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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禄镇人民政府关于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姚安县光禄镇人民政府 | 访问量:13487 | 发布时间: 2018/4/30 20:19:59

各村(居)委会,镇级各办公室、中心、站、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上级有关要求,为切实加强全镇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确保春耕生产期间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共同创造和谐、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开展为期两个月的交通安全集中整治,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切实转作风、下基层、抓落实,与相关部门单位、驾驶人、交通参与者牵起手、心连心,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单位协调联动,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通过加强通行秩序管控、交通安全隐患整治、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等有力手段,不断改善道路通行秩序、消除源头安全隐患、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二、工作目标

以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和摩托车整治为重点,努力形成“政府领导、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局面,实现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道路交通事故量明显下降,交通运输环境明显转好,道路交通安全环境明显改善,农民群众安全意识显著提高,交通事故隐患路段得到全面整治,坚决杜绝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员。

三、组织领导

成立光禄镇交通秩序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镇长凌世锋同志任组长,政法副书记刘显峰同志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和光禄派出所、交管站、农机等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及镇各中心站所负责人、各村(居)总支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何加洪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光禄派出所,主要负责整治工作的规划,出台相关工作方案,组织、检查、督促、协调及保障等工作。

四、时间安排

(一)宣传动员(4月20日—4月30日)

派出所、司法所、文化站、安监办、中心校、各村等相关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广泛利用各种载体,以学生、教师、农村居民、“四车”(摩托车、农用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驾驶人为重点,以“关爱生命、平安出行”,“遵章守纪、从每一步做起”为宣传主题,深入田间地头,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同时,向社会公布此次整治行动的内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鼓励广大群众举报道路各类违法行为。

各相关部门、村、单位、学校出版宣传性标语、播放交通安全教育音频,宣传交通安全常识;要落实好对交通运输从业人员、中小学生、农村居民等重点群体的宣传教育工作,切实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他们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二)集中整治(5月1日—5月30日)

1. 集中开展机动车辆整顿。

主要摸清低速载货汽车、三轮车、拖拉机、摩托车底数,按车辆手续是否齐全、是否达到强制报废年限、是否参加车辆年度检验及检验是否合格等内容,分类建档。在摸排建档的基础上,对车辆所有人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教育,督促其办理车辆登记等相关手续;对报废车辆进行强制拆解销毁,对未进行年度车辆检验的,督促进行车辆安全检验。

2. 集中开展道路交通危险路段排查整治。

对道路、学校周边道路进行一次全面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切实摸清本乡危险路段的底数,对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路段,逐个部位分析查找隐患成因,新增危险路段,要及时排查上报有关部门,同时增设警示标志。对已经排查的,要认真梳理出最易发生特大事故的重点路段,要专题研究,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进行整改。

3. 集中开展道路交通秩序整治突击行动。

以光禄镇逢街天为集中整治行动时间,全镇统一开展专项突击整治行动。一是以农用三轮车、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等 车辆违法载人、机动车超载超员超速、酒后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为重点,以村道路检查为主要方式,开展专项突击行动。二是以无牌无证、假牌套牌、报废、非法拼装改装车辆上路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为重点,开展专项突击行动。三是对农村摩托车从事非法营运、超速超载、不戴安全头盔、无证驾车、驾驶无牌或未年检车辆等行为开展专项行动。四是在集中整治专项突击行动期间,要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力量,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

(三)总结巩固(6月1日—6月15日)。

1. 镇政府将对有关单位开展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对整治工作成绩显著的村、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对专项整治工作滞后的村、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对由于工作失职,不履行职责,导致发生后果严重、影响恶劣的道路交通事故的,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2. 建立村道路交通管理长效机制。

针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突出问题,提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成效的综合评价体系,制定加强道路交通管理的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有效解决影响和制约道路交通安全的各种问题,

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科学发展。

五、工作要求

各部门、各村要充分认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按照镇政府的统一部署,层层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确保级级从严抓、事事有人管,切实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各项工作有效开展;要认真完善分析研究机制,认真分析道路安全总体态势,分析事故发生原因及规律,及时提出和发布防范措施及具体整改方案,并适时开展整治工作;要加强集中整治的信息工作,将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的组织部署、具体措施、工作成果和相关情况及时报镇整治行动领导组办公室,6月20日前,各村、相关部门要根据自身职责,将整治行动总结报镇整治行动领导组办公室。



光禄镇人民政府

2018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