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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姚安县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方案》的函
来源: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姚安分局 | 访问量:14094 | 发布时间: 2019/10/22 14:54:01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现将《姚安县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联系人:王玉龙0878—6082117邮箱:2364826391@qq.com)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姚安分局

2019年10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姚安县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姚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姚安县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姚政通〔2018〕53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9〕37号),根据《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楚雄州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方案的函》,强化全县非道路移动机械综合监督管理,减少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排放,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充分认识开展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的重要性

非道路移动机械种类繁多,应用广泛,相对机动车而言,存在底数不清、污染控制技术水平相对落后、污染物排放量大等问题。《姚安县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和《云南省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明确要求,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划定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控制区,严格管控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组织协调,健全工作机制,通过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摸清非道路移动机械底数和排放水平,为有效实施排放控制区管理、管控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减少污染物排放奠定基础。

二、目标任务

按照重点突破、全面推进的原则,制定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方案,力争做到机械类型、数量全覆盖。2019年年底前,完成全县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新购置或转入非道路移动机械,应在购置或转入之日起30日内完成编码登记。

三、调查范围及对象

以城市建成区内施工工地、物流园区、大型工矿企业等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为重点,主要包括挖掘机、起重机、推土机、装载机、压路机、摊铺机、平地机、叉车、桩工机械、堆高机、牵引车、摆渡车、场内车辆等机械类型。

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信息主要包括生产厂家名称、出厂日期等基本信息,所有人或使用人名称(可为单位或个人)、联系方式等登记人信息,排放阶段、机械类型(按用途分)、燃料类型、污染控制装置等技术信息,以及机械铭牌、发动机铭牌、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信息公开标签等。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9年9月20日—10月25日)

1.制定工作方案。由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姚安分局牵头,制定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开展动员部署;工作方案于2019年10月25日前出台并报送州生态环境局。

2.落实人员。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姚安分局落实专人,全面做好启动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学习非道路移动机械信息填报和信息审核操作规范,对全县区域内所有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逐一审核并编码登记,建立电子档案,实行动态管理。

(二)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阶段(2019年10月25日—12月20日)

1.开展梳理排查。州生态环境局姚安分局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编码、汇总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对本辖区内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信息采集;重点对城市建成区域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工业及民用建筑施工、市政工程施工、道路交通施工、水利施工、大型厂矿等企业、工地(场地)、机场、铁路货场、码头开展梳理排查、采集。

2.规范填报信息。各乡镇严格按照本方案要求于2019年11月30日前完成本辖区内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信息采集,采用现场采集方式填报《云南省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表》及配套的照片电子档案(1台机械1个文件夹:包括表格及照片)。

3.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标牌。完成信息登记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州生态环境局姚安分局按照统一编码规则生成环保登记号码,发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标牌,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悬挂、粘贴、喷涂等方式固定于机身明显位置。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标牌具有唯一性,编码规则全国统一,环保标牌跨区域有效,各地互认。

4.加强监督检查,提高数据准确性。州生态环境局姚安分局牵头对全县区域内所有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的企业、工地(场地)随机开展现场督导检查,检查核实种类企业、工地(场地)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登记编码情况。加大对填报信息的审核和复查力度,通过现场抽查等方式核实,确保信息准确规范,杜绝“一机多码”或“多机一码”的现象。

(三)总结阶段(2019年12月20日前)

州生态环境局姚安分局认真梳理总结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开展以及完成情况,并将工作总结于2019年12月22日前报送州生态环境局。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在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结束后将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情况纳入日常监督管理。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县人民政府对全县辖区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负责。根据政府部门职能工作责任分工,州生态环境局负责对全县辖区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进行组织实施。各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属地管理原则,认真开展好本辖区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采集工作。县级有关部门根据工作要求配合做好全县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

(二)加快工作进度。按照《姚安县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方案》要求,各乡镇加快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采集工作进度,根据本辖区《云南省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表》及配套的照片电子档案,统计汇总后建立非道路移动机械汇总台账,于2019年11月30日前报送州生态环境局姚安分局。

(三)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深入施工工地、物流园区、大型工矿企业、机场、铁路货场、码头等场所,广泛宣传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相关政策和方法,形成全面开展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的良好舆论氛围。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公众进行监督。

(四)强化监督管理。加强施工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标志、使用台账的检查,对施工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违反规定的责任单位,严格施行信用惩戒。对发现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行为的,应及时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