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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云南省2018年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计划>及〈楚雄州2018年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计划〉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 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访问量:14220 | 发布时间: 2018/4/9 16:26:48

县级各有关部门:

现将《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云南省2018年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计划〉及〈楚雄州2018年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计划〉的通知》(楚人社通〔2018〕25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为确保我县2018年度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初评委员会办事部门必须按照评审计划安排的时间组织评审,报送相关材料,不得提前或延期。

二、各初级评审委员会的评审工作严格按照《云南省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委库试行办法》(云人〔2004〕38号)及有关规定进行,并于会议前一周内与县职改办共同抽取本次评审会议参加评委人选。

三、各有关部门要及时组织申报、推荐工作,参评人员的申报材料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装订成册,各初评委收取材料时要严格把关,并于评审会前一个月内报送县职改办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再受理。

四、县上未组建初评委系列的,请相关单位按省高评委、州中评委规定的评审计划时间提前一个月到县职改办进行统一的资格审查,并按时上报材料。

五、除《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放宽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条件的通知》(云人社专[2014]106号)规定放宽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条件外的,各业务主管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姚政发〔2009〕20号文件的规定,并按各单位上报且经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批准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方案中核准的编制数,高、中级职数比例内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申报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业务主管部门对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有特别限定条件的,待取得符合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条件后再做推荐。对不按规定实行人员调动管理和聘用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六、各初评委评审通过的人员必须在当事人所在单位进行为期五天的公示,并将评审结果和公示情况及时报县职改办(晋升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公示材料同时放入本人推荐材料中一份)。

七、凡申报晋升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在资格复审时需提交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学历审验证明、年度考核证书、聘书、学历证书原件,属于企业、民营单位的还需提交劳动合同复印件(复印件上有相关部门的鉴证章),凡不具备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可学历的,各初评委一律不予接收申报材料,学历审验(查验)所需相关费用由申报人自行承担。

八、申报使用计划时,需提交《楚雄州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使用计划审批表》(一式三份)。


附件:1、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云南省2018年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计划》及《楚雄州2018年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计划》的通知

  2、姚安县2018年度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计划

  3、楚雄州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使用计划审批表


                                   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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