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公司《关于姚安至楚雄客运班线新能源公交化转型升级备案申请》的请示已收悉,经我单位研究,现回复如下:
一、你公司申请姚安至楚雄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备案,符合《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5号)《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促进和规范云南省班线客运公交化改造的指导意见》(云交运输[2023]14号)的文件规定,请你公司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做好姚安至楚雄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的相关工作。
二、请你公司要按照《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及行管部门要求投入车辆技术达标的新能源公交车辆,并统一车辆的外部标识和内部配套设施,按要求安装车载智能视频终端等信息化设备提升车辆安全营运水平。
三、姚安至楚雄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是助推道路客运企业转型升级的有效方式,也是改善我县人民群众出行体验的迫切需要。请你公司加强对公交车辆和驾驶员的日常监管,认真履行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努力提升道路运输服务品质,强化安全、维稳反恐和服务工作,确保道路运输企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姚安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