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安县人民政府欢迎您!
2025年08月01日星期五
首页 > 政务公开 > 公示公告 > 正文
大河口乡麂子鸡苴么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审批前公示
来源: | 访问量: | 发布时间: 2026/9/22 18:40:39

大河口乡麂子鸡苴么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已取得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姚安县2025年度第一批次村庄建设农用地转用的批复(楚政复〔2025〕28号)及中共姚安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6年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第二批)和2026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六批)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姚农办复〔2026〕13号)。项目选址建设于姚安县大河口乡麂子村民委员会,经姚安县自然资源局审查符合审批条件,现将大河口乡麂子鸡苴么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审批前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大河口乡麂子鸡苴么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

批复文号楚政复〔2025〕28号、姚农办复〔2026〕13号

建设单位名称:姚安县大河口乡麂子村民委员会

项目建设依据:中共姚安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6年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第二批)和2026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六批)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项目拟选位置:姚安县大河口乡麂子村民委员会

拟用地面积:0.0791公顷

拟建设规模:拟建设民族团结示范村小广场一座

申报类别: 行政许可

申报单位: 姚安县大河口乡麂子村民委员会

公示类别: 审批前公示

公示时间: 2026年9月22日至2026年9月28日

审批公示单位: 姚安县自然资源局

审批单位:姚安县自然资源局

涉及本项目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提出陈述、申辩、请求协调或听证申请等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必须包括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的联系方式,并提供公示事项与其有利害关系的证明)。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公示结束后,姚安县自然资源局将依法进行审批。

社会各界人士若有建议和意见,请向姚安县自然资源局书面反映。

联系电话:姚安县自然资源局 0878-6042186

姚安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