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财会监督质效提升三年行动和2026年财经纪律整治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财政部门作为会计工作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切实履行财会监督主体责任。按照楚雄州财政局印发《楚雄州2026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将2026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对象公示如下:
一、列入检查单位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粮食收储公司。
二、检查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三)《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部令第10号)
(四)《企业会计准则》
(五)《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则》(财会〔2008〕7号)
(六)《财政检查工作办法》(财政部令第32号)
(七)《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财政部令第69号)
(八)其他财政监督执法相关政策文件
三、检查内容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方面,重点关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贯彻实施、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等;重点检查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及完整、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等情况。公司及企业方面,重点关注收入、资产减值、金融工具、合并财务报表等企业会计准则的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重点检查私设会计账簿、伪造或变造会计资料、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隐匿或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资料、利用虚构经济业务或第三方配合等方式实施造假等违法行为。
四、公示期限和联系方式
公示期限7天,2026年7月1日至7月8日。
联系人:张开木
联系电话: 0878-5713448
电子邮箱:yacz_jdjxg@163.com
姚安县财政局
202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