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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打击非法收购囤积运输倒卖烟叶违法活动的通告
来源: | 访问量: | 发布时间: 2026/10/22 15:21:36

为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范烟叶收购流通秩序,维护国家利益和烟农合法权益,坚决遏制非法烟叶交易行为,公安、交通、市场监管、烟草等部门将联合开展烟叶市场全链条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下列涉烟叶违法行为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未经许可擅自入户收购、流动收购、跨区域收购烟叶;

(二)私自囤积、运输、中转、倒卖烟叶,或设立非法烟叶仓储点、囤放点;

(三)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通过私家车、货运车辆、物流货运等方式非法运输、夹带、转运烟叶;

(四)为非法烟叶交易提供场地、资金、车辆、中转、介绍、牵线搭桥等协助行为。

二、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执法部门将依法查封、扣押涉案烟叶,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对涉案数量较大、团伙作案、屡查屡犯、跨区域流窜作案的,依法从重从快打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暴力抗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处罚。

三、鼓励举报非法烟叶交易线索

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非法收购、囤积、运输、倒卖烟叶等违法线索。执法部门将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对查证属实的有效线索,按规定给予每千克1.5元的奖励。

举报电话:县公安局:110,县烟草专卖局:0878—5713843。

特此通告。


姚安县人民政府

202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