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县雨水增多、天气湿热,进入野生菌生长季节,同时也是野生菌中毒高发、易发时段。为防范和减少误采、误食有毒野生菌事件发生,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发布如下预警通告:
一、行为底线要严守,做到“六不”保安全
不采摘:严禁采摘不熟悉、无法辨识、霉变腐烂的野生菌;
不买卖:不出售、购买有毒有害、来源不明、无法辨别的野生菌,不网购来路不明的野生菌及干制品;
不加工:不加工、烹饪不明野生菌,严禁多品种混合烹制,避免毒素叠加;
不食用:不食用凉拌、生食、半生不熟的野生菌,不食用隔夜的剩余野生菌;
不饮酒:食用野生菌期间及食用后72小时内,严禁饮酒,酒精会加速毒素吸收;
不侥幸:不相信“颜色浅无毒”“高温煮透可去毒”“大蒜、银器能验毒”等民间错误说法,杜绝任何侥幸行为。
二、生产经营严把关,主体责任有落实。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单位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区供餐单位、养老机构食堂、医院食堂、农村自办宴席等群体性聚餐,严禁加工野生菌类(含干制品)。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格把好食用野生菌采购关,烹调加工确保烧熟煮透,同时留样备查,确保消费者食用安全。各类农(集)贸市场、野生菌交易市场开办者要加强对市场内野生菌销售摊位的管理,严禁来历不明、难以辨识的野生菌进入市场销售。
三、宣传引导常开展,急救要点记心中。各乡镇、村(社区)要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栏、手机短信、微信群等媒体,广泛宣传正确鉴别和食用野生菌的知识和方法。食用野生菌后如出现头昏、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烦躁不安、幻觉等症状,应当第一时间采取简易催吐方式,并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求救或立即前往附近医疗机构就诊。
请广大群众朋友提高警惕,珍爱生命、远离毒菌,共同守护自身和他人的生命健康与食品安全。
姚安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