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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姚安分局关于政协姚安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10050096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 访问量: | 发布时间: 2026/6/24 10:27:58

雷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合理划定水源保护地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根据您对本案案由的阐述和实施建议,在水源保护地划定过程中应结合我县实际,充分考虑重大项目资源利用情况,合理确定水源保护地范围,为后续项目留存一定空间。其次是提前服务指导好企业前期选址,避免出现因沟通不畅导致选址落在水源保护地范围内而后期再行调整的情况。现答复如下:

一、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开展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工作

一是根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338—2018)以及30多部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批准实施的规划要求,结合当地地形、河流走向,同时通过调查得出饮用水源地涉及的基础数据等情况,对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进行划定。二是水源保护区划定遵照实事求是、全面调查、重点深入、客观评价、因地制宜原则开展划定工作。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报告编制建立在科学合理的基础上,符合实际与自然规律,符合法律、技术规范的要求。同时要根据水源地保护区涉及的自然、社会、经济环境特征开展污染源调查的基础上,结合相关规范进行保护区划界。最终根据调查的现状情况进行客观评价后,按照节约利用土地,符合水源地管理与保护实际要求,尊重历史、考虑现实的情况下形成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报告。综上所述,在今后的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工作中,在不违反法律、技术规范和政府规划的情况下,我局将积极介入划定工作,合理确定水源保护范围。

二、加大服务指导力度,推进全县重点产业、重大建设项目有序发展壮大

在全县重点产业和重大建设项目发展过程中,及时掌握县级新建、改扩建项目动态信息,提前介入,服务好企业或建设项目做好前期选址,针对项目实际,做好法律法规宣传普及,指导督促新建、改扩建重点产业项目及时按照要求办理生态环境手续或证照许可等。情况复杂的企业或建设项目,必要的情况下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到现场指导帮扶,助力企业或建设项目合法有序发展壮大。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持之以恒推进全县生态环境工作,为全县蓝天碧水净土做出应有贡献,为人民群众美丽生态宜居居住地、幸福感铸就最终守护底线。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对我们提出更好地意见和建议,支持、协助姚安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取得更好发展。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姚安分局

202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