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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财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姚安县财政局 | 访问量:20530 | 发布时间: 2021/1/4 16:57:17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认真贯彻执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姚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以及政务公开相关要求,坚持“主动性、及时性、准确性”原则,扎实抓好政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现将我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报告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报告统计数据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健全领导和办事机构。为强化组织领导,保证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机关各股室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会计股,具体负责日常工作。通过统筹安排,明确了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的基本流程和工作机制。

(二)加强制度建设。为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高效、标准、规范,参照省、州、县有关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和完善了相关配套制度,包括《姚安县财政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姚安县财政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姚安县财政局政务信息在线解答工作制度》《姚安县财政局12345政府热线管理制度》《姚安县财政局政务舆情回应制度》《姚安县财政局网站信息管理制度》《姚安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姚安县财政局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姚财字〔2019〕40号)等制度,进一步规范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全面拓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范围、形式和内容。我局按照《姚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姚政通〔2017〕24)号文件精神:在“姚安县人民政府网站”作为第一公开平台,在相关栏目中及时公开部门动态信息;公开全县及本部门预决算信息与“三公”经费信息。信息公开严格按照审批流程进行审核,有领导审批、专人编辑、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发布,分工明确,严格把关。按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要求,严格执行公文公开属性,按照“五公开”工作要求,将公开要求纳入到办文办会程序,拟制公文时,明确“此件公开发布”“此件不公开”“此件依申请公开”及“此件删减后公开”等公开属性。

(四)主动、按时向公共查阅场所图书馆、档案馆提供应公开的文件。2020年我局3次向县图书馆、档案馆提供应公开的文件6份。

(五)开展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满意度测评工作,2020年2次对本局所有干部职工进行满意度测评,更好地了解干部职工对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的掌握情况。

(六)主动开展政务公开学习培训,通过在职工会上组织学习基层政务公开相关的政策知识,制作工作手册供全体干部职工学习,让干部职工对基层政务公开有更加全面的认识和了解。2020年,本局4次在职工会上组织学习基层政务公开相关的政策知识,2次举办政务公开知识、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专题培训,把政务公开学习常态化,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七)2020年我局已公开发布信息共184篇,其中,部门工作动态信息45篇、部门文件66件,财政预决算信息70篇,“三公”经费信息3篇。

2020年1至12月,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办理县政府办交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

2020年度我局无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以及减免情况。

2020年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申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基层政务信息公开不够快捷、内容不够简练、内容不够丰富等问题和不足。下一步,我局将把基层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努力将基层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做出成效。一是进一步加强财政政务信息公开的自查和梳理力度,切实提高政务信息公开质量。二是积极借鉴其他部门的先进做法,总结经验,完善政务信息化公开有关规章制度,使政务信息公开更加的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三是督促县局各股室按照规定积极撰写应公开尽公开的本股室信息,由局办公室督促检查各股室是否将应公开的政务信息予以公开,是以何种方式或渠道公开,是否按时限要求公开,从而促进我局基层政务公开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若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姚安县财政局联系,地址:姚安县栋川镇兴苑小区5号,邮编:675300,电话:0878—5711911。


姚安县财政局                      

202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