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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州庆、五一”节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来源: 姚安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访问量:16564 | 发布时间: 2017/4/18 16:59:20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县党委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各项决策部署,切实做好“州庆、五一”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全面压实安全责任

“州庆、五一”期间,旅游进入旺季,人员出行大量增加,道路交通运输压力增大;同时,汛期即将来临,强降水、泥石流、雷电、高温、大风等将容易导致自然灾害频发,将会对安全生产带来不利影响,极易引发安全生产事故,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异常繁重。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艰巨性,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忧患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把遏制各类事故发生摆在突出位置,狠抓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要深刻汲取临沧市云县“3?02”道路交通事故、红河州弥勒市“3?02”民房火灾事故和杭瑞高速南华县“3?28”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等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杜绝发生类似事故。要针对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强化工作措施,加强安全监管,完善应急预案,认真安排部署,精心做好节日期间和汛期的安全生产工作。要组织力量深入基层,加强督促检查,解决突出问题,严防节日和汛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要督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领导现场带班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现场安全管理,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二、结合实际,严密组织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

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深入分析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现状,认真查找薄弱环节、突出问题和安全风险隐患,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和单位实际,有针对性地强化管控治理措施,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的督促检查,消除监管盲区、堵塞管理漏洞。要强化隐患整治,及时整改消除排查出的问题与隐患,对检查督查中发现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具备安全条件、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依规采取查封、扣押、停电、停水、停止火工品供应、吊销证照等强制措施,真正把“停产整顿、上限处罚、关闭取缔、从严追责”的“四个一律”规定落到实处;对抗拒监管执法或重大隐患拒不整改的,要依法进行强制执行。同时,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节日期间正常生产的单位,要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在岗职工安全教育,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三、结合汛期安全生产特点,加大安全监管力度

要提前安排部署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针对节日及汛期特点,突出重点,在汛期来临前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治理和消除隐患。一是强化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节前对各类游览游乐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维护,达不到安全要求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各类商场、宾馆、文化娱乐、旅游景点、农贸市场等公众聚集场所,要充实安全管理力量,完善安全设施,制定切实有效的应急预案,严防火灾、踩踏等群死群伤事故发生。二是加强以旅游客运为重点的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管理。要切实抓好节日和汛期交通运输工具、道路状况及相关安全设施的检查,特别是对可能出现山体滑坡、路面损坏的路段,要严密监控,没有安全保障的地段要暂时停止营运。要加大道路交通违法违章查纠力度,严肃查纠带病车辆上路、无牌无证、农用车(拖拉机、摩托车)非法载客、客货混装以及“三超”(超限、超载、超速)“三驶”(疲劳驾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违规违章行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三是全面加强矿山安全监管。要打好矿山整顿关闭和转型升级攻坚战,继续整顿关闭各类非法的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含尾矿库);要督促矿山企业对冒顶片帮、提升运输、高处坠落、爆破、炮烟中毒和机械伤害等常见事故类型进行重点检查,对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要责令停产整顿;要加强对关闭矿山的巡查,严防死灰复燃。四是加强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依法取缔各类非法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企业和销售网点,严防危险化学品泄漏和爆炸事故发生;要加强对民爆器材和烟花爆竹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坚决打击、取缔非法生产、销售、运输民爆器材和烟花爆竹行为;要加强危险货物装卸搬运安全管理,严防超载超限运输行为发生。五是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要针对汛期雨量增加、灾害天气多发、地质环境易受影响等特点,强化建筑施工特别是露天施工的安全管理,督促建筑施工企业把防止深基坑片帮垮塌、塌陷、边坡崩塌、滑坡和泥石流等作为监控重点,加强对高层建筑悬挂物、广告牌、塔吊等的检查,防止发生建筑施工事故。

交通运输、电力、旅游、市场监管、教育、水务、农业、气象等行业监管部门了要加强节日和汛期安全检查,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严防事故发生。

四、强化值守,确保信息畅通

各乡镇、有关部门和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强组织协调,完善应急处理机制,健全相关部门(单位)联合会商、信息共享和协调的联动机制,及时掌握气象、汛情情况,强化灾害天气预测预警。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和微信、微博等多种媒体,广泛进行风险防范、避险逃生知识技能的提示、警示,指导企业和社会公众做好防范应对。要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值班备勤和应急物资配备,做好应急准备。要加强应急值守,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发生事故险情及时、科学、有效应对和处置,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节日期间和汛期的安全稳定。

五、相关要求

各乡镇、有关部门和企业要高度重视“州庆、五一”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认真组织开展自检自检,并将检查情况录入大检查长效机制管理系统,请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将大检查情况于2017年4月27日前(星期四)15:00前报县安委办。

县安委办将对“州庆、五一”期间和汛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对未按要求及时开展大检查,未及时上报工作落实情况的乡镇和部门进行通报。对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突出等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由县安委会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其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通报和批评,情节严重的由监察部门追责。

各挂钩联系乡镇的部门,要结合《姚安县2017年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姚安字〔2017〕2号)要求,深入各乡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不少于2个站所、2个村委会和2户企业。大检查结束后,将于2017年5月2日(星期二)15:00在县安监局会议室召开反馈会议,请各相关部门按时参加反馈会议。

联系人:张伟,电子邮箱:yaoananj@163.com,联系电话:5713299。


 姚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