(四)要深入推进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按照省、州安委会统一安排部署,从2022年10月开始至2023年春节结束,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切实强化“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紧迫感,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松劲念头,深入推动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和省69项细化措施、州100条细化措施、县100条细化措施落实落地,聚焦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和突出矛盾问题持续开展整治攻坚,全面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程施工安全整治、严厉打击非煤矿山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等9个行业领域为主的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全力抓好各项安全责任措施的落实,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

(五)要扎实推进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要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南安阳“11·21”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的重要批示精神,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决策部署,统筹好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省、州、县具体举措,从12月起至2023年全国“两会”结束,对全县所有地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全覆盖式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要以消防、建筑施工、燃气等15个方面的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为重点,坚持企业自查自改、全县集中整治和部门专项督导检查相结合,深入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

(六)要加强监测预警和落实信息报送。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的方针,全面加强各类自然灾害监测、风险早期识别和预报预警,不断完善应急救援指挥机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前预置救援力量,一旦发生灾害事故和重大险情,迅速启动应急响应,协调调动各方力量投入抢险救援。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工作要求,对发现重大苗头性事件和发生紧急重大事件,第一时间报告,确保事故在有效时间内妥善处置,坚决避免瞒报、迟报和漏报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