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局属各股室:
根据《姚安县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及《姚安县2025年林下经济发展工作计划》要求,为扎实、稳步推进我县林下经济产业发展,助推林草增效、林农增收、乡村振兴。现成立林下经济产业发展工作组挂包乡镇开展工作,并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请各乡镇、局机关各股室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年度工作目标。
一、成立工作组,挂包乡镇开展林下经济产业发展工作
(一)第一工作组
组 长:王少海
成 员:周兴明、李彩芳、周 涛
挂包乡镇:太平镇
(二)第二工作组
组 长:杨 宏
成 员:孟 菊、马云军、朱仁酌
挂包乡镇:左门乡
(三)第三工作组
组 长:李永昌
成 员:高丽菊、申正东、潘 洁
挂包乡镇:官屯镇
(四)第四工作组
组 长:邱建文
成 员:班云学、周庆禄、孙富强
挂包乡镇:栋川镇
(五)第五工作组
组 长:张家云
成 员:王悦花、伍晋蓉、杜 文
挂包乡镇:适中乡
(六)第六工作组
组 长:陈文玉
成 员:胥维江、何 勇、王云平
挂包乡镇:光禄镇
(七)第七工作组
组 长:马 靖
成 员:杨青山、章体红、申正雨
挂包乡镇:弥兴镇
(八)第八工作组
组 长:段 浩
成 员:韩 冬、刘晓强、毛 海
挂包乡镇:前场镇
(九)第九工作组
组 长:潘骆孟奇
成 员:李 龙、罗莹莹、曾凤美
挂包乡镇:大河口乡
二、瞄准目标,戮力同心发展林下经济产业
(一)完成2025—2027年度产业布局和谋划
各工作组要指导挂包乡镇,依据《姚安县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和《姚安县2025年林下经济发展工作计划》下达的项目任务,在适宜区域进行认真分析研判,明确适合发展的具体品类和模式。并按年度计划将发展规划落图标注,明确每个年度的具体种植及养殖品类、规模(面积、数量)(标注示例:2025年,完成林下种植天麻300亩、完成林下养殖林禽3000头)。此项工作要确保100%能完成的才能上图。
(二)林下经济可利用林地资源摸排
对辖区内所有林地重新开展“地毯式”精准摸排,按照坡度、海拔、成熟度和适宜度进行精准靶向分类,全面查清辖区内可利用林地资源的数量、质量、分布、权属、水、电、路、成熟度、适宜发展方向等信息,形成包含序号、乡镇、地块名称、小班号、利用年度等信息的矢量数据及《姚安县林下种植、养殖可利用林地情况调查表》,并指导乡镇制作林下经济产业发展“一张图”,图面既要明确标注小地名、面积、坡度、海拔、三通等要素,也要明确适宜发展类型(种植、养殖、林产品采集、森林景观利用)等信息,实行挂图作战。每个乡镇摸排适宜林下经济发展的可利用林地资源面积不少于2万亩。此项工作请于9月20日前完成,并将成果报送至县林草局科技与产业发展股。
(三)摸清挂包乡镇林下经济发展现状
各工作组要指导挂包乡镇摸清本乡镇林下经济产业发展现状,包括林下种植、养殖、包山拾菌和景观利用等现有一定规模的基地和产业的面积、产量、产值等信息,做到心中有底、心中有数。各乡镇于9月30日前填写《姚安县林下经济现状统计表》,并报送至县林草局科技与产业发展股。
(四)核实林下经济年度指标完成情况
各工作组要指导乡镇以《姚安县2025年林下经济发展工作计划》为目标,对照乡镇指标任务,对标对表,逐项分析,深入研究,按照州级“三季度攻九成”的目标,不折不扣完成年度林下经济产量产值目标任务。各乡镇于9月30日前填写《姚安县1—9月林下经济主要任务核实情况清单》,并报送至县林草局科技与产业发展股。
(五)建好林下经济产业发展示范基地
按照《姚安县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的要求,指导乡镇积极谋划2026—2027年度示范基地建设,每个年度不少于2个示范基地。示范基地建设规模要求:林下种植100亩以上,林下养殖林禽100头以上、林禽1000羽以上、林蜂50箱以上,林下采集1000亩以上,森林景观利用100亩以上。
(六)整合资源,指导乡镇开展林下经济产业建设
各工作组要结合挂包乡镇实际及项目实施要求,指导和帮助乡镇思谋如何整合森林抚育、封山育林、低效林改造、商品林采伐更新、野生菌保育促繁等项目资源,积极谋划、申报好相关项目,促进林下经济产业提质增效。
(七)探索并总结林下经济发展模式
各工作组要指导乡镇因地制宜探索“林下种植+”“林下养殖+”“林下采集+”“森林景观利用+”和“企业+”“国储林+”“核桃林+”“板栗林+”“光伏+”等林下经济产业发展模式。各乡镇于2025年10月25日总结上报2个以上不同业态的林下经济发展模式。
(八)有关要求
各挂包工作组对所挂包乡镇的林下经济产业发展工作负总责,挂包组组长是“第一责任人”,负责全面统筹挂包工作,每月到所挂包乡镇开展工作不少于2次,分年度把林下经济发展各项指标任务落实落细。此挂包制度一挂三年,挂包期间,若有人员调整,继任者自动接替工作,不再另行发文。
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