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栋川镇人民政府关于刘元雄、陈彩兰住宅项目规划许可事项的公告
来源: | 访问量: | 发布时间: 2026/5/28 15:05:4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经审查,刘元雄、陈彩兰住宅建设项目符合规划审批条件,本机关已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现予以公告如下:

序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个人)

建设位置

建设规模

证件类型

证件有效期

备注

1

刘元雄私人住宅建设项目

刘元雄

姚安县栋川镇清河商家村二组

用地性质为农村宅基地,用地面积175.8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27.46平方米,建筑高度10.5米,建筑层数3层,地上建筑面积527.46平方米。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2026年5月26日至2028年5月26日


2

陈彩兰私人住宅建设项目

陈彩兰

姚安县栋川镇蜻蛉苏家湾一组

用地性质为农村宅基地,用地面积172.2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16.75平方米,建筑高度11米,建筑层数3层,地上建筑面积516.75平方米。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2026年5月26日至2028年5月26日


栋川镇人民政府    

2026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