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安县人民政府欢迎您!
2025年08月01日星期五
首页 > 政务公开 > 公示公告 > 正文
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编号: 202600032)
来源: | 访问量: | 发布时间: 2026/5/28 14:49:39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下列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原不动产权证书无法收回,现予以废止,现公告作废:

1.证书号:姚集用(1991)字第4825号,权利人:蔡正华,坐落:姚安县栋川镇龙岗村委会小屯四组。

2.证书号:姚集用(1997)字第34523号,权利人:任自太,坐落:姚安县栋川镇蜻蛉村委会方家屯二组。

姚安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5月27日