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有关规定,现将姚安县棚户区改造及周边基础设施完善项目(迎晖路跨河箱涵)洪水影响评价审批情况予以公示:
项目名称:姚安县棚户区改造及周边基础设施完善项目(迎晖路跨河箱涵)
审批事项:洪水影响评价审批
项目位置:姚安县安康路与迎晖路交叉路口
项目法人: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规模:新建宽6.0m,高2.0m箱涵63.0m。箱体采用C35防水混凝土浇筑,台帽采用C30混凝土,洞身、基础、洞口墙身、基础、截水墙、洞口铺砌均采用C25混凝土浇筑。
防洪标准:25年一遇
许可决定文书号:姚行审决字〔2026〕58号
许可证书名称:姚安县行政审批局关于准予姚安县棚户区改造及周边基础设施完善项目(迎晖路跨河箱涵)洪水影响评价审批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许可决定日期:2026年7月1日
姚安县行政审批局
202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