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姚安县行政审批局对 云南良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的临时占用城市道路进行审查,符合法定审批许可条件,并作出许可决定,现将审批结果公示如下:
申请人(单位):云南良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临时占用的用途:工程施工堆放物料、搭设围挡
临时占用的地点: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姚安监管支局、原人社局住宿小区门口人行道
临时占用的类型及面积:人行道,共98.9平方米
临时占用的时间:2026年9月11日至2026年10月11日
姚安县行政审批局
2026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