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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姚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信息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来源: 姚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 访问量:12299 | 发布时间: 2018/2/1 15:2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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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做好我局信息工作,促进信息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运行,加强县发展和改革局的信息交流,发挥信息在加强工作交流、服务基层、沟通上下、联系左右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现将我局信息工作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姚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信息工作考核办法

 

为认真做好我局信息工作,促进信息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运行,加强县发展和改革局的信息交流,发挥信息在加强工作交流、服务基层、沟通上下、联系左右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制定姚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信息工作考核办法如下:

一、考核对象

姚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全体干部职工。

二、考核任务

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及各部门下达的考核任务,每人每月至少上报信息一条,每人全年共上报12条。

三、考核范围

投稿中央、省、州、县党报党刊新闻媒体被采用;上报中央、省、州、县相关部门及被采用的信息。

四、考核办法

1、每上报1条信息计10分,基础分为120分,超出按1元/分进行奖励,低于120分按一份1元/分进行惩罚。

2、上报的信息被县委、县人民政府采用的信息,每条计10分,简讯每条计5分。

3、上报的信息被州级部门采用的,每条计15分,简讯每条计10分。

4、上报信息被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采用的信息,每条计20分,简讯计15分。

5、上报信息被中央、国务院采用的信息,每条计30分,简讯计25分。

6、同一条信息上报多个部门的,只计1条上报数,被多个部门或多个刊物采用的可累计加分。

7、上报的信息被省、州、县级领导批示的,每次分别加50分、30分、20分;同一条信息被多级领导批示的,按照最高分值计1次领导批示分。

8、报送的信息,统一使用电子邮箱yaxfzjhj@163.com邮箱报送,同时,将上报信息纸质材料和报送凭证截图打印报局办公室登记。上报的信息被采用或者领导批示的,请将采用或批示的原件及时交办公室登记。办公室每月底进行统计存档,年终汇总公示。

五、信息报送要求

1、信息报送必须及时,内容真实可靠,数据准确、主题突出,反映的问题应当有一定深度,保证信息质量。

2、该信息考核办法仅适用于非涉密信息。

3、考核时限为每年1—12月,年底考核。

4、本办法从2018年1月1日起执行,若无另行通知,将按本办法执行。


姚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