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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县危险废物管理的指导意见
来源: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姚安分局 | 访问量:10100 | 发布时间: 2021/2/26 17:18:51

县卫生健康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管理局、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姚安分局、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县教育体育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云南省生态环境厅2021年初对我县开展的全省生态环境交叉执法检查工作反馈,按照《楚雄州生态环境交叉执法检查问题清单》列出的存在问题,全县涉及医疗机构、机动车维修、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加油站和其他工矿商贸企业均存在危险废物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为进一步做好全县危险废物管理工作,指导行业主管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和相关行业企业规范管理危险废物,现将危险废物日常管理要求和疑难问题进行明确通知如下:

一、危险废物定义及我县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定义,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根据我办日常监管掌握情况,我县主要危险废物涉及医疗废物、废矿物油、铅蓄电池、实验室废液等。在判定危险废物类别、来源、代码、特性时可参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二、危险废物管理要求

(一)法律依据及技术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修订)

2.《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3.《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5.《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国务院令 第380号)

6.《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

7.《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

8.《环境保护图形标志 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 15562.2-1995)

9.《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 39707-2020)

以上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自行从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网站搜索后下载学习。

(二)危险废物信息化管理基本程序

根据国家、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工作要求,固体废物环境管理趋向于信息化、无纸化办公,危险废物日常管理均在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完成,基本程序如下:

1.账号获取:企业注册→县级生态环境局审核通过(业务完结)

2.申报登记:企业登录→企业对上年度危险废物产生情况申报登记(业务完结);

3.管理计划备案:企业登录→企业对本年度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填报→县级生态环境局审核通过(业务完结)

4.转移报备:(1)省内转出:前提是转出方与接收方须签订转移协议,同时双方须完成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和管理计划备案方可开展该业务。程序:转出企业登录→转移申请→接收企业登录→同意接收→上传业务附件→州生态环境局审核通过→省生态环境厅审核通过→转出企业出库→接收企业入库确认→系统生成转移联单(业务完结);(2)省内转入:参照转出业务;(3)跨省、跨国转移:到省生态环境厅实地办理。

(三)危险废物管理的其他问题

1.危险废物综合管理:产生危险废物单位按照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环办〔2015〕99号)文件附1《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及抽查表》开展本单位危险废物管理工作;经营危险废物单位按照文件附2《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及抽查表》开展本单位危险废物管理工作。(文件附后)

2.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建设:参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

3.危险废物标识标牌:参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 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 15562.2-1995)

4.危险废物管理应急预案建议:企业可制订专项危险废物管理应急预案,也可制订综合性质生态环境事故应急预案,预案内须具备危险废物管理应急预案章节。同时须通过评审并报县级生态环境局备案。

5.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建议:产生危险废物单位管理台账设计成月报表,全年共计12张月表,每张月表按日记录,再形成季度汇总和年度汇总台账。若企业内部科室或产废环节较多的情况下还应建立内部科室或产废环节管理台账。台账内容应包括产废单位名称、产废日期、产废种类、产废代码、产废数量、入库量、入库交接、出库量、出库交接、流向、处置情况等。

6.危险废物年度应急演练和工作培训建议: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将危险废物年度应急演练和工作培训与其他类别的应急演练及培训统筹组织,并形成专项材料备查,一般应包括计划方案、通知、签到、开展时图片视频、总结等内容。

三、其他要求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督促指导好主管的行业企业加强危险废物管理,涉及生态环境交叉执法检查存在问题整改的牵头单位,严格按照整改要求完成整改工作并做好信息报送;

(二)本件抄送县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成员单位抄送涉及危险废物的行业企业;

(三)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涉及危险废物行业企业在危险废物管理工作中存在疑问可向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姚安分局联系咨询。联系人:王玉龙,电话:0878—6082117;班会军:0878—6082118


姚安县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姚安分局(代章)

2021年2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