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经审查,全安俊、胡本红住宅建设项目符合规划审批条件,本机关已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现予以公告如下:
序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个人) | 建设位置 | 建设规模 | 证件类型 | 证件有效期 | 备注 |
1 | 全安俊私人住宅建设项目 | 全安俊 | 姚安县栋川镇仁和村委会全家山咀一组 | 用地性质为农村宅基地,用地面积150.4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50平方米,建筑高度10.5米,建筑层数3层,地上建筑面积450平方米。 |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 2026年6月23日至2028年6月23日 | |
2 | 胡本红农村村民住宅项目 | 胡本红 | 姚安县栋川镇竹园村委会庄三组 | 用地性质为农村宅基地,用地面积267.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03.4平方米,建筑高度10.5米,建筑层数3层,地上建筑面积803.4平方米。 |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 2026年6月22日至2028年6月22日 |
栋川镇人民政府
2026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