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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对政协姚安县九届一次会议B类第78号提案的续复
来源: 姚安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 访问量:14004 | 发布时间: 2018/5/30 11:40:22

马靖委员:

您在政协姚安县九届一次会议上提出“关于开发姚安县文化旅游商品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续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县文化旅游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结合我县实际,就旅游商品开发,我局一是对全县民间艺人开展了摸底调查,摸清了底数,掌握了具体情况;二是对普查出来的民间艺人,按程序申报为非遗传承人,给予传承经费补助。比如马游郭自林的葫芦笙制作,弥兴的土陶制作,东山和西山彝族的服饰刺绣,坝区汉族虎头鞋特色商品的制作,根雕制作等项目,均已纳入传承人保护范围;三是以一年一度的荷花文化节和“文化与自然遗产日”活动为契机,为民间工艺品提供展示和推销的平台。

关于建立工艺美术院校师生创作基地的问题,由于我县财政困难,以及光禄古镇游客较少,购买力弱等原因的限制,暂不具备条件。

关于加强行业管理,我局将认真研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推动全县旅游商品向制度化、标准化、规模化发展,使姚安县文化旅游商品开发成为推动姚安县旅游事业发展的新亮点。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县旅游文化事业的关心支持!同时希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为我县旅游事业的发展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姚安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二○一八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