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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人民政府关于胡刘斌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来源: 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访问量:33122 | 发布时间: 2022/5/29 11:06:47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根据中共姚安县委姚干字〔2022〕31号文件通知,经县人民政府党组2022年5月28日会议讨论,决定:

胡刘斌  免去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张家云  免去县无线电管理办公室主任、县中小企业局局长职务,任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

杨永超  任县无线电管理办公室主任、县中小企业局局长;

杨静忠  免去县财政局副局长(二级主任科员)职务;

蔡晓波  任县财政局副局长;

张 旎  免去县政府侨务办公室主任职务;

徐丽香  任县政府侨务办公室主任;

朱永鸿  免去县民政局副局长职务,任县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包美军  免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钱爱萍  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副局长;

李万福  免去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张 瑞  任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夏一涵  免去县投资促进局局长(七级职员)职务,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七级职员);

王 华  免去县投资促进局副局长(八级职员)职务,任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主任(八级职员);

章体红  免去三峰山州级自然保护区姚安县片区管护局副局长职务;

杨 宏  免去县投资促进局副局长(八级职员)职务,任三峰山州级自然保护区姚安县片区管护局副局长(八级职员);

尹曦敏  任县投资促进局副局长;

黄 鹤  免去县地震局副局长职务;

李兆庭  免去县搬迁安置办公室副主任(八级职员)职务,任县地震局副局长(八级职员);

何兆丁  免去县搬迁安置办公室副主任(八级职员)职务,任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主任(八级职员);

张国佐  免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任县搬迁安置办公室副主任;

李 毅  免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职务,任县搬迁安置办公室副主任;

董用洪  免去县医疗保险管理局局长职务,任县医疗保险中心主任;

周正美  免去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中心主任职务,任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局长。




姚安县人民政府

2022年5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