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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禄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2018年汛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
来源: 姚安县光禄镇人民政府 | 访问量:13190 | 发布时间: 2018/8/1 20:28:35

各村(居)委会,镇级各办公室、中心、站、所:

为做好2018年汛期安全防控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按照《姚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汛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姚安办明电〔2018〕21号)和县委县政府领导有关批示指示要求,决定开展汛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汛期安全生产各项部署要求,坚持全面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企业自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属地负责与部门督导相结合,集中开展汛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及时查摆问题,深入查大风险、除大隐患,加强应急管理和应急准备,全面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措施,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二、检查范围和检查重点内容

突出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民爆物品、水利设施、城市防洪设施、道路交通运输、工贸企业,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旅游景区安全隐患排查、防爆防雷设施安全检查。

(一)非煤矿山安全。要严格落实非煤矿山防洪措施,切实加强防洪和水害隐患的排查治理,防止因山洪、泥石流等灾害造成河道堵塞,损坏机械设备,造成人员伤亡。重点排查凹陷开采排水系统、边坡稳定性和矿山运输道路。(安监办、国土所负责)

(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物品安全。要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技术规程和工艺要求,加强对生产储运设施的监控,做好防雷电、防洪措施的制定和落实工作。要加强防汛、防雨、防潮、防雷、防静电管理,定期检测、维护防雷和防静电设施。(安监办、经济办、派出所负责)

(三)建筑安全。重点工程、水利、公路施工单位要对施工工地存在滑坡、崩塌、洪水、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危险全面排查、超前防范、彻底治理。对周围存在山体滑坡、垮塌和泥石流、洪水威胁的临时宿营区等要采取撤离、搬迁等措施,主动避让;对排水、边坡基坑支护、脚手架工程、施工用电等区域和岗位,要加强巡视检查,提前采取防范措施。同时,要加强对施工作业现场的防灾防范工作,特别要落实对塔吊等大型起重机械抗风防滑相关措施,遇雷雨、大风、高温等极端天气时,要按规定停止相关作业。(城建办、交通运输站、水务站负责)

(四)道路交通安全。要加强对桥梁、涵洞、边坡和临水临崖路段的巡查,发现坍塌、路基塌方、水淹、泥石流等危及车辆通行安全的隐患,应及时清除。要加强对极端天气的预报、预警。水库要同库区和下游影响范围内的属地政府建立泄洪联动工作机制,加强巡查巡护,完善警示标志和应急广播等设施,提前预警预报,防止汛期泄洪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交通运输站、派出所负责)

(五)水利设施安全。水库、坝塘、河道沟渠要安排专人值守,加强巡查力度,抓好汛期预警预报;落实汛期24小时专人值守监控情况。(水务站负责)

(六)消防安全。要开展消防监督检查,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规定,采取更加有力的打击和治理措施,严格依法查处未经消防安全设计,未申报消防安全竣工验收,开业前未开展消防安全检查,以及堵塞消防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私拉乱接电气线路、关闭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各类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整改和消除火灾隐患。(派出所负责)

(七)学校安全。针对汛期雨水集中、气候炎热的特点,要加强对学校(包括幼儿园)教学楼、宿舍楼、食堂等重点部位的检查,防止基础沉降,墙体倾斜。加强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强化驾驶人员、学生和学生家长安全警示教育,确保校车安全。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防止学生踩踏、溺水事故发生。(中心校负责)

(八)工贸企业安全。要加强煤气作业、高温熔融金属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粉尘作业、涉氨制冷作业等重点环节的安全管理。要强化汛期防触电、防坍塌、防机械伤害以及防汛度汛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全面开展生产设备、电气线路、厂房、车间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特别是对框架结构和使用彩钢瓦搭建的厂房要进行重点检查,严防发生触电和因大风引发倒塌而造成人员伤亡事故。(安监办、经济办负责)

(九)旅游、特种设备、电力安全。旅游景区要切实加强防洪涝灾害、泥石流、滑坡等工作,遇暴雨或连续降雨天气,要加强对景区的监测,对存在洪水、泥石流、滑坡等风险的区域进行封闭,禁止游客进入。要加强对电力设施的检查维护、水利设施的除险加固、市政排水系统的疏浚和户外广告设施的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排险措施,确保安全。(文化中心、市场监管所、经济办、水务站、城建办负责)

(十)公共安全。相关部门要对集镇街道、公共娱乐场所、医疗卫生场所、商场市场、星级宾馆、旅游景区(点),开展防汛防涝和其他灾害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确保汛期公共活动场所安全。(城建办、文化中心、中心卫生院、市场监管所负责)

三、检查方式和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9月底结束。

(一)全面自查自改(即日起至8月上旬)

企业层面,结合汛期安全生产特点和措施要求,全面自检自查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安全风险管控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急管理情况等。各类企业要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彻底整改隐患,隐患清单和整改落实情况在企业内部公布,及时录入“大检查长效机制管理系统”,并于8月10日前报送镇安监办和行业主管部门。

政府和部门层面,结合本地区本行业汛期安全生产形势和工作任务,全面自检自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严格监管执法情况、安全防范制度措施落实情况、深入开展汛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情况等。各村(居)委会、镇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大排查大整治部署要求,认真开展自检自查自改,及时梳理、分析、总结,完善相关台账资料。要对本辖区容易引发事故灾难的重大危险源、危险区域进行登记建档,并责令有关单位强化安全防范措施。

(二)行业领域专项督导检查(8月中下旬)。镇级各有关部门要摸清所管行业领域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做到情况清、底数明。要深刻汲取近期安全生产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强化各项措施办法,全面开展汛期安全生产督导检查。

(三)实地综合督查(8 月底至 9月中旬)。镇安委办组织对各村(居)委会、镇级各有关部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各项措施要求落实情况,以及近期安全生产的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推进情况进行实地综合督查,对安全生产任务重、事故多发的村(居)委会、重点行业领域和高风险企业进行督导抽查。

四、工作措施

(一)纳入一项考核指标。镇安委办将对各村(居)委会、镇级各部门综合督查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扣分事项。

(二)填写两张表。各村(居)委会、镇级各部门要严格实行问题隐患清单化管理,认真如实填写“汛期安全生产检查记录表”和“汛期安全生产检查督办通知单”。

(三)压实三个责任。各村(居)委会、镇级各部门要对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安全生产“三个必须”要求,综合运用督查督办、约谈通报、巡查考核等措施办法,层层压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

(四)落实四个关键环节。镇安委办将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一次汛期安全专项督导检查;狠抓汛期安全生产的重点、难点和薄弱环节,组织一次汛期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对安全生产形势、事故特点、突出问题隐患和下步工作重点措施要求等,进行一次全面通报;督办一批行业领域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

五、工作要求

各村(居)委会、镇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深刻认识当前我镇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按照“认真、严格、严肃”的要求,立即动员部署,层层落实责任,迅速在相关行业领域、企业和人员密集场所全面开展汛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应急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发现事故险情及时、准确上报和科学有效处置。加强应急物资配备,一旦发生险情,确保做到组织领导有力、救援到位及时、物资装备充足,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请各村(居)委会、镇级各部门督促企业,迅速开展汛期安全检查,汇总分析查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列出清单,严格跟踪督办,做到立行立改。对不能立即完成整改的,要采取切实可行的管控措施,采取停产撤人等方式,确保问题隐患整改到位。并且于9 月 18 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送镇安委办。

光禄镇人民政府

2018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