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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姚安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
来源: 本站 | 访问量:16945 | 发布时间: 2017/2/28 14:23:35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现将《姚安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姚安县人民政府        

2017210       

 

姚安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

 

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全民健身是实现全民健康的重要途径和手段,是全体人民增强体魄、幸福生活的保障。为深入推进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提高全县人民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加快“健康姚安”建设,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根据国家《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云南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和《楚雄州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发展现状

“十二五”期间,姚安县全民健身工作紧紧围绕“建设好群众身边健身场地,健全群众身边体育组织,举办好群众身边体育活动”这三个环节来开展全民健身工作,城乡居民体育健身意识进一步增强,“每天锻炼一小时,健康工作每一天,幸福生活一辈子”的理念深入人心,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逐年得到增加,群众性体育活动蓬勃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场地设施进一步夯实,网络组织进一步健全,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功能完善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

(一)全民健身基础设施不断得到夯实。以乡镇、社区、村(居)委会体育设施全覆盖为目标推进全县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实施体育馆建设项目1个,社会各界投资兴建游泳场所项目2个。积极推进体育馆低收费开放,2015年争取到国家免费低收费开放经费20万元,体育馆每年接待各类体育健身爱好者10万余人次。

(二)全民健身网络组织进一步健全。全县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32%。我县建有“国民体质测定与运动健身指导站”1个,体育组织9个:其中有老年人体育协会、信鸽、乒乓球、羽毛球、自行车、跆拳道6个协会,青少年体育俱乐部1个,州级业余体育训练网点1个,县级业余少体校1所,全县9个乡镇设有社会体育指导站,部分村委会(社区)设有全民健身点,形成了三级全民健身组织网络。

(三)全民健身活动广泛开展。广泛开展群众普及性、参与性高和喜闻乐见的全民健身活动,县级形成了每年举办荷城杯职工运动会、“我爱足球”5人制足球争霸赛、暑期青少年三人篮球赛、元旦老年人体育运动会等活动。各体育协会积极开展各类体育活动和比赛,部分乡镇利用节庆日举办各具特色的体育活动。

(四)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共同参与的“大群体”格局逐步形成。我县做到了“三纳入”,标志着政府主导履行公共体育服务职责切实落实,县财政每年按人均0.5元安排10万元县级全民健身工作经费,部门协同推进全民健身工作力度加大,争取社会力量、引入市场机制、调动社会积极性参与全民健身事业,社会共同参与公共体育服务的热情高涨。

虽然我县全民健身事业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仍然存在许多问题和困难。一是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发展不平衡;二是全民健身事业经费投入不足,经费渠道单一,标准较低;三是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及开放步伐与人民群众的健身需求还有较大差距。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州的决策部署,围绕我县打造“一乡两城三基地四产业”发展思路,认真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和《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体育健身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快建设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广泛深入地引导和组织人民群众参与健身,推进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发挥全民健身对健康产业和体育产业的推动作用,把全民健身融入姚安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姚安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二)发展目标

2020年,群众体育健身意识普遍增强,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明显增加,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8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38%,群众身体素质稳步增强。全民健身的教育、经济和社会等功能充分发挥,与各项社会事业互促发展的局面基本形成,全民健身成为促进体育产业发展、拉动内需和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的动力源。建设和完善覆盖城乡的设施完备、组织活跃、活动多彩、管理高效、保障有力的具有我县特色的,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满足多层次、多方面、各族群众体育健身需求。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事业发展格局更加明晰。

三、主要任务

(一)弘扬体育文化,提高全民健康意识

以广播、电视、互联网、新型传播媒介为平台,以举办体育赛事活动为抓手,普及健身知识,宣传健身效果,弘扬健康新理念,树立以参与体育健身、拥有强健体魄为荣的个人发展理念,营造良好舆论氛围,通过体育健身提高个人的团队协作能力。引导发挥体育健身对形成健康文明生活方式的作用,树立人人爱锻炼、会锻炼、勤锻炼、重规则、讲诚信、争贡献、乐分享的良好社会风尚。树立全民健身榜样,讲述姚安全民健身故事,将“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落到实处,传播社会正能量,挖掘传承传统民族体育文化,发挥民族特色文化遗产的作用。

(二)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提供丰富多彩的健身平台

坚持面向城乡,服务人民群众,推进城乡基层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使广大人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因时因地因需开展群众身边的体育活动,分层分类引导运动项目发展,丰富和完善全民健身活动体系。完善业余体育竞赛体系,规范开展各类赛事活动,创新多元办赛模式。鼓励和支持各单位、乡镇深入开展突出健身性、参与性、趣味性的节假日和节庆日全民健身活动,确保活动不断线、不断档。在各行各业开展工前(间)操活动。学校要大力开展体育活动和校园足球、校园篮球活动,确保学生在校期间每天至少参加1小时体育锻炼活动。鼓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单位广泛举办各类群众性体育活动和比赛。支持社区利用公共服务设施和社会场所组织开展适合老年人的体育健身活动,为老年人健身提供科学指导。采取优惠政策,推动残疾人康复体育和健身活动广泛开展。发展少数民族体育运动,推动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的传承和发展。大力发展健身跑、健步走、骑行、登山、徒步、游泳、球类、广场舞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运动项目,积极培育具有消费引领特征的时尚休闲运动项目,扶持推广太极拳、健身气功、健身操舞等民族民俗民间传统和乡村农味农趣运动项目,鼓励开发适合不同人群、不同地域和不同行业特点的特色运动项目。

(三)加强全民健身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公共体育设施

围绕城市15分钟体育健身圈场地建设,到2020年,人均体育场地面积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基本满足群众体育健身设施需求。积极推动县全民健身中心建设,继续实施拼装式游泳池建设,加大社区多功能健身场地和笼式足球场、农村体育健身工程和老年人体育设施建设。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游泳馆建设与运营,合理利用城市公园、公共绿地、空置场所建设全民健身设施,实现全县所有乡镇所在地、行政村(社区)和50%的居住户在50户以上的自然村建有一块篮球场或全民健身设施。努力推进县老年人体育活动中心建设,70%乡镇、村建有老年人活动场所,使人均占有体育场地面积达到全州平均水平。积极探索县级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机制。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大中小学校场馆分时段、分区域面向社会开放。

(四)完善和推动体育社会组织改革,激发全民健身活力

按照社会组织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加快推进体育社会组织政社分开、政企分开、管办分离,引导体育社会组织向独立法人组织转变,推动其社会化、法治化、高效化发展,提高体育社会组织承接全民健身服务的能力和质量。推动、优化和发挥各级单项体育协会、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功能,创新全民健身活动的组织开展模式。推动县级国民体质监测中心、社会体育指导中心的建设与服务,努力使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及以上水平的人数比例超过90%,优秀标准人数比例超过10%。加强对乡镇综合文化站(社会体育站)的指导服务,配齐专兼职体育工作者,各行政村(社区)普遍建有体育健身组织或健身活动站点。加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力度,努力形成体育行政部门、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国民体质监测中心)、文体活动中心(站)、社会体育指导员、体育志愿服务人员环环相连的全民健身服务组织链条。

    (五)发挥全民健身多元功能,促进全民健身融合发展

发挥县级全民健身工作委员会的统筹协调作用,结合“健康中国2030”总体发展战略,推动全民健身事业与教育、卫生、养老、助残、农业农村、精准扶贫、旅游、科技等事业的融合发展。促进素质教育在青少年中开展阳光体育运动、户外营地体验活动、校园足球和篮球活动,提高青少年体质,促进社会包容发展改善民生,开展好残疾人体育康复训练,组织开展适合老年人、外来务工人员、农村留守人员的各类体育健身活动和服务;在贫困山区加大体育扶贫力度,建组织、建场所,促进精准扶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促进民族团结,大力发展少数民族民间体育;推广运动处方,提高全民健康意识,发挥全民健身在疾病防治、对抗亚健康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扩大与全民健身相关的体育健身休闲活动、体育竞赛表演活动、体育场馆服务、体育培训与教育、体育旅游等体育产业发展规模。

(六)开展大众体育交流,引领全民健身开放发展

坚持“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积极搭建全民健身交流平台。继续举办好一年一度的“荷城杯”职工运动会系列比赛、暑期青少年三人篮球赛、“三八”妇女领导干部健身运动会、荷花节羽毛球邀请赛等品牌赛事,将其推向州内外,提升我县影响力;积极组队参加全州、相邻县市举办的各类全民健身活动和体育竞赛,展示我县新风貌;聘请专家学者对全民健身管理工作者、社会体育指导员、裁判员进行培训,拓展全民健身理论、项目、人才、设备等交流渠道,推动全民健身向更高层次发展。

四、主要措施

(一)以提高人民群众身体素质为目标,广泛开展群众体育活动

1.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健全和完善以政府为主的全民健身管理体制,坚持政府与社会共同兴办社会公益事业的方针,建立和完善亲民、便民、利民的全民健身服务网络。根据不同区域和不同人群的特点,提供多元化体育服务,特别要加大对广大农村地区体育事业的支持力度,逐步实现区域体育、城乡体育共同发展的目标。坚持以人为本,把不断满足人民群众体育健身需求作为全民健身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增强人民体质为目标,积极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不断创新活动形式和内容,突出健身性、参与性、趣味性,提高活动经常化、科学化、社会化水平。

2.大力发展城乡体育。建立健全基层群众体育组织,鼓励单位和个人兴办各类健身俱乐部。体育部门要依法加强对各类群众体育组织的管理和指导,结合体育先进社区建设,进一步健全组织网络,完善服务体系。将社区体育作为社区建设的基本内容,统筹规划,加大投入,让体育健身设施进社区,不断改善社区居民体育健身环境和条件。推进社区体育健身站(点)和体育类社会组织建设,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经常性的社区体育健身活动。整合社区内单位、学校的体育设施、体育人才资源,做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形成15分钟体育健身圈,推动社区体育与单位职工体育、学校体育共同发展。切实将农村体育纳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基层组织建设、乡风文明示范带建设的重要内容,鼓励建立健全农村体育组织,为广大农村开展群众体育活动提供组织保障和科学指导,支持农村举办村(社区)运动会和开展形式多样的体育活动,积极倡导体育健身场地、活动进入村(社区),加大农村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以乡镇为重点,逐步向行政村延伸。根据党中央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精神,要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和国家发改委的要求,“十三五”期间要广泛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要加强农村社会体育指导站工作,全县乡镇文化站要加挂“社会体育指导站”牌子,加挂牌子后的乡镇文化站在原有职能基础上增加其指导乡镇群众性体育的工作职能。

3.挖掘和推广民族民间体育。积极推广少数民族健身操(舞)、爬油杆、磨秋套圈、射弩、彝族式摔跤、秋千等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鼓励和支持在民族节庆期间举办内容丰富的民族传统体育活动,打造一批具有地方和民族特色的全民健身活动品牌。深入挖掘和整理民间体育项目,形成我县独特的民族体育项目。

4.大力加强青少年体育。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青少年学生普遍达到《国家体质健康标准》的基本要求,其中达到优秀标准的人数比例超过20%,耐力、力量、速度等体能素质明显提高。各类学校要认真贯彻实施《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以及省、州实施意见,上好体育课,开展好学生课外体育活动和青少年阳光体育运动,抓好校代表队和传统体育项目的业余训练,为州级运动队输送优秀体育苗子,要保证学生每天参加 1 小时的体育锻炼,养成终生体育锻炼的良好习惯。恢复每两年召开一次中学生、小学生单项运动会,积极开展校园足球活动,组织好学校运动会和课外体育活动,使每个学生掌握12项体育运动技能。加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和营地建设,努力实现至少建成2个青少年体育俱乐部,1个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建立和完善学校、社区、家庭相结合的青少年体育网络和联动机制,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青少年体育的氛围,促进更多的青少年参与体育活动,全面提高青少年健康素质。

5.重视发展老年人体育。大力开展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不断提高老年人健身意识和科学健身水平,经常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的老年人比例达到50%以上,使体育健身活动成为老年人的日常生活和自觉行动。加强老年人体育组织建设,使全县乡镇老年人体育协会组织覆盖率达到90%以上,村(居)委会老年人体育协会组织覆盖率达到70%以上,企事业单位要普遍建立老年人体育协会。认真组织开展2017年的全州老年人运动会组队、训练、参赛工作。

6.切实发展残疾人体育。积极向残疾人提供健身服务,认真组织开展适合残疾人身体特点的体育活动,中小学要注重发现和培养残疾人体育人才,提高残疾人体育运动水平,弘扬平等、参与、共享的人道主义精神,推动我县残疾人体育运动的发展。

7.着力推动职工体育。积极鼓励和支持全县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位充分发挥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等职能作用,建立健全全民健身组织,广泛开展符合单位特点和职工喜闻乐见的体育健身和竞赛活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普遍参加体育健身活动,每年参加一次以上体质测试,掌握一项以上科学的体育锻炼方法,积极推广工间操。

8.加强全民健身调查监测和健身指导。加强国民体质测定与全民健身指导站建设,开展城乡居民日常体质测定和科学健身指导,宣传科学健身知识,传授科学健身方法。认真贯彻落实《国民体质测定标准》不断加强对群众体育发展状况、国民体质状况的监测和统计,使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标准的人数比例明显增加。

9.健全全民健身组织网络。我县建有行业体育协会、单项运动协会等体育社团组织,充分发挥其作用,力争90%以上的社区、70%以上的乡镇建有体育组织,县城社区普遍建有体育健身站(点),50%以上的农村社区建有体育健身站(点),形成遍布城乡、规范有序、富有活力的社会化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十三五”末,建立县级社会体育指导中心1个,县级体育场馆管理单位1个,9个乡镇文化站增加全民健身指导协调职能,各行政村(社区)建有全民健身活动点。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不断壮大,在全县晨晚练辅导站、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体育生活化社区、各级体育协会、已配建的全民健身工程等实现社会体育指导员配备全覆盖,力争培训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500人以上,获得资格证书的总人数突破700人,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工作实现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形成组织落实、结构合理、覆盖城乡、服务到位的科学健身指导志愿服务队伍,加强全民健身调查监测和健身指导。

(二)夯实体育基础设施,为全民健身事业发展提供保障

1.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更加科学化。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建设纳入“十三五”时期县城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统一安排保证城乡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的用地需求。新建居住区要按照国家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标准,设计建设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加强城乡养老服务设施与体育设施功能衔接。合理利用姚安优质户外资源,支持建设有健身步道、健身路径(乐园)等体育元素的郊野公园、城市公园、公共绿地等城乡公共空间。

2.推动县全民健身中心建设,提升县级体育场馆功能,发挥中小型体育场馆在全民健身中的带动示范作用。随着全县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各类人群健身需求的增大,在此基础上建设县全民健身中心并使之成为城市地标和群众健身、休闲中心,管理使用好国家中小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补助资金,对县体育馆设备进行更新,改善运营环境,为广大群众提供便捷、优质的基本公共健身服务。

3.推进县、乡、村三级公共体育场所建设,实现全民健身均等化。积极申报国家雪炭工程、公共体育场、全民健身中心、七彩云南县级体育基础设施项目,重点完成县全民健身中心、公共体育场建设项目。吸引社会资本,引导鼓励多形式投入游泳场所建设管理。在县城和乡镇所在地建设13个小型全民健身场所,在村(社区)所在地和50%的住户在50户以上自然村建设一个体育设施。力争“十三五”末,全县建有全民健身中心1个(含游泳馆、体育馆、体育场),公共体育场1个,所有乡镇、村(社区)建有全民健身综合场所,人均占有体育场地面积达到全州平均水平。

4.推进各类特殊人群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共享体育发展改革成果。因地制宜,突出特色,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在城市社区、部分乡镇试点可拆装式游泳池、笼式球场、五人制足球场建设项目,满足中青年健身需求;加强外来务工人员集中地区、城乡结合地和公园、绿地、广场等公共场所的体育设施建设。新建一批适应老年人便捷适用的体育场地设施,积极推进县老年人体育活动中心建设,支持乡镇建设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活动场地,为残疾人建设就近方便的体育健身设施,公共体育设施进行必要的无障碍改造,让各类体育健身人员共享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成果。

5.推进全民健身基础设施维护和管理日常化。推行国家有关体育健身服务规范和标准,提高体育场馆运营管理服务能力。公共体育设施应当根据其功能、特点向公众开放,并在一定时间和范围内,对学生、老年人和残疾人优惠或者免费开放。推进学校体育场地向公众开放和公共体育场地向学生开放,继续探索多种形式的开放管理模式,试点推行公共体育设施向学生开放和学校体育场馆在课余时间和向社会开放。建立岗位责任制和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对体育设施的维护、管理和更新,提高使用效率,防止公共体育设施闲置浪费或被挤占、挪用。

五、保障机制

(一)组织保障

建立县全民健身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形成全民健身督促、研判、落实、检查长效工作机制。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全民健身工作的组织领导,把全民健身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落实人员配备、资金投入、监督奖励等措施。县、乡镇人民政府要将全民健身事业发展作为改善民生、推动发展的重要内容,要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坚持将全民健身事业经费、基本建设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和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将增强人民体质作为三个文明建设的大事来抓,为我县体育事业的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二)经费保障

“十三五”期间政府按照不少于“十二五”期间的经费投入支持全民健身事业发展,县人民政府在“十三五”期间每年按人均0.5元安排全民健身经费并随着国民经济发展逐步增长。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举办全民健身事业,鼓励捐赠和赞助全民健身事业。

(三)政策保障

将全民健身工作评价指标纳入到各级政府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和绩效考核评价体系中并增加权重。通过完善考评机制,不断强化各级政府提供公共体育服务职能,提升全民健身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水平。

(四)宣传保障

充分发挥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媒体宣传作用,搭建“互联网+”宣传平台,利用全民健身日、节假日、民族传统节日和举办各类体育赛事活动等多渠道、多方位宣传报道全民健身,普及体育健身知识,推广科学健身项目和方法,进一步加强全民健身、竞技体育、体育产业以及重要法规、政策和条例的宣传,增强全民体育意识,形成全社会关心体育、支持体育、参与体育的良好氛围,为体育改革和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五)法制保障

树立法治观念、依法治体,依法行政,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全民健身条例》《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第17号)等法律法规和规章,梳理全民健身领域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认真落实国家关于城市公共体育设施用地的规定,新建居民小区要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划建设体育设施。加强对经营性体育健身场所的监管,规范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行为,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六)人才保障

坚持“服务发展、人才优先、以用为本、创新机制、高端引领、整体开发”的人才发展指导方针, 建立完善全民健身人才培养开发、评价发现、选拔任用、流动配置、激励保障等机制,加大全民健身工作者、社会体育指导员、国民体质监测人员、健身服务管理人员、青少年和老年人体育工作者等全民健身领域人才的培养力度。建立有利于各类人才脱颖而出的环境,完善有利于各类人才成长的激励政策,促进形成数量充足、素质优良、门类齐全、结构合理的全民健身人才队伍。

六、组织实施

本计划在县人民政府领导下,县文体广电旅游局会同各乡镇、各部门、各群众组织和社会团体共同推动实施,并切实履行职责,对本计划实施情况定期进行检查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对为全民健身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2020年要对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向县人民政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