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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下达楚雄州保障性安居工程2022年第二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来源: 姚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 访问量:9382 | 发布时间: 2022/7/15 20:40:16
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下达保障性安居工程2022年第二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楚发改投资〔2022〕233号)下达姚安县中央预算内投资159万元,用于支持2022年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现将投资计划下达给你们(详见附表)。请按照以下要求抓紧组织实施:

一、切实加强工程实施管理

(一)要坚持系统观念,完善政策措施,加快推进改革,统筹中央资金、地方资金和社会资本等各类资金渠道,形成合力,强化资金保障;统筹项目实施,合理安排建设时序;统筹谋划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建设。

(二)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6年第45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内投资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规〔2019〕1035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保障性租赁住房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规〔2021〕696号)和《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管理细则的通知》(云发改投资〔2020〕292号)要求,准确把握配套基础设施的范围,原则上不得用于城市主干道、主管网、综合管廊、城市广场、城市公园等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支持项目中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和排水防涝设施建设的额度不低于下达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的50%,并统筹考虑支持消除污水收集空白区以及充电桩等民生设施。要完善“一城一策”“一区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重点用于因配套基础设施短板影响群众使用的建设内容。要认真组织实施,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按照批复的项目名称、内容和规模及下达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进行建设。严禁将下达的中央预算内资金截留、挤占或挪作他用,项目建设所需其他资金要确保足额及时到位。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如确需调整,须按程序报批。

(三)根据《政府投资条例》规定及相关要求,此批下达的中央投资采取投资补助方式安排到项目上。严禁将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已安排中央财政资金的项目。

(四)县发展改革局、住房城乡建设局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建设内容应符合《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云建更〔2021〕71号)明确的支持范围;应符合《关于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2022年第二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申报的通知》明确的支持范围。要统筹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督促相关部门推进项目建设;项目要逐一落实项目(法人)单位及项目责任人、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及监管责任人,并经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及监管责任人认可,严禁选择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项目单位。

(五)要切实落实项目建设条件,确保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及时开工建设。

(六)项目单位要严格履行投资管理程序,认真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加强项目管理和资金监管,提高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率,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切实管好用好中央资金,确保项目有序实施。

二、强化项目监管措施

(一)项目单位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监管的主体责任。项目单位要按要求签署综合信用承诺书,严格按批复组织项目建设,及时准确上报进度数据和信息,如期保质保量完工投用,自觉接受各级监管部门和监管责任人的监督检查。对监管部门指出的问题进行积极整改,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整改情况。

(二)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的日常监管直接责任。日常监管直接责任部门中的监管责任人应随时掌握项目建设情况,做到开工到现场、建设到现场、竣工到现场,并及时主动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

(三)要建立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投资项目上下联动、分级负责的监管机制,制定监管计划,组织实施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的日常调度、在线监测、现场检查和监督问责,切实履行监管职责。

(四)州发展改革委将会同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对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的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项目管理、资金使用、施工进度、工程质量等计划执行重点关键环节。对骗取、挪用中央预算内投资的,要严格按照有关法规进行处理,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对存在不按规定履行建设项目程序、不能按时开竣工、竣工验收不合格等问题的项目,州发展改革委将会同州住房城乡建设局,通过通报批评、收回或扣减中央预算内投资等措施予以惩戒,并将监督检查结果作为下一年度投资计划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对于投资计划执行不力的项目,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实施处罚。

三、及时报告项目进展情况

要严格做好项目信息数据填报和审核工作,提高填报数据质量。于每月4日前将项目开工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等数据通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进行报送。州发展改革委将对项目实施在线监测,项目执行情况将作为后续投资安排的重要参考。州发展改革委将会同州住房城乡建设局根据调度情况,对建设进度慢、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滞后、资金使用存在问题的地区进行通报,督促地方进行整改。

四、确保绩效目标完成

(一)本次下达的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要根据项目审批时确定的建设目标、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进度推进项目建设实施。

(二)本次下达的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要按照下达的绩效目标表完成年度绩效目标任务,并根据此次下达的投资计划填报单个项目的绩效目标,于投资计划下达后1个月内报州发展改革委。项目必须在资金计划下达后1个月内开工建设,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支付率要完成65%以上、年度计划投资完成率80%以上。

联系人及电话:

县发展改革局       易芬    5723151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覃家金   5711952

附件:1.楚雄州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2022年第二批中央预算内计划投资表(姚安县)

    2.楚雄州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2022年第二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绩效目标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3.综合信用承诺书




姚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7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楚雄州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2022年第二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姚安县)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性质 建设规模
建设
内容
拟开工日期 拟竣工日期 投资类别 总投资
已下达
投资
本次下达投资 部门和地方采取的资金安排方式 项目(法人)单位 项目负责人
日常监管
直接责任单位
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监管责任人 备注
1 姚安县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原计生局居民楼等9个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改建 涉及改造老旧小区9个20栋189户,改造总建筑面积1.89万平方米。新建混凝土路面 3553.41平方米,改造给水管622.7米,污水管沟470.1米,污水检查井33个,新建及改造化粪池10座,改造雨水管沟819.7米,雨水检查井52个,地面车位画线54 个,围墙修复571.96米,燃气管道改造189 户,绿化改造156.2平方米,新建非机动车棚(配套充电桩)149.28平方米,设垃圾收集点(配套分类垃圾桶)6 个,创文宣传设施9 套,大门改造7 道及场地改造等。 土建施工 2022-06-30 2023-06-30 合计 605
159 投资补助 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杨文昌 姚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周银兵
中央预算内投资 159
159
其他投资 446



    附件2
楚雄州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2022年第二批
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绩效目标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2022年度)
项目名称 姚安县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原计生局居民楼等9个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下达地方或单位 姚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本次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万元) 159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内投资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规〔2019〕1035号)文件规定,将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2021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尽快转下达,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实施效果指标  产出指标 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纳入年度改造计划的1个项目
按时完成目标任务 一年内
效益指标 提高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有效提高
满意度指标 居民满意度 ≥80%
过程管理指标 计划管理指标 投资计划转发用时达标率 100%
“两个责任”按项目落实到位率 100%
资金管理指标 中央预算内投资支付率 ≥65%
总投资完成率 ≥80%
项目管理指标 项目开工率 100%
超规模、超标准、超概算项目比列 ≤5%
监督检查指标 审计、督查、巡视等指出问题项目比例 ≤1%



        附件3

综合信用承诺书

 

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我们已知悉。我单位经审慎研究,郑重作出以下承诺:

一、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的有关规定申报项目、履行报建手续。

二、严格按批复的建设规模、内容、方案和工期组织项目建设,严格执行下达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

三、承担的项目纳入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和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稽察监管体系,严格按要求及时报送项目信息和进度数据,保证信息数据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四、积极配合稽察检查工作,严格按照要求认真整改存在的问题。

此承诺书扫描件在签署后加载至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备案。如违反承诺,将依法依规承担相应责任,并自愿接受惩戒。

特此承诺。

项目名称:                              

信息数据填报联系人:                    

手机:                座机:            

                                                    

                       项目单位(法人)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