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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建立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长效机制的通知
来源: 姚安县农业农村局 | 访问量:3474 | 发布时间: 2023/11/17 16:20:53

各乡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局属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进一步汲取事故教训,全面压实安全生产责任,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全县农业农村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和非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全县农业农村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根据省、州、县安委会关于建立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长效机制工作的统一部署,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通过深入开展农业农村安全生产“打非治违”行动,解决当前农业农村安全生产领域比较突出的非法违法问题,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法治意识,坚决维护农业农村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和法律尊严,维护政府监管权威,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权益,推动各乡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和局属各单位落实安全监管责任,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防因非法违法行为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实现全县“杜绝重特大事故、严防较大事故、有效预防一般安全事故,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重点时段、关键节点不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工作目标,全力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打下坚实基础。

  二、组织领导

  成立农业农村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及时研究部署农业农村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重点工作,协调解决农业农村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长效机制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董永红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钱晓东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周国华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周振兴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董兴茂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马楚云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何兆丁 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主任

  成 员:赵光林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

      杨家俊 县农业农村局农机管理股股长

      周家武 县农业农村局渔业渔政管理股股长

      沈从俊 县农业农村局种植业与农药管理股股长

      陈志平 县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股股长

      李永明 县农业农村局市场与信息化股股长

      罗中元 县乡村产业发展中心主任

      自海荣 县种子管理站站长

      李从荣 县植保植检站站长

      李 建 县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站长

      伍正兵 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主任

      段正瑞 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

      杨进富 县农业机械技术推广站站长

      向必强 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

      苏云顺 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李永金 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站长

      张 婷 县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校长

      钱晓云 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倪忠海 县兴姚农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

      庞世坚 栋川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

      李 俊 光禄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

      关志琴 太平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

      张华安 前场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

      何 涛 适中乡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

      白 凌 官屯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

      闫德顺 弥兴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

      袁会清 大河口乡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

      李育祥 左门乡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农机管理股,承担领导小组日常综合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杨家俊同志兼任,统筹、协调、推进、检查全县农业农村领域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县农业农村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推动和督察督办,对农业农村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进行研究和部署。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协调推进全县农业农村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及时向局党组和县安委办上报有关工作情况和信息,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是按照各自的职能职责,牵头或协助配合做好农业农村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认真做好农业农村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各项工作;加强对各乡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及局属各单位农业农村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的指导督促;推动乡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的顺利实施。

  今后,领导小组成员工作如有变动,由相应岗位人员自行递补,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备案,县农业农村局不再发文。

  三、重点任务及责任分工

  在全县所有乡镇农业农村领域、农业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行动,突出畜禽屠宰和农村地区畜禽粪污贮存池、沼气设施、农机、渔业渔船、农药、消防、农业产业项目建设及花卉企业危险化学品管理使用、农产品仓储冷链保鲜设施等重点领域和人员密集场所,采取更加严厉、更加有效的措施,集中打击、整治一批当前表现突出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

  (一)畜禽屠宰和农村地区畜禽粪污贮存池(局畜牧兽医股牵头,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各乡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负责)

  1.畜禽屠宰企业:一是畜禽屠宰企业(场、点)是否使用涉氨制冷设备情况,企业是否获得排污许可证及特种设备使用许可证;二是是否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三是是否开展设施设备隐患排查和整改;四是是否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培训;五是屠宰企业是否规范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台账。

  2.农村地区畜禽粪污贮存池:一是畜禽粪污贮存池是否设置安全护栏或盖板,周围是否设有安全标识;二是畜禽粪污贮存池建设和日常运行情况是否规范,是否存在粪污渗漏或者溢出现象。

  (二)沼气设施(县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牵头,各乡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负责)

  1.沼气工程:一是沼气工程安全生产制度管理情况,是否悬挂(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是否粘贴和掌握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制定应急预案;二是沼气工程设施是否设置护栏设施,设施设备是否漏气,输气管道是否老化,是否装有阻火器和冷凝排水装置,脱硫剂是否定期更换或翻晒,压力表是否能正常显示,减压设备是否正常,进出料口和水压间是否加盖密封,是否存在火灾隐患,防火措施和消防设备是否齐全等。

  2.农村户用沼气:沼气池、输气管道和灶具的气密性和畅通性、压力表是否能正常显示、净化器是否按时更新脱硫剂、进出料口是否加盖盖板,以及是否设有(粘贴)警示标志、是否粘贴沼气安全使用维护常识和应急处置常识、是否掌握等。对于长期未使用的沼气池应加强安全管理,引导农户改厕、改化粪池、改水窖或者安全填埋等,暂时无法进行安全处置的沼气池要注意排放沼气。

  (三)农机(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牵头,各乡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负责)

  一是拖拉机、微耕机违法载人、酒后驾驶、无证驾驶情况;二是“报而不废”的变型拖拉机上路行驶情况;三是脱检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继续开展作业情况;四是悬挂外省籍拖拉机假牌假证车辆突出问题;五是上路行驶拖拉机是否设有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警示标志及反光贴使用情况。

  (四)渔业渔船(局渔业渔政管理股牵头,各乡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

  一是渔业养殖场所电线电闸设置是否合理,饲料库房是否落实消防要求;二是进排水沟渠是否畅通,塘埂是否安全牢固;三是渔业机械设备是否正常使用;四是防学生溺水和休闲垂钓场所安全警示标牌是否充分醒目,防护设施是否设置;五是禁渔区、禁渔期是否存在非法捕捞。

  (五)农药(局种植业与农药管理股牵头,各乡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县植保植检站、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

  1.经营单位:一是是否存在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的违法行为;二是农药经营场所或仓储场所与生活区是否有效隔离,台账管理是否规范;三是安全设施设备是否配备齐全,是否在有效期范围内。

  2.种植大户等使用主体:种植大户、专业化合作组织是否严格按照标签中农药登记的使用范围、防治对象、使用剂量和使用方法等使用农药;是否遵守农药安全间隔期等规定;是否做好生产使用记录。

  (六)消防安全(局办公室牵头,局属各单位、各乡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负责)

  消防安全责任、防火巡查制度是否落实;单位用电线路是否安全,是否存在线路老化、短路、接触不良情况;安全出口、安全疏散设施是否完好;灭火器、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等消防设施器材是否有效;电动自行车是否按规定充电;以及消防预案的制定和落实情况;农业农村行业消防安全等。

  (七)农业产业项目建设领域及花卉企业安全(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县乡村产业发展中心牵头,县兴姚农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各乡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负责)

  施工企业是否落实安全生产制度、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安全防护保障;电气焊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入场施工人员是否执行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防护保障;施工现场用火、用电等。花卉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制度、责任落实情况,消防安全设施设备配备、管理、使用情况,危险化学品管理是否规范。

  (八)农产品仓储冷链保鲜设施(局市场与信息化股牵头,各乡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负责)

  农产品仓储冷链保鲜企业是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消防通道是否畅通;设备、设施是否有检测检验标签或铭牌,是否定期检测;安全附件(安全阀、压力表、液位计)是否齐全完好;特种设备(冷库压力容器)是否合格等。

  四、时间安排

  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贯穿2024年全年工作,分动员部署、组织实施和巩固提升三个阶段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动员部署(1月)。按照统一部署,各乡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和局属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明确具体目标任务、时间进度和责任措施,做好宣传发动和工作部署。

  (二)组织实施(2月至11月)。各乡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局属各负有农业农村安全监管职责的单位组织本辖区、本行业企业对照实施方案开展自查自纠,明确工作重点和主攻方向,扎实开展“打非治违”工作。同时组织开展全面细致的督导检查和执法检查,推进“打非治违”工作向纵深发展。有关检查综合情况应及时报告局农机管理股。

  (三)巩固提升(12月)。结合各乡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局属各单位和企业工作开展情况,适时组织开展“打非治违”回头看,深入分析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健全完善有关法规制度和政策措施,逐项推动落实。结合各地各单位经验做法,梳理总结一批典型成果,供各地学习借鉴和推广。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联合执法。各乡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和局属各单位要加强对农业农村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明确专门机构,组建专门队伍,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保障制度。结合本单位本行业实际,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建立由县农业农村局统一领导、乡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局属各单位共同参与的打击非法违法联合机制,提高执法效率,形成打击非法违法合力。

  (二)坚持铁腕执法,突出工作实效。要抓住关键环节,明确打击重点,对情节恶劣、屡禁不止、可能导致较大事故的典型非法违法行为重拳出击,铁腕执法,依法严惩,通过严厉查处一批农业农村安全生产严重违法行为,形成强大的影响力和威慑力。要查清、斩断非法生产原料供应和产品销售的经济链条,坚决防止前纠后犯、死灰复燃。要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等手段,进一步强化执法责任和措施,切实做到“四个一律”(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三)严肃事故查处,严格责任追究。各乡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和局属各单位要依法从严对农业农村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进行坚决打击。对“打非治违”工作不认真、走过场的单位要通报批评。对玩忽职守,导致恶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瞒报生产安全事故的,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务求“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四)加大宣传力度,强化舆论引导。要广泛利用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大力宣传农业农村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加大舆论和群众监督力度,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通过设立举报电话、网络邮箱、微信公众号等方式,鼓励人民群众举报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对举报属实的及时兑现奖励,举报一起、查处一起、追究责任一起,并保护举报人相关权益。坚持和完善“黑名单”制度,对严重非法违规行为导致的事故和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严重的乡镇、相关单位和企业,要坚决予以曝光,并依法依规纳入“黑名单”管理,实行联合惩戒制度。

  (五)加强信息沟通,强化工作调度。请各乡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局属各单位在姚安县农业农村局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长效机制印发后,10日内将本单位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方案报局农机管理股;每年6月10日、12月10日前分别将工作落实情况报送局农机管理股。局农机管理股联系人及电话:高仕君,0878-6042308,电子邮箱:1218492045@qq.com。


姚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