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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楚雄州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转发〈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养老金 待遇计发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和〈云南省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 中人养老金计发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 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访问量:20668 | 发布时间: 2019/5/28 8:16:02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养老金待遇计发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云人社发〔2018〕55号)和《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中人养老金计发实施方案的通知》(云人社发〔2018〕59号)文件转发你们,并做出以下补充说明,请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

一、此次养老新待遇计算对象为2014年10月至2017年12月期间的退休人员,2018年以后退休人员因养老金计发相关参数未公布,暂不能计算新待遇。

二、2014年10月以前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政策实施后在机关事业单位办理退休的人员,因有两段参保缴费记录需等待系统合并账户,暂不能计算新待遇。请有此类退休人员的单位及时向社保中心上报人员名单,便于准确计算退休新待遇。

三、为便于数据核对,请各单位经办人员到人社局一楼社保中心退休待遇发放窗口拷贝《退休中人养老待遇清算汇总表》。

四、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及时向社保中心拨付统筹外退休人员资金,确保按时完成此次养老金补发兑现工作。


附件:楚人社发〔2018〕54号 转发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养老金待遇计发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

         楚人社发〔2018〕55号 转发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中人养老金计发实施方案的通知


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