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安县工伤认定公示(2026)第6号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楚雄州工伤认定工作规程(试行)》规定,现将周全香等同志的工伤认定情况公示如下:
1、周全香,女,云南泽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职工。2025年5月5日16时06分许,周全香在姚安县城排水防涝建设项目工地姚安县宝城路老中医院路口,开展钢筋材料传递工作时失足跌落施工地基坑中,造成全身多处受伤。经调查核实,该同志受伤害的情形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2、龚凤兵,男,姚安县宏兴液化气储备站职工。2025年6月14日9时15分许,龚凤兵在姚安县栋川镇宝城路延长线姚安县宏兴液化气储备站一分部门口,开展清洁液化罐工作时突然倒地,经姚安县人民医院医务人员赶到现场抢救后确认死亡。经调查核实,该同志受伤害的情形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规定,拟视同为工伤。
为接受社会监督,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7月3日至2026年7月9日,如发现相关单位及人员在工伤认定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等行为的,可在公示期内向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通讯地址:姚安县栋川镇金秀谷,邮编:675300,联系电话:0878-6015016。
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