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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基层党建示范点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访问量:13621 | 发布时间: 2022/4/13 9:39:35

各党支部:

现将《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基层党建示范点创建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员会     

2022年4月13日           



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基层党建示范点创建工作方案


为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推动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基层党建工作全面提升、全面过硬,按照县委工作部署,通过培育一批基层党建示范点,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提升党的建设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根据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坚定理想信念、筑牢宗旨意识为根基,以创新党建载体为手段,以促进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为重点,以激发党建活力为目标,将各党支部党建工作中的特色亮点、典型做法和成功经验通过示范点创建的模式加以提炼、整合、宣传和推广,为党员干部施展才华、发挥作用搭建广阔舞台,不断提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委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创新力,为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二、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组织体系建设为重点,以模范机关创建为目标,持续深化作风建设,着力强化纪律建设,构建大党建工作格局,深入推进党建与人社业务工作同频共振、融合发展,为推动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以优异成绩庆祝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三、工作思路

坚持“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工作思路,紧扣“暖民心、润民生”工作主线,大力弘扬“仁爱、尚贤、厚生、严谨、担当、包容”人社精神,创建“服务民生、活力人社”党建工作品牌,凝聚团结之心、实干之力、拼搏之劲,担当之为,创新“党建+业务”工作模式,全力打造“活力”人社、“暖民”人社、“和谐”人社、“智慧”人社、“清廉”人社“五型人社”机关,全面激发组织活力、党员动力、发展合力。

四、组织机构

为全面加强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委基层党建示范点创建工作,成立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凌世锋  局党委书记、机关党支部书记、局长

副组长: 张晓君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成  员:杨文俊  局党委委员、机关党支部副书记、副局长

      张 磊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杨仕勇  局党委委员、社保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

      赵兴强  局党委委员、办公室主任

      官辉先  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党支部书记

      周发香  局办公室工作人员

      各党支部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张晓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杨文俊、周发香、赵兴强为工作人员,根据工作需要从各党支部委员中抽调。

五、创建数量和要求

(一)创建数量:创建一个基层党建示范点——人社局机关党支部。

(二)创建要求

1.理念要“新”。示范点创建工作要与新时代党的建设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等相一致,要与人社中心工作相契合,要坚持开拓创新。

2.方向要“准”。以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等为主开展创建,以机关为主创建示范点,找准方向和着力点,求精求实,精准创建。

3.内涵要“深”。能够充分反映新时期党建工作的服务宗旨、工作精神、核心价值观,以及在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4.内容要“特”。围绕党组织日常工作并结合实际情况开展活动,要求突出组织特色、党建特色、时代特色、业务特色。特别要注意结合支部班子建设、基层党建工作机制、党建引领促人社高质量发展、“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工作作风建设、党员教育与管理、党支部组织活力提升、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等方面进行设计。

五、具体工作措施

(一)抓学习,着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坚持常态化学习机制,强化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理论素养和政治素养。要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理论武装的核心内容,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通过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学习强国”、“云岭先锋”等形式广泛开展学习培训,切实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要把学习党史作为党员干部的必修课,常态化抓好党史学习教育,不断巩固深化“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等实践活动成果,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刻感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从党的百年奋斗历程中汲取继续前进的智慧和力量,始终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抓好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引导党员干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

(二)抓活动,着力激发党员干部活力。要大力弘扬“四必须四坚持”的人社机关精神,让人社部门的优良传统得到很好地传承和发扬。要加强文化阵地建设,利用各种载体,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传递正能量、培育新风尚。要充分发挥局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团组织桥梁纽带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体育活动,增强人文气息,丰富机关文化内涵。要认真落实好干部职工关心关怀制度,积极为干部职工办实事、解难题,积极开展人文关怀,不断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荣誉感、归属感、获得感,真正重视、真情关怀、真心爱护干部职工,切实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活力。

(三)抓阵地,着力提高组织生活质量。要持续巩固规范化建设提质,推动机关党建“走在前、作表率”。要把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作为全面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抓手,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统筹谋划。要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四性”(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要持续深化“五比五看五争当”党建品牌建设,精心筹划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系列活动,积极开拓思路视野,创新组织生活具体形式,不断推动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要扎实开展以“正学风、改作风、树行风”和“扬正气、提锐气、增底气、接地气”为主要内容的“树三风提四气”主题实践活动,推动人社干部进一步弘扬讲政治、守规矩、重公道的“正气”,提振敢担当、善干事、勇争先的“锐气”,增添本领高、作风实、纪律严的“底气”,接通听民声知民情、解民忧的“地气”,着力锻造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人社铁军”。要加强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不断提升抓党建工作的能力。

(四)抓载体,着力提升党建工作品牌,全力打造“五型人社”机关

1.“活力”人社。要积极探索履职尽责的新思路、新方法、新举措,牢固树立效率意识,做到工作早部署、早落实、早出成效。坚持以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大力推行项目工作法,坚持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把宏观的大任务分解到具体的小项目上,实现化整为零、化难为容易、化虚为实,确实做到工作任务量化进度可视化,不断提高工作成效,彰显人社干部“活力”。

2.“暖民”人社。要提高服务水平,传递人社温情,践行好人社部门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使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多到群众中去,听听他们的心里话、看看他们的身边事、算算他们的生活账,收集整理具有普遍性、倾向性的社情民意,努力当好群众身边惠民政策的“宣传员”、岗位推送的“联络员”、企业用工的“推介员”、民生保障的“服务员”、民情民意的“信息员”、就业需求变化的“调研员”、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监督员”。确确实实把群众最关切的实办好,把党和国家的好政策、改革发展得好成果更广泛的惠及到他们中去。

3.“和谐”人社。要持续深入推进人社领域“放管服”改革,认证落实“办事不求人、审批不见面、最多跑一次”的要求,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抓好“人社快办行动”,深化“一件事”集成改革,推进“一门办、一窗办、一网通办、跨省通办”。大力推行“人社文化”服务,在服务窗口开辟老年人、残疾人、军人等特殊人群“绿色通道”,开展便捷服务。

4.“智慧”人社。要加快推进人社数字化转型,抓好人社信息化便民服务创新提升,补齐系统短板,推进人社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提升人社一体化综合服务能力,推进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和电子社保卡应用。

5.“清廉”人社。要持续整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突出问题,要建立防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突出问题的长效机制,按照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加大对“近亲繁殖”“因人画像”“绕道进入”等问题的整治。要持续强化就业资金和社保基金监管,针对重点岗位、重点环节资金监管手段相对滞后、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保障机制与就业资金监管要求不适应等问题,继续落实完善资金分配使用监督、绩效评价等管理制度,实行资金分配集体研究制度,强化资金运行监管,提高资金使用质量和效益。针对社保基金跑冒滴漏、侵占挪用等风险,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切实维护基金安全。要持续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长效机制的工作部署,抓住重要时间节点、重点领域,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和督查。

(五)抓融合,着力推动工作提质增效,创新“党建+业务”工作模式

1.“党建+社保服务”。强化社保扩面提质,推进社保惠民共享。一是要实施精准扩面行动。实行领导干部包保工作机制,深入对工作的督查指导,通过险种信息共享比对,精准识别扩面对象,全年实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2万人以上(其中本年度企业职工参保净增1000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13万人以上、工伤保险参保1.4万人以上、失业保险参保5000人以上,符合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兑付率、社会保险执行率完成100%。二是落实社会保险改革任务。抓好社保改革任务落实,认真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政策,依托全国统筹信息系统,实现线上线下企业养老保险业务帮里一体化;平稳慎重推行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改革,确实做好特殊工种等提前退休审批管理工作;密切关注个人养老金制度、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改革进程,加强政策研究,做好实施准备工作。三是强化基金风险防范。持续抓好社保基金专项治理,强化“人防、制防、技防、群防”,重点巩固好多领冒领、截留套取养老金等社会保险待遇违法违规整治成果,执行好社保基金监管各项制度,监督好经办岗位职责,加大基金监管和内部稽核力度,加强基金运行动态监测和精算分析,强化基金收支预算管理做好按月运行监测,做好内部管控,确保基金运行安全规范。

2.“党建+就业创业”。一是培养选树具有姚安当地特色的劳务品牌,着力打造“姚安花农”劳务品牌。全力推进全县劳务产业规范化、品牌化、连锁化、职业化发展,在稳定和扩大就业总量的同时,着力提升就业质量,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0万人以上(其中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18000人以上),城镇新增就业5000人以上,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1000人以上,城镇失业人员就业2000人,青年见习人员6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1%以内。二是服务主导产业助力乡村振兴。围绕全县“花、牛、菜、果”四大主导产业,实施就地就近就业行动,创新工作机制,以“四大”主导产业为基础搭建优质的创业平台,年内计划以花卉企业为依托,创建“姚安县花卉产业创业孵化示范园”, 申报认定扶贫车间2个以上。缓解本地企业用工困难,实现县内产业新增就业5000人以上,创造更多就业岗位,促进城乡劳动者充分创业就业。三是广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劳动力技能。落实好“六统筹”要求,推进培训资源、培训需求、培训内容“三整合”,大力开展定向、订单、定岗式培训,实现培训效率、培训精度、培训质量“三提升”,年内计划组织开展农村劳动力培训20000人次以上,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2000人次以上,开展创业培训350人以上、网络创业培训300人以上。四是用好创业补贴政策,更好服务市场主体。优选具有发展潜力、社会信用度高的微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施“贷免扶补”贷款205户、创业担保贷款75户,总贷款金额4700万元。五是提升劳动力转移就业组织化程度。针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面临“稳岗难”“发动难”“组织难”“培训难”“输出难”等问题, 其关键就是提高劳动力转移就业的组织化程度, 加大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奖补,人力资源公司、劳务经纪人劳动力组织输出补助等政策宣传落实,整合我县就业服务大厅资源,为人力资源公司、劳务经纪人提供平台,拟引进2家以上劳务经济组织,规范市场,全力做好“宣传-对接-招聘-培训-输送-稳岗”服务工作,持续提升转移就业组织化水平。

3.“党建+劳动关系”。一是持续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紧盯用人单位,打造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推动劳动关系“义诊”服务,加强重点企业、重点工程用工指导服务,组织开展“无欠薪”企业创建活动,推动劳动用工和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有效落实。创新工作方式,积极推行电子劳动合同制度,完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制,培育劳动争议仲裁组织,提升劳动关系治理效能。二是扎实开展根治欠薪专项执法行动。充分发挥县根治欠薪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职能,加大督查、通报、约谈、问责力度,进一步压实各方责任,健全成员单位信息互通、应急联动处置机制,持续监测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劳动关系运行情况,做好各类平台欠薪线索处置工作。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抓好夏季、冬季根治欠薪专项行动,特别是要加大对建设领域和其他欠薪易发多发行业企业的隐患排查,建立台账、挂牌督办,加大对违法企业的打击力度,依法打击恶意欠薪行为。

4.“党建+人事人才”。一是积极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创新。探索加大技能类培训工种补贴力度,扩大职业资格和技能等级培训规模。围绕事业单位引才需求,畅通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招聘绿色通道;坚持人才使用上合理流动、科学配置,人才评价上科学系统、突出业绩,人才激励上成长有空间、奖励有实效。二是壮大专业技术队伍。持续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围绕人才服务产业发展,加强职称评审监督管理。改进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服务方式,推广使用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服务信息化平台。加强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建设,完善管理、考核、激励、推出长效机制;做好人才推荐选拔、表彰激励工作。

六、方法步骤

(一)明确示范点(2022年2月—2月28日)。局党委立足于各党支部党建工作现状,明确人社局机关党支部为示范点培育对象,以党委书记、分管党建副职和机关支部副书记为示范点创建联系人,直接参与指导示范点建设。

(二)制定方案(2022年3月1日—3月31日)。参与示范点建设的机关党支部要结合自身实际,重点突出自身基层党建特色,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自身优势,研究制定各自示范点培育的具体实施方案。制定详细的工作推进计划,进一步细化培育的具体要求、工作任务措施,责任分工,统筹推进提升工作的落实。

(三)全面培育打造示范点(2022年4月1日—6月30日)。由局党委统一联络调度,充分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围绕行业特点,在做好党建任务落实的同时,每月定期召开分析研判会议,为示范点创建解决突出问题,确保现特色、出经验、求实效,把人社局机关党支部打造成有貌可观、有点可探、有经可取的典型示范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