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公司2021年9月2日提交的《云南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申请表(到期换证)》已收悉,我局于9月6日召开行政审批领导小组会议进行论,现回复如下:
一、根据《楚雄州小石门水库工程前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制定楚雄源泰矿业有限公司姚安分厂搬迁拆除处置方案的通知》和《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关于楚雄州小石门水库水源区三个厂矿企业处置的初步意见》要求,你公司所处位置不符合全州重点建设项目规划,须进行搬迁关闭。经我局行政审批领导小组会议讨论决定:不同意你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到期换证申请。
二、你公司持有的云南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编号:Y5323250051,有效期限为:2016年9月19日至2021年9月18日。
三、你公司持有云南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到期后,不得进行危险废物经营行为,产生的危险废物贮存不得超过一年。
四、该件抄报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抄送姚安县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姚安分局
2021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