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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统计局统计造假自查自纠工作方案
来源: 姚安县统计局 | 访问量:2736 | 发布时间: 2023/4/4 0:00:00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治统计造假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切实解决统计造假屡禁难绝问题,持续巩固我县防治成效,按照国家统计局统一部署和省州统计局工作安排及《姚安县统计局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特制定《姚安县统计局统计造假自查自纠工作方案》。

一、全面开展自查自纠

(一)聚焦源头数据质量问题,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有关部门县局各相关专业要实事求是,直面问题,本着对自己负责、对党和人民负责的态度,切实扛起主体责任,全面摸清本乡镇、本行业统计数据质量情况,及时纠正本乡镇、本行业各种统计造假行为。(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有关部门,县局各相关专业,完成时限:2023年5月20日前)

(二)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有关部门、县局各相关专业要针对工业总产值、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商品销售额、从业人员工作总额、规上工业主要能源生产和消费量、研发投入等重点统计指标进行全面核查,全面摸清本乡镇、本行业、各专业统计数据质量情况,各乡镇、县级各有关部门、县局各相关专业要根据摸底情况形成统计专报上报县统计局,县统计局要将各行业摸底情况形成数据质量专报报县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有关部门,县局各相关专业,完成时限:2023年5月20日前)

(三)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有关部门、县局各相关专业在自查过程中,对数据异常以及增量较大、波动异常、新增或变动的调查对象开展源头数据审核,对核查发现的数据质量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对账销号予以改正。(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有关部门,县局各相关专业,完成时限:2023年5月20日前)

(四)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有关部门、县局各相关专业要对一套表调查单位入退魁情况开展自查自纠,检查入退库真实性,重点核实是否达到入退库标准、行业划分是否准确、投资项目是否真实准确、投资项目是否真实存在、入库材料是否真实,在市场监管部门已注销的单位是否核实退库、是否通过非正常调减数据或瞒报数据以虚假退库等。建立入退库核查记录,抓好问题整改,对发现的违反统计法律法规、国家统计调查制度的各种统计造假行为进行纠正。(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有关部门,县局各相关专业,完成时限:2023年5月20日前)

(五)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有关部门、县局各相关专业要加强源头数据的日常审核,强化数据质量实地核查和查询,及时发现并纠正各类统计数据失真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对账销号,确保统计调查对象如实报送统计数据,在核查中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要及时进行查处。(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有关部门,县局各相关专业,完成时限:2023年5月20日前)

(六)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有关部门、县局各相关专业要扎实推进统计服务基层专项行动,大力推行“一线工作法”,深入基层统计一线,结合“五经普”,精准进行业务指导,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正确指导、审核、查询、核查、检查企业报送的统计数据,全面提升基层统计人员、统计调查对象业务水平和法律意识。(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有关部门,县局各相关专业,完成时限:2023年5月20日前)

二、认真开展对国家审计署驻昆特派办审计省统计局指出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和专题整改

(一)根据对省统计局审计指出的存在问题,工业、投资、能源、贸易等专业根据省统计局各专业工作安排进行问题梳理。形成整改清单,对照数据核查中存在的问题,按照省统计局专业处室要求,提出整改时限并进行全面整改。(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有关部门,县局各相关专业,完成时限:2023年5月20日前)

(二)进一步健全数据核查制度,对照对省统计局审计提出数据核查中存在的不足,完善各专业数据质量核查和责任制度。(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有关部门,县局各相关专业,完成时限:2023年5月20日前)

(三)加强统计业务培训,根据年初确定的培训计划,结合“五经普”工作的开展,主动服务基层,开展形式多样的业务培训,邀请省、州统计局各专业处室(科室)老师授课,进一步提高统计工作干部队伍履职能力和水平。(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有关部门,县局各相关专业完成时限:2023年5月20日前)

(四)进一步健全完善数据审核、查询、评估制度,提高源头数据审核把关质量,进一步落实层层审核,层层负责的数据质量责任制,把问题解决在统计基层、统计源头。(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有关部门,县局各相关专业,完成时限:2023年5月20日前)

(五)县统计局要按照《楚雄州统计局关于建立统计监督工作台账的通知》要求,建立健全统计监督工作台账,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严格落实对源头统计数据的执法监督、核查监督、查询监督主体责任,按要求登记、报送统计监督工作台账。(责任单位:县局各相关专业,完成时限:2023年3月20日开始,长期坚持)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统计局成立领导小组,主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明确任务分工和责任单位,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扎实稳妥推进各项任务。

(二)加强沟通协作。县统计局要加强与发改、工信、审计等部门的沟通,积极争取理解指出,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按时限要求完成自查自纠工作。

(三)严格督促检查。县统计局将对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重点督促推动,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对组织不力、推诿拖延、插手干预的将坚决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姚安县统计局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