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及《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办规〔2019〕5号),根据《姚安县2023年度企业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2023年度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要求,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在全县联合开展2023年园林绿化工程建设市场监管“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检查工作。为确保检查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主体
此次“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检查工作,依据《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令第100号)第七条,发起部门为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部门为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检查层级为县级。
二、检查对象
姚安县内园林绿化行业相关企业和从业人员,原则上按20%的比例随机抽取。
三、检查内容
(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检查内容:
1.是否按照批准的设计方案进行施工。
2.施工场地是否按规定采取围挡、防尘、防污染路面等措施。
3.安全警示、标识、标牌是否齐备。
4.实施的城市公共绿化工程苗木规格、种植、配置、养护管理等是否符合相关技术规定。
5.是否采挖、移植古树名木及野生保护植物.
(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检查内容:
1.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
2.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3.用人单位支付员工工资的情况。
四、检查时间
2023年3月30日至11月30日。
五、检查方式
按照《姚安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及2022年度企业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规定,检查方式采取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核查相结合的方式。检查中也可以依法利用其他政府部门作出的检查、核查结果或者其他专业机构作出的专业结论。
六、检查程序
(一)名单抽取
检查对象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在建项目的参建各方主体中随机抽取,并按照联合抽查计划实施检查。执法检查人员由检查实施机关根据实际需要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或检查组中随机匹配。检查对象如在本年度中已经被抽取检查过的,则不再进行检查;检查对象如已经被其他抽查计划抽取但尚未实施检查的,应合并检查事项一并实施检查。
(二)结果判定
根据检查对象提供相关台账资料,以及实地核查过程中发现的情况和问题进行结果判定。
(三)结果处理
1.抽查结果录入。2023年12月31日前,由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配合部门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分别将所查事项的抽查检查结果录入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系统,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向社会公示。其中,涉企信息统一归集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并记于企业名下向社会公示。
2.依法处理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检查中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的,按照“谁主管、谁监管,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的衔接。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防止监管脱节。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此次联合抽查任务是跨部门的联合检查,由于受新冠疫情的影响,各级发布联合抽查事项清单较晚,给下发本方案带来了一定影响,各股室站要高度重视,及时布置,合理安排,确保按时完成抽查任务。
(二)通力合作,保障到位。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互通涉企信息、拟定抽查计划、随机抽取人员、确保顺利安全。
(三)严格纪律,依法履职。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必须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政纪律。
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