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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禄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8年度春节期间开展安全生产“六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姚安县光禄镇人民政府 | 访问量:16220 | 发布时间: 2018/1/30 20:17:05

各村(居)委会,镇安委会有关成员站所:

《光禄镇2018年度春节期间开展安全生产“六项行动”工作方案》已经镇安委会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光禄镇人民政府

             2018年1月27日

光禄镇2018年度春节期间开展安全生产“六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遏制重特大事故,全力确保全国、全省两会、全州、全县和全镇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姚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2018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六项行动”的通知》(姚安字〔2018〕2号)要求,镇人民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全面开展2018年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六项行动”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号)有关规定,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省州县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以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为重点,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总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和“严、细、实”工作要求,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条块结合、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着力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着力堵塞监督管理漏洞,着力解决不遵守法律法规的问题,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实现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的目标任务,为全国、全省两会顺利召开和全镇人民群众过上一个幸福、吉祥、欢乐的节日创造一个美好、和谐、宽松的良好环境。

二、时间安排和组织方式

从即日起,至3月31日止,重点突出事故易发、多发行业领域。突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道路运输、交通违法)、建筑施工(房屋建筑、道路施工)、消防、学校、农业机械、农村拖拉机、特种设备等主管部门牵头负责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六项行动”。

三、工作内容

(一)集中开展宣传曝光行动。各村(居)委会、各有关站所牵头,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纸媒集中宣传行业领域内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扬遵章守纪企业,曝光违规违纪现象。

(二)集中开展隐患“清零”行动。各有关站所牵头,各村(居)委会配合,组织对上级和本级督查、检查、巡查、考核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未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层层建立台账,强化隐患整改的督查督办,严格隐患整改和销号管理。

(三)集中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各有关站所牵头,各村(居)委会配合,继续按照安全生产大检查“四个一律”“五个一批”工作要求,加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联合查处力度,对检查发现的每项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依法依规上限处罚。

(四)集中开展专项检查行动。各行业主管站所牵头,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在春节前后分别组织一次检查行动,强化“打非治违”工作。特别要加强对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高危行业领域,事故多发区域以及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企业的专项检查,确保各项监控措施到位、责任落实到人。其中,行业主管站所和村(居)委会按照100%的要求对属地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行业主管站所,根据行业领域特点确定比例,在春节前后开展不少于2批次重点检查。

(五)集中开展综合督查行动。由镇安委办牵头,对村(居)委会,有关站所,开展“六项行动”情况、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对工作不力,行动缓慢的单位实施约谈通报,对问题多、隐患多的企业责成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实施处罚。

(六)全面部署企业自查自改行动。由各村(居)委会和行业主管站所牵头负责,督促行业领域企业以贯彻落实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为重点内容,修改完善符合企业实际的检查标准,全面开展自检自查,并督促企业将查出的隐患及整改情况及时录入“云南省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管理系统”。

四、工作重点及责任单位

(一)非煤矿山

非煤矿山:露天矿山防滑坡、防垮塌工作是否落实到位,边坡监测监控,防排水设施维护,危岩、浮石、边坡松动等处置措施是否可靠、有效;非煤矿山是否开展复产验收情况。(由镇安监办负责)

(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

1.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控是否到位;涉氨等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的安全防护距离、安全设施、消防设施、应急预案和应急器材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和与周边学校、医院、住宅区和其他人员密集场所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要求。(由镇安监办负责)

2.烟花爆竹:是否存在着人员密集场所或重点建筑物安全距离不足、集中连片经营、未按规定专店专柜销售,以及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烟花爆竹零售点违法违规行为。(由镇安监办负责)

(三)交通运输

1.交通运输: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无证经营、客车非法运输、货运车辆非法运输危险品和“两客一危”货运车辆、“营转非”客运车辆、农村微型面包车、校车非法改装、非法营运以及营运车超范围行驶等行为。是否存在挂靠经营、超限超载、违规装载、超速超载、疲劳驾驶,GPS动态管理制度、签单发车发航制度不落实,客运车辆、旅游包车不按规定安装使用动态监控系统装置,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不按规定安装使用紧急切断装置等问题。(由镇交通运输管理站负责)

2.交通违法:是否存在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行为。整治超速、超员、超限超载、占用应急车道和长途客车夜间违规行驶、非法改装机动车辆等问题。(由光禄派出所负责)

(四)建筑施工及重点项目

建筑施工和重点建设项目:是否按照建设项目“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履行重点建设项目安全监管责任;是否扎实开展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公路、水利等建设项目的安全检查。(房屋建筑、市政工程由镇城建办负责;公路施工由镇交通运输管理站负责;水利建设项目由镇水务站负责)

(五)人员密集场所及消防

是否深入分析研判影响本地区公共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医院、学校、劳动密集型企业、宗教活动场所、旅游景点、古镇等人员密集场所,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及场所,在建工程、违法建筑、城乡结合部、“城中村”、连片村寨、“三合一”“多合一”场所消防安全设施设备是否符合安全标准规范和要求。(由光禄派出所负责)

(六)学校

学校每周是否对校园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是否及时整改;是否定期开展消防及地震演练;特种设备资料及证照是否符合有关要求;校车是否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并按要求喷涂,驾驶员持证上岗是否报教育、公安交警部门审查,校车运行每日检查制度,签单发车及记录是否齐备;校园治安防控体系建立情况以及假期道路交通、消防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安排布置情况。(由光禄中心校负责)

(七)农村拖拉机

加强路面执法检查,坚决查处拖拉机假牌、套牌、无牌、逾期未检验、拼装、改装和型拖拉机驾驶人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速、超载、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加大春节期间宣传力度,层层落实监管责任,有效防止农村传统节日因赶集、赶会等拖拉机

违法载人导致重大交通安全事故。(由镇农技中心负责、光禄派出所配合)

(八)特种设备

重点检查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状况是否符合要求。(由光禄市场监管所负责)

其他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实际,扎实开展“六项行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此次“六项行动”是确保全国、全省两会和春节期间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推进实施“1+5”专项整治巩固安全生产大检查成果的具体举措。村(居)委会、各有关站所要强化“四个意识”,牵头做好本村(居)委会、本行业部门领域安全生产“六项行动”,及时逐项分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和方案,迅速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所有企业,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六项行动”。

(二)强化执法和问责。各村(居)委会、各有关站所对发现的问题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严肃通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一律下达执法文书责令限期整改,对突出隐患问题要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罚。对专项整治工作不力、督查检查走过场或春节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单位,严格逐级约谈问责。

(三)加强情况反馈。各村(居)委会、各有关站所按要抓好工作部署和任务落实,及时反馈工作情况。1月30日前报送工作方案;3月15日前报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相关工作情况,将按照有部署、有检查、有通报、有隐患整改、有总结的要求,纳入2018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内容,严格过程考核,严格工作程序,严格隐患整改闭环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