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国土资源所(分局)、局机关各股、室、队、所、中心:
今年汛期即将来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将进入重点防范期。为加强汛期地质灾害值班工作,确保信息渠道和指挥系统畅通,增强应急反应能力,按照《姚安县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姚安县汛期地质灾害值班制度》等规定,为切实做好2019年度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值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自然资源分局(所)按照《姚安县汛期地质灾害值班制度》的相关规定,认真安排好2019年度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值班工作。明确值班领导、值班人员,落实值班地点、值班电话。并请于4月30日前,将值班领导、值班人员名单、手机号码、固定值班地点电话号码、传真机号码、电子邮箱一并上报县局地质环境股,并对外公布。
二、明确值班领导、值班人员、值班地点和值班领导、值班人员的工作职责。各自然资源分局(所)负责人和其他值班人员,汛期中必须做到全天24小时开机值班,保持手机24小时处于良好通讯状态,不得因内部安排轮流值班而关闭手机,手机号码一般不要更换,若有变化及时上报备案。
三、值班领导和值班工作人员在汛期值班中,要严格按照《姚安县自然资源局汛期地质灾害值班实施细则》的要求遵守值班纪律。值班人员遇特殊事情外出时,必须经局主要领导批准,自然资源分局(所)负责人或值班工作人员外出时,必须严格按规定向县自然资源局报告。
四、值班期间要认真安排好值班工作人员,落实好固定值班地点、值班电话,必须做到办公室或值班室有人值守,不得采取电话呼叫转移方式,值班领导将对值班情况进行抽查,一旦发现值班人员出现脱岗、离岗现象的将通报批评;造成工作失误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1、姚安县自然资源局汛期地质灾害值班实施细则
2、姚安县自然资源局2019年汛期值班安排表
姚安县自然资源局
2019年4月28日
附件1 姚安县自然资源局汛期地质灾害值班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加强汛期地质灾害值班工作,根据《楚雄州国土资源局汛期地质灾害值班实施细则》(楚国土资通〔2013〕40号),以及《姚安县汛期地质灾害值班制度》,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姚安县自然资源局汛期地质灾害值班管理工作。
第二条 汛期地质灾害值班工作一般为每年的5月1日至11月15日,特殊情况可另行通知提前或延长。
第三条 汛期地质灾害值班由领导带班和工作人员值班相结合,实行全天24小时值班。
第四条 汛期地质灾害值班领导为局领导。值班工作人员为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
第五条 汛期地质灾害值班领导和值班工作人员必须保证全天24小时手机开机,确保联系畅通。非正常工作时间接到灾险情报告后,必须在10分钟内赶到办公室处理应急事务。遇有重大灾情或特殊情况必须24小时在办公室值守。
第六条 值班领导和值班工作人员的职责:
(一)值班领导工作职责:
1.及时签发《姚安地质环境工作快报》、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重要天气通知,以及地质灾害监测预防相关文件;
2.及时向县人民政府和州自然资源局报告地质灾害值班工作中的重要情况;
3.及时协调处理地质灾害值班工作的有关问题。
(二)值班工作人员职责:
1.及时收集整理各乡镇上报的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做好记录,并及时向值班领导报告;
2.与地质环境股联系及时编发《姚安地质环境工作快报》,按规定做好地质灾害灾情速报工作;
3.及时做好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信息的发布工作;
4.配合好地质专家及时参与地质灾害巡查、应急调查和灾、险情的处置工作;
5.做好地质灾害防治日常事务处理工作。
第七条 汛期值班期间,县自然资源局成立综合协调统计信息上报组、巡查排查调查组和后勤保障组三个应急组,确保地质灾害灾、险情能得到快速有效处置。
第八条 各组的工作职责:
(一)综合协调统计组
1.接到发生特大型(I级)、大型(II级)、中型(=III级)地质灾害灾情或险情报告时,必须在10分钟内赶到办公室,参与研究灾险情处置工作;
2.迅速安排调配地质灾害应急车辆,并在15分钟内到达办公室等待安排;
3.迅速安排有关人员详细了解灾、险情,结合县自然资源局应急处置工作安排,形成《姚安地质环境工作快报》上报县人民政府和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4.负责灾、险情统计,信息汇总;会同有关部门部署、协调应急救援工作;随时了解掌握应急组在灾区的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将准确情况收集汇总后,统一报县人民政府和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5.做好上下沟通和协调,处理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和抢险救灾工作中具体事务。
组 长:周银兵
成 员:贾燕 钟晴 杨晓玲 关志勇
(二)应急调查组
1.根据《姚安县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规定,接到发生特大型(I级)、大型(II级)、中型(= 3 \* ROMAN \* MERGEFORMATIII级)地质灾害灾情或险情报告时,必须在10分钟内赶到办公室,参与研究灾险情处置工作;
2.根据会议的统一安排,迅速赶赴灾区,指导基层自然资源部门组织群众转移避让、选择群众临时安置地点、落实监测方法和监测人员,做好灾险情监测工作;
3.迅速组织做好地质灾害灾险情应急调查工作,为当地党委、政府组织抢险、排险和救灾工作提供科学的依据;
4.指导基层自然资源部门组织“两卡”发放,设置警示标志,做好群众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
5.协助当地党委、政府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6.定时、不定时报告灾区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
第一应急组组长:雷勇
成 员:陈连福 李学德 李国民
第二应急组组长:李雪平
成 员:蒋平 张家华 赵 飞
第三应急组组长:周连华
成 员:张永红 刘 俊 朱永祥
(三)后勤保障组
负责与气象部门对接提供气象资料,确保灾害现场抢险救灾必须设备、物资、器材供给;提供个人防护设备、夜间应急照明设备,做好应急物资和经费保障工作。做好上级领导和专家的接待安排等工作。
组长:李育寿
成 员:邱燕菲 李瑞和 黄月琪 周绍芳
第九条 汛期地质灾害值班人员、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姚安县汛期地质灾害值班制度》和工作纪律,汛期中一般不得外出。特殊情况必须外出的,需报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批准,并做好工作移交。
第十条 汛期地质灾害值班人员、各组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或出现重大工作失误,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十一条 本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2 姚安县自然资源局2019年汛期值班安排表
值班电话:5712892(上班期间) | 传真:5712892 | 夜间:6042252 | ||
时间 | 值班领导 | 值班人员 | 值班驾驶员 | 备注 |
4月29日—5月5日 | 李育寿 | 杨晓琴、杨晓玲 | 李 有 | |
5月1日 | 李育寿 | 张子莙、黄月琪 | 李 有 | 劳动节 |
5月6日—5月12日 | 李雪平 | 杨 超、周绍芳 | 刘会云 | |
5月13日—5月19日 | 周银兵 | 关志勇、蒋 平 | 李 有 | |
5月20日—5月26日 | 周连华 | 张子莙、黄月琪 | 刘会云 | |
5月27日—6月2日 | 雷 勇 | 李学德、朱永祥 | 李 有 | |
6月3日—6月6日 | 李育寿 | 张永红、陈连福 | 刘会云 | |
6月7日—6月9日 | 雷 勇 | 杨晓玲、杨晓琴、关志勇 | 李 有 | 端午节 |
6月10日—6月16日 | 李雪平 | 白丽英、李瑞和 | 刘会云 | |
6月17日—6月23日 | 周连华 | 鲁家兰、贾 燕 | 李 有 | |
6月24日—6月30日 | 雷 勇 | 李国民、王 学 | 刘会云 | |
7月1日—7月7日 | 李育寿 | 钟 晴、李 倩 | 李 有 | |
7月8日—7月14日 | 周银兵 | 张家华、刘 俊 | 刘会云 | |
7月15日—7月21日 | 李雪平 | 杨晓琴、杨晓玲 | 李有 | |
7月22日—7月24日 | 周连华 | 赵晓梅、周绍芳 | 刘会云 | |
7月25日—7月29日 | 周银兵 | 蒋 平、李瑞和、白丽英、鲁家兰、贾 燕 | 李 有、刘会云 | 火把节 |
7月30日—8月4日 | 雷 勇 | 关志勇、蒋 平 | 李 有 | |
8月5日—8月11日 | 李育寿 | 张子莙、黄月琪 | 刘会云 | |
8月12日—8月18日 | 李雪平 | 李学德、赵 飞 | 李 有 | |
8月19日—8月25日 | 周银兵 | 张永红、陈连福 | 刘会云 | |
8月26日—9月1日 | 周连华 | 白丽英、李瑞和 | 李 有 | |
9月2日—9月8日 | 雷 勇 | 鲁家兰、贾 燕 | 刘会云 | |
9月9日—9月12日 | 李育寿 | 李国民、王 学 | 李 有 | |
9月13日—9月15日 | 雷 勇 | 王 学、李国民、钟 晴 | 刘会云 | 中秋节 |
9月16日—9月22日 | 周银兵 | 钟 晴、李 倩 | 李 有 | |
9月23日—9月30日 | 李雪平 | 李学德、朱永祥 | 刘会云 | |
10月1日—10月7日 | 李雪平、李育寿 | 李 倩、孙永琼、周绍芳、杨晓玲、杨晓琴、张家华、刘 俊 | 李 有、刘会云 | 国庆节 |
10月8日—10月13日 | 周连华 | 杨晓琴、杨晓玲 | 李 有 | |
10月14日—10月20日 | 雷 勇 | 孙永琼、周绍芳 | 刘会云 | |
10月21日—10月27日 | 李育寿 | 关志勇、蒋 平 | 李 有 | |
10月28日—11月3日 | 周银兵 | 张子莙、黄月琪 | 刘会云 | |
11月4日—11月10日 | 李雪平 | 李学德、赵 飞 | 李 有 | |
11月11日—11月17日 | 周连华 | 张永红、陈连福 | 刘会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