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相关规定,姚安县行政审批局对前场镇稗子田村林下食用菌种植建设项目林地占用林木采伐申请进行审查,符合法定审批许可条件,并于2026年9月14日作出许可决定,现将审批结果公示如下:
申请人(单位):姚安县前场镇稗子田村委会
申请事项:姚安县前场镇稗子田村林下食用菌种植建设项目林地占用林木采伐
采伐地点:前场镇稗子田村委会(马鹿塘小组)。
采伐面积:0.5905公顷;采伐蓄积数量:25.3立方米立方米。
林木权属:集体。
采伐树种:云南松。
采伐用途:商品材。
采伐方式:皆伐。
姚安县行政审批局
2026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