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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禄镇党委、政府机构职能
来源: 姚安县光禄镇人民政府 | 访问量:24199 | 发布时间: 2024/1/16 16:40:00

一、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姚安县光禄镇人民政府

负责人:周福兴  镇党委副书记、镇人民政府镇长

办公地址:姚安县光禄镇人民政府(楚雄彝族自治州姚安县朝苤段与龙华路交叉路口往西北约240米老光禄中学内)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8:00—11:30,14:30—17:30

联系电话:0878-6082703,0878-6082668;传真:0878-6082669

电子邮件:glz6082668@126.com

通信地址:姚安县光禄镇人民政府(楚雄彝族自治州姚安县朝苤段与龙华路交叉路口往西北约240米老光禄中学内)

邮政编码:675301


监督投诉

受理部门:县纪委监委驻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

监督举报电话:0878-5711820

通信地址:姚安县栋川镇府前街18号

邮政编码:675300

二、职责职能


光禄镇党委、镇政府主要承担着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各项路线方针政策,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的重大任务。光禄镇党委、镇政府重点履行以下职能:

(一)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命令、指示,完成县委、县政府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执行党代会和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决议。

(二)加强经济建设。编制经济发展规划;营造经济发展环境,提供示范引导和政策服务;加强农村经济管理和统计工作;指导经济结构调整和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因地制宜组织发展区域特色经济,促进农民增收;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推进农村市场经济体系的建设。

(三)加强社会管理。编制社会发展规划;负责或配合县直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的民政、公安、司法、人武、国土资源、人口和计划生育、扶贫开发、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市场监管、质量技术监督、粮食安全、社会救助、扶贫助残等工作;加强农村规划建设和财政管理工作;建立防灾减灾等区域性、突发性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机制;负责辖区内的社区、社团和经济组织的管理,发挥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

(四)提供公共服务。建立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强农田水利、乡村道路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组织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提供政策、科技、信息、就业培训等服务;加强社会保障服务,做好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工作。

(五)维护社会稳定。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依法保护各类经济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综合协调平安建设工作,构建民间矛盾纠纷调处体系,做好基层信访调解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秩序;抓好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增强公民法治意识;加强对违法青少年的帮教转化工作;保护老年人、妇女、儿童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六)加强基层组织管理。加强基层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党员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对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指导和帮助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依法自治,推进村务公开,促进村民委员会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向县委、县政府反映社区村民的意见和建议。

(七)承办县委、县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班子成员

唐 云  镇党委书记: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统筹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人大、武装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第一责任人责任。


周福兴  镇党委副书记、镇人民政府镇长:主持镇人民政府全面工作,统筹全镇经济、财政、税务、金融、教育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一岗双责”责任。


王柳春  镇人大主席:负责镇人大主席团全面工作,负责巩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烟叶生产、征地拆迁工作;负责对全镇各项工作落实和依法行政等工作的监督检查分管人大办、镇乡村振兴办、烟叶站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一岗双责责任,完成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席 杰  镇党委副书记:负责党务政策研究、深化改革、人事政府信息公开、大比拼、光禄古镇开发建设、工会、共青团工作;分管党政办公室(信息、保密、档案、史志、机要、后勤)组织、宣传、统战、政协、妇联、共青团、关工委工作;联系镇人大主席团、美丽乡村建设农业农村及社区建设、民族宗教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一岗双责责任,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赵 勇  镇党委副书记<挂职>:协助党委副书记抓好党务、驻村工作队员管理、政策研究、深化改革工作,协助人大主席抓好巩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一岗双责”责任,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王 彦  镇纪委书记、县监委派出光禄镇监察室主任:负责全镇纪检监察工作,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及纪检、监察、督查工作;负责对全镇各项工作落实推进及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联系审计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意识形态“一岗双责”责任,完成镇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刘钐言  镇党委宣传委员:负责宣传、意识形态、妇联、教育、妇儿工委、老龄、文化旅游工作;分管镇宣传办、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中小学及幼儿园、老年协会工作协助人大主席抓好古镇旅游开发。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一岗双责责任,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陈丽华 镇党委组织委员:负责党建、组织、人才、驻村工作队员管理工作;协助副书记抓好日常党务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一岗双责责任,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李正福  镇党委政法委员、武装部长、镇人民政府副镇长:负责政法、武装征兵、综治维稳、综合行政执法、综合行政执法治理应急救援、国家安全、信访民族宗教、法制、道路交通安全、“610”工作、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协助镇长分管财政、税收、金融工作;分管财政所(国有资产管理)、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含信访、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治理应急救援队、光禄派出所、光禄司法所、光禄法庭、镇退役军人服务站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一岗双责责任,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李 军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负责林业、安全生产、综合应急救援、交通运输管理、道路交通、消防安全、地震预防、防灾减灾、电力、通信(移动、联通、电信、广电、邮政)、人民防空、住房公积金、分管领域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分管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应急办(安监)、政府专职消防队、消防工作站、综合应急救援队、市场监督管理所(工商、食品、药品、质监)、交管站、供电所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一岗双责”责任,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赵建强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派出所所长:负责派出所工作,协助镇党委政法委员抓好政法、综治维稳、道路交通安全、610”工作,联系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含信访、光禄法庭、光禄司法所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一岗双责责任,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张家新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负责农业(含粮食安全、保险、科技、检验检测)、环保、土地管理(含不动产登记)、审计、气象、供销、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办理、分管领域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分管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光禄自然资源所、环保站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一岗双责”责任,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李茂丽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负责发改(含固定资产投资)、招商引资、非公经济、水务、项目、分管领域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分管水务服务中心(含项目办)、经济发展办公室(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工商联(商会)、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一岗双责”责任,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解晓舟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负责农村和集镇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环境卫生管理、创卫、绿美乡镇创建)、公共卫生(疫情防控、爱国卫生)、红十字会、政务服务管理、城建(含古镇棚改不动产管理)、分管领域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分管社会事务办(民政、计生、残联)、社会保障和为民服务中心(工资人事、社保、医保、农保、劳动就业)、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办、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含城管队)、人居办(创卫办)、光禄卫生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一岗双责”责任,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内设科室 

(一)党政机关设置综合办公室5个,具体是:

1.党政办公室:主要承担机关日常工作的运转协调,具体履行机关日常党务政务、文秘、督查、电子政务、政务信息公开、保密、财务、国有资产监管、后勤保障、应急值守等日常工作。

2.经济发展办公室:主要承担经济发展规划、国土资源管理村镇规划建设、乡镇(村)农村公路管理、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林权管理、水利建设与管理、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招商引资、企业管理、统计、移民、安全生产、农民负担监督、市场监管等职责。其中,经济发展办公室国土资源管理职责主要是:负责组织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按规划对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提高耕地质量;审核乡镇和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和农村村民住宅用地报批。

3.社会事务办公室:主要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残联、卫生、食品安全、人口和计划生育、教育、科技、文化、广播电视等职责。

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主要承担法治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护稳定、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突发事件和群体事件的预防处置等职责。

5.乡村振兴办公室: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统筹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关具体工作。

(二)事业机构7个,具体是:

1.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要承办农业、农业机械、畜牧兽医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产品质量检测、农机安全、农业产业发展等服务性工作。

2.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主要承办林业、草原、湿地等基层科学技术推广,林草防火、林草和湿地保护、林草病虫害防治、林草产业发展等服务性工作。

3.水务服务中心:主要承办基层水利科学技术推广、水利设施建设与保护、防汛抗旱等服务性工作。

4.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主要承办文化宣传、旅游、广播电影电视、文物保护、群众性体育活动及相关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5.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承办农村土地开发和利用、村镇规划、村容镇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城镇公用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6.社会保障和为民服务中心:主要承办人力资源开发、劳动技能培训与劳动力转移、就业、城乡居民养老和医疗等社会保险,优抚安置、社会救助、最低生活保障等服务性工作,负责乡镇为民服务事项和平台的日常管理。

7.财政所:主要承办乡镇财政预决算编制、惠农政策资金兑付管理、财政资金监管、国有资产管理和组织财政收入入库等职责。


更新时间:202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