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的相关规定,姚安县行政审批局对曹光明申请的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批进行审查,符合法定审批许可条件,并作出许可决定,现将审批结果公示如下:
申请人:曹光明
建设项目名称:曹光明私人住宅建设项目(原址翻建)
建设规模:新建面积538.82平方米,总投资约80万元
建设地址:姚安县栋川镇西正街326号(原土产公司)
防空地下室建设:易地建设(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不足100平方米),征收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姚安县行政审批局
2026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